王昌平(公安縣法院陪審員)

王昌平,系前荊州市公安縣法院陪審員。因2009姦污4歲幼女,被判10年有期徒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昌平
  • 出生日期:1968年8月27日
  • 學歷:中專
  • 職業:湖北省公安縣人民法院陪審員
  • 家庭住址:公安縣章莊鋪鎮政府宿舍
揭秘:6·1節前又一起強姦幼女案
一、中心提示
5月20日,天真無邪的4歲女童前往法庭的辦公室玩耍,一名40來歲的男子竟殘忍對其施暴。日前,公安縣章莊鋪人王昌平,因涉嫌強姦幼女,被該縣警方刑拘。
由於傷心過度,受害的小女孩童童(化名)一家已到北京暫住。章莊鋪鎮政府院內的南坪鎮中心法庭章莊鋪辦事處,案發的法庭辦公室通往隔壁的是一個套間,其中一間放有床鋪,這裡就是童童受害的地方。童童的父母均外出打工。事發前,她與爺爺奶奶生活在一起,就住在鎮政府院內。
二、案情的經過
5月20日下午5時許,正在外面玩耍的童童哭著跑回家。其爺爺奶奶仔細詢問得知,童童受到了王昌平的侮辱。他們立即報警,隨後,童童的爺爺奶奶給王昌平打電話,無人接聽。不久,王昌平回來一條短訊息,“……今天做了很對不起您的事,對不起,請您原諒,放我一條生路……”
案發後,章莊鋪派出所全力抓捕王昌平。21日凌晨2時許,民警在一私人旅社將王抓獲。目前,王已被刑拘,相關證據正在進行鑑定。王昌平早年與妻子離異,育有一子。
三、王昌平身份
6月1日,公安縣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稱,王昌平並不是他們的公職人員,而南平鎮中心法庭負責人稱,王昌平曾是這裡的臨時工。對此,鎮政府的工作人員稱,王昌平近兩年來,一直在南平中心法庭章莊鋪辦事處工作。
四、對頻繁發生強姦幼女案的思考
最近,有關強姦幼女、組織幼女買淫等案頻發不斷,是什原因至使此類案件頻繁發生呢?
1、案發所在單位對所聘員工監管不力,身在南平中心法庭章莊鋪辦事處工作兩年的王昌平,理應知道本身工作的重要性,執法犯法將罪加一等,如及時進行教育將會有效的約束自己的行為,可能此類案件就會少發生或不發生。
2、基層的政府部門不作為
平時工作鬆懈,有好處就上,有難處就讓,甚至在案發後還在以種種理由推脫責任,這種傾向在一定的成度上帶有普遍性,說明一些基層的政府部門平時缺少對所屬人員的教育,工作不作為,出現問題又不敢承擔責任,是一種腐敗的表現形式。
3、無安全監管措施
法庭辦公室座落在章莊鋪鎮政府院內,按道理這應該是最安全的地方,而案件卻單單發生在這裡,說明這個政府機構對安全管理鬆懈已經到了很嚴重的程度。
五、應嚴懲兇手
王昌平不是殺人犯,但他是摧慘幼女心靈的兇手,有在南平中心法庭章莊鋪辦事處工作驚歷,屬執法犯法范籌,理應從速從快嚴懲,從公安縣人民法院的逃避責任來看,有避護案犯之嫌,因此本案應異地法院審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