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嵐(永州市公安局冷水灘分局幹警)

王嵐,永州市公安局冷水灘分局幹警,他吸食冰毒,而且販賣毒品,於2013年6月被公安機關查處。

2014年1月,永州市公安局冷水灘分局研究決定,給予王嵐行政開除處分。2014年4月,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販賣毒品罪終審判決其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並處罰金2萬元。2014年7月,冷水灘區紀委研究決定,給予王嵐開除黨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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