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軍,中共黨員,現任大港油田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
王小軍,中共黨員,現任大港油田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
王小軍,男,漢族,1969年4月出生,河南平頂山人17,199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博士研究生學歷,碩士研究生畢業於國防科技大學飛彈設計專業,博士研究生畢業於一院飛彈設計專業,研究員。曾任中國運載火箭技術研究院長兼黨委...
王小軍,男,1971 年 8 月出生,大學工學學士。現任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常委,中國電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常委、副總經理。人物履歷 歷任華東院工程設計院設計副總工程師、設代處副處長,機械師項目副總工程師;華東院水電與新能源事業管理部綜合辦公室副主任、設計一黨總支經濟風電海河聯合黨支部書記,水力...
王小軍,男,漢族,1978年6月生,中共黨員 ,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現任甘肅省隴南市宕昌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人物履歷 曾任宕昌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現任甘肅省隴南市宕昌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職務任免 2023年11月28日,縣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決定免去王小軍的宕昌縣人民政府副...
王小軍現任西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群工作部部長,主要負責黨務工作。2021年6月獲中共西安市委授予"西安市優秀黨務工作者"稱號,2023年9月30日西安報業傳媒集團(西安日報社)發布的《中共西安市委關於表彰西安市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和先進基層黨組織的決定》再次確認了這一稱號。曾於2021年參與督導...
王小軍,男,漢族,1967年7月出生,河北景縣人,中共黨員,大學畢業。現任河北省張家口市人大 常委會副主任 。人物履歷 1989年8月——1992年9月,河北省張家口市財政局清理企業拖欠稅款辦公室、財政資金調控辦公室、辦公室科員;1992年9月——1996年11月,河北省張家口市財政局辦公室副主任(1994年8月—1996年12月,中央
王小軍,男,1973年3月生,四川廣元人,研究生學歷,文學碩士,教授,碩士生導師。現任成都職業技術學院黨委委員、副校長。人物經歷 本科畢業於西南大學(原西南師範大學)美術教育專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於四川大學設計藝術學專業。歷任成都大學黨委宣傳統戰部副部長、藝術學院黨總支副書記、藝術學院副院長、學校辦公室主任...
王小軍先生:1971年4月出生,中國國籍,本科學歷,律師,1995年8月至1...
王小軍 王小軍,男,中國共產黨黨員,中國人民解放軍少將軍銜。現任聯合國西撒哈拉特派團部隊司令。曾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芬蘭副武官、駐美國陸軍武官、駐瑞典武官,還曾兩次參加聯合國維和任務。曾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巴西大使館武官。2016年12月8日,潘基文秘書長宣布任命王小軍少將擔任聯合國西撒哈拉特派團部隊司令。
王小軍,男,出生於1980年,祖籍江蘇姜堰,中醫世家,祖上於明代開始行醫,曾創一方,共十九味藥,名為“一九萬病回春方”,治療多種疑難疾病,應手取效,民間廣為流傳,後代亦多行醫,在當地頗負盛名,“王一劑”沿用已十七代。主要成就 王小軍自幼學醫,十二歲起即隨父出診,1999年考入天津中醫藥大學,畢業後...
王小軍是浙江省勞動法學會研究會會長、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自1997年起執業於杭州市。2019年代表事務所向浙江大學教育基金會捐贈500萬元設立專項獎教金,並多次參與法學論壇發表主題演講,提出企業維權應注重事前風險規避、法律服務需適應平台化轉型等觀點。2022年以頒獎嘉賓身份出席"吾愛吾師"獎典禮,強調師生情誼與法治文化傳承。學術與行業貢
王小軍,男,漢族,1972年11月生,省委黨校大學學歷,中共黨員。現任隴南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人物履歷 歷任隴南市農業農村局辦公室(黨建辦)主任、一級主任科員。2022年12月,任隴南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隊長,試用期一年。現任隴南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職務任免 2022年12月,擬任市直副縣級單位...
王小軍,法學博士,清華大學環境系博士後,寧波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人物經歷 2003年畢業於西北政法大學並獲法學碩士學位,同年進入寧波大學法學院任教,2008年於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獲法學博士學位。研究方向 主要從事環境法學、經濟法學領域教學研究工作。主要貢獻 近年來,主持浙江省哲社規劃、寧波市哲社規劃等各類科研項目...
王小軍,雲南楚雄人,曾任職於楚雄州公安局,後轉戰企業界,現任紅河州佳宇藥業有限公司總經理。他熱心公益,2023年跳湖救人,多次捐款助力脫貧攻堅和抗疫。作為紅河州政協委員和箇舊市人大代表,積極建言獻策,獲多項榮譽稱號。早期經歷 2019年6月至2021年8月,王小軍擔任楚雄州公安局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支隊支隊長,...
經法院審理查明,從1998年至2009年,彭長健在擔任重慶市公安局渝中區分局副局長、局長,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政治部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馬當、岳寧、王小軍等人給予的財物總計折合471萬餘元。 2002年2月,時任重慶市公安局渝中區分局局長的彭長健,在未經分局黨委集體研究的情況下,要求渝中區分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