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偉春

王偉春,男,漢族,1981年4月出生,青海貴南人,大專學歷,1998年12月參加工作,2017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青海貴南縣自然資源和林業草原局規劃辦主任。

2023年12月,王偉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偉春
  • 性別:男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青海省貴南縣
  • 出生日期:1981年4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1998年12月至2000年12月,中國人民武裝警察某部隊服役;
2000年12月至2014年8月,貴南縣公安局協警員;
2014年8月至2018年4月,貴南縣茫拉鄉人民政府工勤人員;
2018年4月至2020年4月,貴南縣國土資源局工勤人員;
2020年4月,貴南縣自然資源和林業草原局九級職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8月4日,據貴南縣紀委監委訊息:貴南縣自然資源和林業草原局九級職員王偉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貴南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4年1月,經中共貴南縣委批准,貴南縣紀委監委對縣自然資源和林業草原局規劃辦原主任王偉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偉春身為黨員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毫無敬畏之心、毫無紀法底線。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禮品;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違反民眾紀律,在辦理有關業務中,向民眾吃拿卡要;違反工作紀律,在開展相關工作中不請示不匯報、弄虛作假、欺上瞞下;違反生活紀律,貪圖享樂、生活奢靡,長期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土地出讓金;在土地交易掛牌出讓中,向管理服務對象索取巨額錢款。
王偉春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民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中央持續深化全面從嚴治黨的情況下,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相關規定,經中共貴南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貴南縣委批准,決定給予王偉春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南縣監察委員會給予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公開通報

2024年1月,海南州紀委監委通報4起違規吃喝、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四風”問題典型案例,包括貴南縣自然資源和林業草原局規劃辦原主任王偉春吃拿卡要問題。2020年4月至2023年7月,貴南縣自然資源和林業草原局規劃辦原主任王偉春,在辦理土地審批事項中刁難民眾、吃拿卡要,多次接受服務對象宴請和禮品,並向服務對象索要好處費120萬元。王偉春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12月,王偉春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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