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保樹

王保樹

王保樹(1941年6月15日-2015年6月22日),原籍河北省任丘市,1964年8月畢業於北京政法學院(現中國政法大學)。中國共產黨優秀黨員,著名法學家、傑出法學教育家、民商學泰斗,清華大學法學院復建後首任院長,清華大學商法研究中心原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原副所長,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會長,北京市社會科學聯合會副主席、北京市法學會副會長。被評為“國家級中青年有突出貢獻專家”。

2015年6月22日,王保樹因病醫治無效於在北京逝世,享年75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保樹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河北任丘
  • 出生日期:1941年6月15日
  • 逝世日期:2015年6月22日
  • 職業清華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 畢業院校中國政法大學
  • 主要成就:中國商法學研究會會長
    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副所長
    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
  • 代表作品:《商法的原理與實務》,《商法的改革與變動的經濟法》等
  • 研究方向:商法學、經濟法
人物生平,社會兼職,人物成就,學術成就,主要著作,人物評價,

人物生平

王保樹教授1964年8月畢業於北京政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前身),曾在中共北京市委研究室等單位從事經濟政策研究工作。1979年1月起,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從事民商法學、經濟法學研究,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經濟法研究室主任、副所長、《法學研究》主編,為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商法、經濟法學科發展以及全所其他工作作出了重要貢獻。
1998年,應時任清華大學校長王大中院士邀請,王保樹教授調入清華大學並擔當復建清華大學法學院的重任。1999年,經過艱辛籌備,清華大學法學院順利復建,王保樹教授出任首任院長。在清華大學籌建法學院和擔任院長期間,王保樹教授為法學院的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等殫精竭慮,引進了大量優秀師資,在國內較早獲得民商法學科博士點,為法學院的學科全面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積極建章立制,形成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使法學院在較短時間內形成鮮明特色和獨特優勢,並步入全國領先行列。王保樹教授長期擔任清華大學商法研究中心主任、《清華法學》第一任主編等職,為法學院的發展作出了開創性的獨特貢獻。
王保樹教授是中國商法和經濟法學科的主要奠基人,是中國最早開展經濟法和民商法研究的學者之一。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迫切需要加強經濟立法,王保樹教授根據國家需要,積極投身於經濟法、民商法等領域的研究。王保樹教授在上世紀80年代就率先開展了經濟法基礎理論、企業法、公司法、競爭法等的研究,先後獨著或合著了《工業企業法論綱》(1985年)、《基本建設法簡論》(1985年)、《契約法》(1986年)、《經濟法》(1988年)、《經營法學》(1990年)、《中國企業法論》(1992年,日本)等具有深遠影響的學術著作,為推動我國經濟法學的發展做出了開創性的貢獻。1999年,王保樹教授作為主編出版了《經濟法原理》,提出了“社會公共性”理論,該理論成為經濟法學最具說服力和影響力的理論之一,為經濟法的理論體系和學科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王保樹教授長期擔任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經濟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為民商法和經濟法的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作出了突出貢獻。
王保樹王保樹
王保樹教授是商法學科的開創者和引領者。90年代以來,王保樹教授在長期的教學和研究基礎上,提出系統的商法理論體系,主編完成了我國商法學領域最為重要的著作之一——《中國商事法》,出版了《商法總論》、《中國公司法原理》等多部經典著作,系統闡述了商法基本理論和公司法原理等問題,為商法在我國的發展奠定了理論基礎。王保樹教授創造性提出了超越民商分立與民商合一,制定商事通則的主張,對完善我國商法具有重要意義。王保樹教授還作為主要創建人,於2001年組織成立了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並一直擔任會長,使商法學獲得了巨大的發展動力,為中國商法學科的發展作出了傑出貢獻。他主編的大型連續出版物《商事法論集》、《商事法專題文庫》,推出了一大批商法優秀科研成果,在學術界產生了廣泛影響,為商法研究的深入和人才培養發揮了重要作用。王保樹教授於2001年創辦了“二十一世紀商法國際論壇”,至今已連續舉辦14屆,該論壇已成為國內外影響最大、持續時間最長的商法國際論壇,極大推動了中國商法的國際學術交流。
王保樹教授積極推動和參與民商法、經濟法等領域重要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改。1998年,應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邀請,王保樹教授與江平王家福、梁慧星、王利明教授等9人共同組成“民法起草工作小組”,負責編纂民法典草案。王保樹教授參與了1993年《公司法》的制定,在《公司法》進行重大修訂之際,他不僅參加了全國人大的立法小組,還組織中國商法學界的主要專家提出了系統的“《公司法》修改專家建議稿”,對《公司法》的制定和完善產生了重要影響。1999年和2001年,王保樹教授應邀參加了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和第二十次法制講座,並以主講人的身份為委員們作了題為《中國的商事法律制度》和《現代企業法律制度》的講座,有力地推動了我國商事和公司企業立法的完善。結合中國市場經濟的實踐,王保樹教授向具有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授權的深圳經濟特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制定《深圳經濟特區商事條例》的建議,並成功推動《深圳經濟特區商事條例》於1999年通過後實施至今。在逝世前幾天,王保樹教授還帶病參加了6月13日在京舉辦的“民法典編纂與商事立法研討會”,並深刻闡述了制定“商事通則”的主張。
王保樹教授還積極投身社會實踐,熱心公益事業,推動國家法治進步。經常應全國人大常委會、最高人民法院、國務院法制辦、國家工商總局等機構邀請提供立法諮詢和政策建議,積極為國家法治建設建言獻策。
作為一名法學教育家,王保樹教授碩果纍纍、桃李滿天下。他注重學生的個性和自由,鼓勵學生解放思想、大膽探索。他不僅給研究生上課,還堅持給本科生講授商法總論等課程。王保樹教授先後培養了數百名法學博士和法學碩士、法律碩士,他們中已有多位成為各行各業的骨幹,其中朱慈蘊、劉俊海、樑上上、張舫、錢玉林、邱本、文學國、曹富國、李勁松、陳現傑、習龍生、蘇虎超、謝增毅、孟芊、劉亞禪、謝朝斌等多位弟子已經成為中國學術機構、國家機關和國有企業等單位的傑出代表。

社會兼職

兼任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會長、全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副會長、北京社會科學聯合會副主席、北京法學會副會長、最高人民法院特邀諮詢員,國家行政學院國家檢察官學院等大學兼職教授。

人物成就

學術成就

20世紀80年代與90年代初期,我國在商事法律制度與經濟法律制度這兩個領域的研究還十分落後。作為我國最早從事商法與經濟法研究的學者之一,王保樹先後獨著或合著了《工業企業法論綱》(1985年)、《契約法》(1986年)、《經濟法》(1988年)等具有深遠影響的學術著作,為推動我國商法學與經濟法學的發展做了開創性的貢獻。
20世紀90年代,王保樹在長期教學與研究的基礎上,作為主編與幾位學者合作,推出了我國商法學發展史上一部重要的著作《中國商事法》。這一著作系統地闡述了商法與民法的關係、商法與經濟法的關係、商法總論、商法部門法論等商法學上的基本理論問題,為商法在我國的蓬勃發展奠定了理論基礎。
他的許多著述不僅在大陸出版,還在台灣、日本等地區和國家出版,受到廣泛歡迎與讚譽,更得到了台灣地區以及國外學者的尊敬。
撰寫與合作撰寫《商法的改革與變動的經濟法》、《中國商事法》、《中國公司法原理》、《經濟法原理》等20多部著作;發表《資本維持原則的發展趨勢》、《商事通則:超越民商合一與民商分立》、《論有限責任公司法律制度的改革》等120多篇論文。
此外,王保樹先後兩次為全國人大常委會講授《中國的商事法律制度》、《現代企業法律制度》,先後參與了《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等國家基本商事法律的制定。

主要著作

專著
  1. 經濟法》(獨著),1988年,四川人民出版社2. 《基本建設法簡論》(合著,另一作者為呂潤程)1985年,中國財經出版社
  2. 《工業企業法論綱》(合著,另一作者為崔勤之),1985年,時事出版社
  3. 《契約法》(合著,其他作者有王家福、謝懷拭、梁慧星等),1986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4. 《企業法論》(合著,另一作者為崔勤之),1988年,中國工人出版社
  5. 《經營法學》(合著,另一作者為崔勤之),1990年,法律出版社
  6. 《中國企業法論》(合著,另一作者為崔勤之),1992年,日本晃洋書房
  7. 《市場經濟法律導論》(主編,另一主編為王俊岩)1995年,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
  8. 《中國商事法》(主編),1996年,人民法院出版社
  9. 《中國公司法原理》(合著,另一作者為崔勤之)1998年,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10. 《中國會社法》(合著,其他作者為王家福、崔勤之),1998年,日本晃洋書房
  11. 經濟法原理》(主編)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99年版
  12. 《中國公司法修改草案建議稿》,(主編),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4 年版
  13. 《商法的改革與變動的經濟法》(獨著),法律出版社,2003年
  14. 《商法的原理與實務》(主編,副主編為朱慈蘊),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15. 《商法》(主編,副主編為覃有土、朱慈蘊),法律出版社2005年6月版
.論文
  1. 《關於經濟聯合法律制度的探討》,《法學研究》(第55-60頁)1986年第1期2. 《企業聯合與制止壟斷》,《法學研究》(第1-7頁)1990年第1期
  2. 《我國企業聯合中的康采恩現象及其法律對策》,《法學研究》(第47-55頁)1990年第6期
  3. 《論國營企業廠長的法律地位》(合著,另一作者為崔勤之),《法學研究》(第49-56頁)1984年第5期
  4. 《國營企業廠長法律地位的再探討》,《法學評論》(第58-63頁)1987年第3期
  5. 《中國反壟斷法研究的現狀及其展望》,《法學評論》(第1-5頁)1991年第6期
  6. 《關於經濟法與行政法關係的考察》,《法學研究》(第56-62頁)1992年第2期
  7. 《股份公司機關構造中的董事與董事會》,《外國法譯評》(第1-12頁)1994年第1期
  8. 《現代股份公司法發展中的幾個趨勢性問題》,《中國法學》(第62-69頁)1992年第6期
  9. 《外國企業在中國投資的法環境》,《判例タイムス》(第30頁-45頁)1993年3月804號
  10. 《國有企業走向公司的難點及其法理思考》,《法學研究》(第56-63頁)1995年第1期
  11. 《股東大會的地位及其運營的法理》,《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第11-20頁)1995年第1期
  12. 《經濟體制轉變中的經濟法與轉變中的經濟法學》,《法律科學》(第24-29頁)1997年第6期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與董事會》,《外國法譯評》1994年第1期;
《論建立和完善中國的反壟斷法律制度》,《工商行政管理》1994年第14期。《現代股份公司法發展中的幾個趨勢性問題》,《中國法學》1992年第6期;
《中國公司法的制定與公司運營上的留意點》,日本《判例タイムス》1994年11月857號;
《國有企業走向公司的難點及其法理思考》,《中國經貿導刊》1995年第4期;
《世紀之交的商事法學》,《政治與法律》1995年第5期。
《股東大會的地位及其運營的法理》,《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第1期;
《經濟體制轉變中的經濟法與轉變中的經濟法學》,《法律科學》1997年第6期。
《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商事法學和經濟法學的大發展》,《中國法學》1997年第5期。
《股份有限公司組織機構的法的實態考察與立法課題》,《法學研究》1998年第2期。
《論反壟斷法對行政壟斷的規制》,《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1998年第5期。
《商法的實踐與實踐中的商法――商人法討論大綱》,《商事法論集》(第3期)1999年號;
《股份有限公司經營層的職能結構》――兼論公司經營層職能的分化趨勢》,《法學研究》1999年第5期。
王保樹王保樹
《論經濟法的本質》,《清華法律評論》1999年第2卷。
《關於經濟法的概念的考察》,《經濟法論叢》1999年第2卷。
《國有企業的改革與公司法》,日本《ICCLC》第7號,1999年1月。
《論對國民經濟法律調整的規範構成》,《中國法學》1984年第2期。
《論對企業實行間接控制的若干法律問題》,《經濟與法律》1987年第2期。《社會主義經濟與經濟立法》,《東嶽論叢》1981年第5期。
《我國反壟斷法研究狀況及其展望》,《法學評論》1991年第4期。
《中國反不正當競爭立法及其走向》,《中德經濟法研究所年刊》1991號。
《市場經濟與經濟民主》,《中國法學》,1994年第6期。
《市場經濟與經濟法學的發展機遇》,《法學研究》1993年第1期。
《中國現行商事法律制度的基本內容--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講座講稿摘登》,《中國人大》1999年10月。
《帶入21世紀的中國商法課題》,《法制日報》2000年1月2日。
《公司法修改中的幾個問題》,《法制日報》2000年6月28日。
經濟法與社會公共性論綱》,《法律科學》2000年第3期。
《論股份公司控制股東的義務與責任》,《法學》2002年第2期。
王保樹王保樹
經濟法律地位之比較研究》,《法學評論》2002年第2期。
《怎樣認識企業職工持股》,《化工管理》2001年第3期。
《職工持股會的法構造與立法選擇》,《法商研究》2001年第4期。
《論經濟法的法益目標》,《清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1年第5期。
《完善國有企業改革措施的法理念》,《中國法學》2000年第2期。
《重新認識認真實施《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工商行政管理》1999年Z1.
《股份公司組織機構的法的實態考察與立法課題》,《法學研究》1998年第2期。
合著
《商法的改革與變動的經濟法》、《中國商事法》、《中國公司法原理》、《經濟法原理》等20多部著作;發表《資本維持原則的發展趨勢》、《商事通則:超越民商合一與民商分立》、《論有限責任公司法律制度的改革》等120多篇論文。

人物評價

王保樹教授是我國公認的商法、經濟法學術大師,為商法和經濟法學科的發展,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的完善,嘔心瀝血、鞠躬盡瘁,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清華大學官方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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