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仲琳

王仲琳(1892~1955),黎族,海南瓊中縣紅島鄉白嶺村人。家有良田3000多畝,山嶺兩座,方圓80華里,牛600多頭。九代不扛犁耙,全靠盤剝過活。清同治十年(1871),他的祖母出殯,從家門至墓穴,全程15公里,白米鋪路,布篷蔽日。下葬時以兩名童男童女陪葬,窮奢極惡仿效帝王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仲琳
  • 國籍:中國
  • 出生日期:1892
  • 逝世日期:1955
簡歷,後來,

簡歷

1927年,王仲琳高小畢業後任新市峒(今紅島鄉)總管,反共害民,無惡不作。1928年9月27日,帶兵到黃猄角村抓走紅軍戰士劉宏明,將劉衣服剝光活活焚死;1930和1934年,又先後捕殺共產黨地下工作人員劉開謨和交通員劉開喜。
1939年,王仲琳因內部傾軋,解職回家。他養著一批家丁,肆意敲詐勒索,魚肉鄉里。他宣布:“山是我的,山裡的野獸也是我的。樹是我的,樹上的鳥也是我的;水是我的,水裡的一切都是我的。砍柴割草,開荒種地,都要繳租納稅。”並規定:種田要交6成租;耕山一把鉤刀(即一個勞動力)要交4斗米(約60公斤)和4塊光洋;獵物要上交一半。農民王盛明因摘荔枝不給他“納貢”,被誣為賊,慘遭毒打,監禁48天,罰光洋47元,加羅田村民劉開智等墾荒種山蘭。王仲琳誣劉等“偷地”,派人全部將山蘭毀掉。並請來官兵縱火燒掉加羅田等8個村莊和200多畝就將收割的水稻,殺死無辜村民40多人,搶走耕牛50多頭,使250多戶人家無家可歸。

後來

王仲琳對佃戶、奴婢的壓迫和奴役無所不用其極。新稿村佃戶王國利借他兩斗大米還不起,被迫以身抵債,終身為奴;新村王開梅賣身葬祖母,在王家為婢,受盡折磨,三次逃走皆被抓回毒打、關進死牢;1944年,一名7歲男僕,承受不了繁重的勞動被王仲琳活活打死,暴屍荒野。
1947年,新市解放,王仲琳潛逃嶺門圩。1955年9月24日被人民政府抓獲,押往屯昌縣城,公審後於11月21日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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