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門市公安局

玉門市公安局是玉門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對市公安局機關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遵紀守法實施監督,受理民眾來信來訪;負責市公安局重大項目建設。
(二)負責全市公安機關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勞資撫恤、警銜管理工作,民警教育訓練、公安宣傳、表彰獎勵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審核公安機關內設機構警官職務、警員職務的任免;負責市公安局黨務、離退休職工服務管理及共青團、工會、婦聯等民眾組織工作。
(三)負責對全市公安工作情況信息收集、研判、反饋;負責110報警、求助、投訴的接警和下達出警指令。
(四)負責全市國內安全保衛工作,偵辦邪教組織犯罪案件。
(五)負責管理全市治安、戶政、居民身份證、特種行業、公共場所、槍枝彈藥、爆炸物品、劇毒化學危險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等工作;指導內部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六)負責全市刑事案件偵辦、刑事技術建設,受理法醫、理化、痕跡、文字檢驗鑑定。
(七)受理公民因私出國(境)審核,管理外國人入境事務,查處違反入境管理秩序違法犯罪活動。
(八)負責全市公總計算機網路安全監察,網際網路違法犯罪案件的查處及網咖管理。
(九)負責承辦技術偵察工作。
(十)負責市看守所(公安局行政拘留所)安全管理、教育轉化、基礎建設和對外開放工作;預防、查處各類安全事故,審核保外就醫,協調異地羈押。
(十一)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安全法規宣傳教育,預防和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承擔五種車輛安檢、發牌,駕駛員考驗、發證管理的組織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公安法制工作;負責市公安局辦理的刑事、行政案件的審核把關;受理全市公安行政複議、國家賠償案件;負責勞教少管案件、案件申訴的審核,開展法制培訓,提供法律諮詢。
(十三)負責市公安局裝備、被裝管理。
(十四)負責偵辦全市毒品犯罪案件,對吸毒人員進行強制戒毒、勞教戒毒及其他行政處罰。
(十五)對全市公安無線、有線通信、視頻會議進行管理,承擔公安信息網路建設及安全維護。
(十六)負責全市重大活動、集會、會議的安全保衛工作和重要首長、外賓的警衛任務;依法處置各類嚴重突發暴力案(事)件,負責全市反恐怖工作。
(十七)指導森林公安機關開展業務工作。
(十八)指導全市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處置火災事故。
(十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和酒泉市公安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