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偵耳目

獄偵耳目,又叫“獄內耳目”,根據獄內耳目的作用和任務,可以把獄內耳目的涵義定義為:獄內耳目是指監獄從在押罪犯中建立和使用的秘密偵查力量,是在獄偵人員的直接管理和指揮下。

含義,分類,

含義

蒐集、掌握罪犯思想動態和又犯罪活動線索,獲取證據,偵查破案、制止自傷自殘自殺等抗改行為的專門手段之一,是監管安全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早在1991年《公安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公安業務費開支範圍和管理辦法的規定〉的通知》中就明確規定有特情耳目費,包括:特情、耳目(含獄偵耳目)為我進行工作時所需的交際、職業掩護、交通、獎勵和其他活動費。“獄偵耳目”這一制度在看守所里被廣泛用於深挖餘罪。
耳目是監獄隱蔽鬥爭中使用的一種秘密的偵查力量,是防範和打擊獄內犯罪活動、防範罪犯自傷自殘自殺等抗改行為的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

分類

“獄內耳目”根據偵察的對象、擔負的任務和使用範圍的不同,一般可以分為專案耳目和控制耳目兩大類。
(一)專案耳目。是以具體的案件為工作目標,打入獄內犯罪集團的內部或者與犯罪分子取得聯繫,通過對偵察對象直接接觸和交往,了解犯罪活動,查明罪犯的意圖,掌握犯罪的全部情況,獲取犯罪證據,以達到及時破案的目的。
(二)控制耳目。控制耳目的主要任務是:隱蔽在罪犯群體各層次,特別是罪犯的落後層和累犯、慣犯中抗拒改造、不思悔改分子中,有自傷自殘自殺等傾向的罪犯中調查了解罪犯思想動態和犯情動向:監視、控制危險分子;監視罪犯生產區、生活區、學習區的要害部位和重點部位,用於蒐集犯情、發現隱患、提供線索、制止抗改行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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