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體的質量

物體的質量

質量(mass)是物體所具有的一種物理屬性,是物質的量的量度,它是一個正的標量。質量分為慣性質量引力質量自然界中的任何物質既有慣性質量又有引力質量。這裡所說的“物質”是自然界中的巨觀物體電磁場天體星系微觀世界基本粒子等的總稱。

質量是物理學中的一個基本概念,它的含義和內容隨著科學的發展而不斷清晰和充實。最初,牛頓把質量說成是物質的數量,即物質多少的量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物體的質量
  • 外文名:mass
  • 含義:物質的屬性
  • 單位:Kg
  • 本質:物體的質量是它所含能量的度量
科學定義,物體質量的單位,質量相關的物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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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mass)是量度物體慣性大小的物理量,質量是決定物體受力時運動狀態變化難易程度的唯一因素,因此質量是描述物質慣性物理量質量是物理學中的基本量綱之一,符號m。

科學定義

力學史上,質量的定義首先由牛頓提出。在《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一書中寫道:“物質的數量(質量)是物質的度量並等於密度體積的乘積。” 近代學者對此有不同的評價。E.馬赫認為,密度只能定義為單位體積的質量,因而牛頓的質量定義是一種邏輯上的循環。但牛頓並沒有對密度作出定義,特別是沒有作出密度是單位體積的質量這樣一個近代的定義。因而H.克魯認為:由於當時密度和比重是同義詞,水的密度被任意地取為1,且以密度、長度、時間作為基本單位;在這樣一種系統中,用密度來定義質量從邏輯上說是允許的,而且是很自然的。此外,牛頓在書中解釋他的質量定義時說:“質量按物體的重量來求得,因為它與重量成正比,我經過多次極準確的實驗發現了這點。” 牛頓在書中的另一段中說:“我所說的物體有相同密度是指它們的慣性與它們的體積成正比。” 由此可見,牛頓並沒有用重量來定義質量。

物體質量的單位

重量和質量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把物體自地球移到其他星球上,其質量不變,而重量改變。同一物體在月球上的重量只有在地球上重量的約六分之一。
物體的慣性質量取決於其受力時的加速度。根據牛頓運動第二定律,相關質量單位有、質量為m的物體受到的力為F,加速度為F/m。ΔEmc2E=mc2,其中E是物質的能量m是物質的質量,с是真空中的光速,ΔE是能量的變化量, Δm是質量的變化量。
物體的質量也決定了其被引力場影響的程度。在現代物理學中質量的概念有兩種:慣性質量引力質量。慣性質量表示的是物體慣性大小的度量,而引力質量表示的是物質引力相互作用的能力的度量。事實上,通過無數精確的實驗表明,同一物體的這兩個質量嚴格相等,是同一個物理量的不同表征。

質量相關的物理量

和質量相關的物理量分別為密度和體積,體積是指物體的外形大小。而密度就是物體的固有屬性,在外界條件不變的情況下一般不隨體積的變化而變化。三者之間的關係為,物體的質量等於其密度和體積的乘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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