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憑證

物權憑證

物權憑證,是指代表所有權的憑證。如倉庫、提單(B/L)、提貨單、債券(bonds)、股票及息票等,以及在通常商業或融資過程認為,以作為證明持有人有權受領、占有及處分該憑證及其有關貨物之任何其他憑證。一般提單是貨物所有權的憑證(即物權憑證),誰持有提單,誰就可以提貨。提單持有人,不管他是否真是該貨的主人,只要他能遞交提單,就可提貨。物權憑證可分為流通或轉讓與不流通或不轉讓兩類,一般使用的屬於可轉讓憑證。

介紹:常見的物權憑證包括:房產證、土地證、提單(空運提單不是物權憑證,不可轉讓)、宅基地證等等。
注意要區分債權與物權,比如:房產買賣契約只是債權關係,不是物權憑證,只有拿到房產證,才是物權憑證。
另外,物權並不僅僅指所有權,還包括使用權,他物權等,因此,像土地證實際只是土地使用權證(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也是物權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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