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臣"為漢語詞語,指直言諫諍之臣,其概念源自《孝經·諫諍》"天子有爭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的記載。鄭玄注"七人謂三公及左輔、右弼、前疑、後丞",唐玄宗註解"爭謂諫也",確立了該詞作為古代諫議官員專用稱謂的屬性。該詞在《漢書·蕭望之傳》中被引用為"朝無爭臣,則不知過",通假字"爭"同"諍",特指規勸君主過失的職能。
基本介紹
- 拼音:zhēng chén
- 出處典籍:《孝經·諫諍》
- 通假字:"爭"通"諍"
- 文獻例證:《漢書·蕭望之傳》
- 核心職能:規勸君主過失
- 歷史背景:周代天子有爭臣七人
詞源考釋
古代典籍記載
職能特徵
- 職責範圍:專司規諫君主過失,涉及政策制定、禮儀規範、人事任免等領域
- 任職資格:需具備"忠貞剛直"的品質,《孝經·諫諍》規定"昔者天子有爭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
- 進諫方式:包括面折廷爭、上疏奏議等法定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