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口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局

根據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營口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規定,組建營口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局,將市文化局的職責、市廣播電視局承擔的行政管理職責,整合劃入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局。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營口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局
  • 總部地點:營口
  • 成立時間:2009
  • 經營範圍:市文化局的職責、市廣播電視局承擔的行政管理職責
機構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營口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遼委辦發[2009]50號)的規定,組建營口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局(文廣局),將市文化局的職責、市廣播電視局承擔的行政管理職責,整合劃入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局。不再保留市文化局、市廣播電視局。其所轄範圍是整個營口地區,隸屬於營口市政府。

職責調整

(一)增加的職責:
1.增加協調擬訂全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政策和地方規範性檔案以及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的職責;
2.增加對從事演藝活動、出版活動、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的職責。
(二)加強的職責:
1.加強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指導基層文化建設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職責;
2.加強對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包括影視類音像製品的網上播放)服務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節目的業務監管職責;
3.加強指導著作權保護工作的職責。
(三)劃入的職責:
1.將原市文化局的職責、原市廣播電視中心(局)的行政管理職責整合劃入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局;
2.將原市信息產業局廣播電視傳送網(含有線電視網)的統籌規劃與行業管理、組織制定廣播電視傳輸網路的技術體制與標準的職責劃入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局。
(四)取消的職責:
取消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國家和省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文物和文化市場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文物和文化市場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二)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文物和文化市場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管理全市文化藝術事業;規劃、引導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加強公共文化體系建設;指導藝術創作、研究與生產,促進各門類藝術發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藝術活動;組織參加省以上重大文化藝術賽事;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四)擬訂全市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負責全市文物考古、文物保護和博物館工作。
(五)擬訂全市新聞出版、印刷、複製、發行行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圖書發行系統業務建設;負責對網路書刊等業務的審批和監管;負責全市新聞單位記者證的監製管理和國內媒體在營記者站的監管;指導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六)管理全市著作權工作(包括計算機軟體著作權工作);代表市政府處理涉外著作權關係;查處在全市有重大影響的著作權侵權案件和涉外侵權案件。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文化和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的有關規定並組織實施;開展“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
(八)擬訂全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科技發展規劃並監督執行,推進文化科技信息建設;管理全市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指導全市廣播電視網路分級建設和開發工作;負責監管廣播電影電視節目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指配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功率等技術參數;指導、管理全市電影發行和放映工作。
(九)負責全市廣播電影電視、wholesaler信息網路視聽節目製作服務機構和業務監管;監管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指導對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的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十)擬訂全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全市文化市場、文化場所、文化經營許可證辦理及管理工作;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指導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指導管理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十一)擬訂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協調全市文化產業發展,推進對外文化產業交流與合作。
(十二)負責管理全市對外文化交流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營口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局內設10個科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政務,協調機關事務;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全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工作;統籌管理文化經費和文物經費。
(二)組織人事科
負責基層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及領導幹部的考核、培訓、教育、管理、監督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及黨員的教育培訓和管理工作;負責擬訂文化藝術人才發展規劃及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企事業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和老幹部管理工作。
(三)文化藝術科
擬訂全市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藝術創作、研究與生產;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文化藝術活動;研究指導全市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指導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全市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活動場所建設工作;指導全市民營表演團體和業餘文化團隊建設工作;指導社會藝術水平考級工作;組織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四)文化遺產科
擬訂全市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規劃、政策;負責全市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發掘、保護、整理、開發、傳承和使用工作;負責全市文物考古、博物館事業和文物保護工作;組織申報全國、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歷史文化名城工作;審核、申報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組織指導全市重點文物保護工程方案的論證、設計、施工、質量監督與驗收;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文物走私等違法犯罪行為。
(五)新聞出版科
擬訂全市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市圖書發行業務建設;負責對網路書刊等業務的審批、和監管;管理全市出版物市場、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負責全市新聞單位記者證的監製管理和國內媒體在營記者站的監管;負責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負責行政審批工作。
(六)著作權科(“掃黃打非”辦公室)
擬訂全市文化和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的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市及市(縣)、區文化和出版物市場實施監管,依法查處非法出版活動和出版物;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專項治理,受理民眾舉報,督辦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監督檢查我國加入的國際著作權公約在我市的執行情況;管理全市著作權工作(包括計算機軟體著作權工作);依法調解著作侵權糾紛;查處在全市有重大影響的著作侵權案件和涉外著作侵權案件;指導和監督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著作權代理機構的業務工作;負責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承辦省著作權局交辦的有關涉外著作權關係的有關事宜;負責向省著作權局申報涉外著作權貿易契約、涉外著作權契約登記和法定許可使用作品的管理工作。
(七)廣播影視科技科
擬訂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科技發展規劃、政策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執行;管理全市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指導廣播電視網路分級建設和開發工作;組織擬訂廣播電視傳輸網路的技術體制與標準;指配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功率等技術參數;負責全市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路安裝許可審核;負責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的安全播出監管和技術保障工作;指導全市廣播電視系統的技術運行維護工作;負責全市廣播電視技術質量監督工作,指導監測、計量檢測工作;承辦廣播電影電視科技管理和科技交流工作;指導、管理電影發行和放映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農村和社區電影公共服務工程。
(八)傳媒機構管理科
擬訂全市廣播電影電視播出機構和製作機構及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發展規劃;對廣播電視播出(轉播)機構和製作機構的業務進行監督檢查;監管全市移動電視業務及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指導廣播電視廣告播放和公共視聽載體的廣播影視節目播放;實施對全市廣播電視節目、境外電視節目(不含影視劇)和以衛星傳送方式引進的境外電視節目以及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視聽節目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九)文化市場管理科
擬訂全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負責全市文化執法隊伍和經營者的培訓工作;負責對文化領域的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負責對文化藝術品市場進行監管;負責動漫遊戲市場監管;負責對網咖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管(不含網路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批);負責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指導管理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十)文化產業科
擬訂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扶持和促進文化產業建設與發展;協調動漫遊戲產業規劃、文化產業基地、項目建設及會展貿易;推進文化產業信息化建設;指導文化產業基地和市內特色文化產業群建設;督促大型文化產業項目實施;負責推進對外文化產業交流與合作;指導管理文化產業協會工作。
紀檢委與監察室合署辦公,行使紀檢和行政監察兩種職能。
工會負責本系統工會工作。
團委負責本系統共青團和青年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黨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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