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重點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處

無錫市重點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處是無錫市水利局直屬單位。
(一)貫徹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遵守重點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程、規範和技術標準。
(二)對各項工程建設的全過程負責,並對項目的建設標準、工程質量、建設周期和工程投資負總責。
(三)嚴格履行基本建設程式,認真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和契約管理制,按初步設計檔案和基本建設程式組織工程建設。
(四)配合做好各工程項目立項至初步設計批覆的各項前期準備工作,負責現場施工準備中的“四通一平”工作;負責與工程建設有關的協調工作,為工程建設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
(五)組織初步設計檔案的編制、審核、申報等工作,並負責組織施工圖設計審查和交底;負責工程建設招標工作,與中標單位簽訂契約,履行契約權利和義務。
(六)負責落實工程建設資金,制定年度資金和施工計畫,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資金進行管理、檢查和監督;負責編制上報工程建設情況,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監督、指導。
(七)負責編制工程竣工財務決算、申報工程竣工審計和竣工驗收,並負責工程竣工初驗和辦理交付使用的有關手續。
(八)完成水利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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