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罪過事件

我國刑法中的無罪過事件包括以下兩種情形:一、不可抗力,二、意外事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罪過事件
  • 類型:法律術語
  • 規定:刑法16條
  • 情形:不可抗力,意外事件
刑法第16條規定:“行為在客觀上雖然造成了損害結果,但是不是出於故意或者過失,而是由於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預見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這就是我國刑法規定的無罪過事件。根據刑法第16條的規定,我國刑法中的無罪過事件包括以下兩種情形:
一、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行為人在客觀上雖然造成了損害結果,但不是出於故意或者過失,而是由於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在不可抗拒的情況下,行為人雖然已經認識到危害結果的發生但意志上受到外力的強制,喪失意志自由,因而主觀上不具有犯罪心理,不負刑事責任。
二、意外事件
意外事件是指行為在客觀上雖然造成了損害結果,但是不是出於故意或者過失,而是由於不能預見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在意外事件的情況下,行為人不僅對於危害結果的發生沒有認識,而且根據當時的情況也不可能認識,因而主觀上不具備犯罪心理,不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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