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球犯規

無球犯規

無球犯規是指在籃球比賽中,在球成活球後,在雙方球隊均未擁有球權時與對方發生非法的接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球犯規
  • 套用:籃球
  • 解釋:未擁有球權與對方非法接觸
  • 分類:2種
判罰規定,無球掩護犯規,

判罰規定

隊員侵人犯規。如不是拳擊犯規、惡意犯規、也不是肘部犯規,而且發生犯規時雙方球隊均未擁有球權,應按如下罰則處理:登記犯規隊員一次侵人犯規;登記犯規隊員一次全隊犯規;如果全隊犯規罰則未出現,判給對方隊在靠近犯規地點的邊線擲界外球;如果全隊犯規罰則出現,判給被侵犯的隊員一次罰球加一次罰球。
無球犯規無球犯規
如果判了防守隊一次無球權犯規,接著投籃(罰球)成功,應判給被侵犯的隊一次罰球,使有可能得3分或4分。這條規定適用於:不管是對哪個進攻隊員犯規;不管全隊犯規罰則是否出現。
如果判了進攻隊一次無球權犯規,接著進攻隊員投籃成功,不計得分。

無球掩護犯規

掩護分防守隊員視野之內和視野之外兩種;
1、視野之內可以任意靠近對方隊員,只要不影響對方隊員技術動作的發揮的,也就是說他在造成接觸的一順必須是靜止的且要雙腳著地,如果不滿足將是掩護隊員犯規。
2、視野之外必須給被掩護隊員留有一定的時間和空間距離或使之感受到掩護隊員在其後方視野之外,否則造成接觸時不管是否靜止和雙腳著地,均視為掩護隊員犯規。
無球——指犯規者本身不持球,掩護——為了給自己的隊友創造有利的進攻機會而進行的活動,主要以擋拆為主,因而最常見的無球掩護犯規就是——移動擋拆,因為在擋拆過程中,對擋拆者的要求是站定了,不能移動。
《籃球規則》:
33.7 掩護:合法的和非法的
掩護是試圖延誤或阻止一名沒有球的對方隊員到達希望到達的場上位置。
合法的掩護是當正在掩護對手的隊員:
發生接觸時是靜止的(在他的圓柱體內)。
發生接觸時雙腳著地。
非法的掩護是當正在掩護對手的隊員:
發生了接觸時正在移動。
發生了接觸時,是在靜止對手的視野之外做掩護沒有給出足夠的距離。
發生了接觸時,對移動中的對手沒有重視時間和距離的因素。
如果在靜止對手的視野之內做掩護(前方的或側方的),做掩護的隊員可按自己的意願靠近對手已建立掩護,只要沒有接觸。
如果在靜止對手的視野之外做掩護,做掩護的隊員必須允許對手向掩護邁出正常的一步而不發生接觸。
如果對手在移動中,時間和距離的因素應適用。做掩護的隊員必須留出足夠的空間,以便被掩護的隊員能通過停步或改變方向來避免掩護。
要求的距離是不得少於正常的1步,不得多於正常的2步。
與已經建立掩護的隊員的任何接觸,由被合法掩護的隊員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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