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差別轟炸

無差別轟炸

出於非軍事的需要,對敵對國的平民和非軍事設施為目標進行的空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差別轟炸
  • 別稱:戰略轟炸
  • 時間:1937年11月
  • 規定:《航空部隊使用法》
無差別轟炸,即戰略轟炸,不分軍事目標還是民用目標,通通轟炸。
1937年11月,日本陸軍航空本部通過了《航空部隊使用法》,其中第103條規定:“戰略攻擊的實施,屬於破壞要地內包括政治、經濟、產業等中樞機關,並且重要的是直接空襲市民,給國民造成極大恐怖,挫敗其意志。”
這是人類戰爭史上第一次明文規定可以在戰爭中直接以平民和居民街道為目標實施空襲,突破了戰爭倫理的底線。
1937年9月19日,日軍第三艦隊司令官長谷川清下令對南京等實行“無差別級”轟炸。一部分歷史學家認為,這是更廣義的南京大屠殺的起始日期。
1939年5月3日、4日,日本“對重慶落後,大量竹、木甚至紙板結構的建築和流亡人員的捆綁房子構成的大片街區,混合使用燒夷彈與爆炸彈,使之在爆炸中即刻燃燒起火,消防人員無法撲救,城市防禦系統陷於癱瘓,失去防禦能力。”(重慶大轟炸
事實上,1940年7月,德軍之所以敢於對英國考文垂實施無差別轟炸,正是由於日本已經開了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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