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香禮進士,瞋目待明經

進士、明經:唐宋考試,中進士者可任各級官吏,得明經者治學。瞑目:怒目而視。以焚香敬奉官吏,以怒目對待學者。
宋·章如愚《山堂考索》後集三:“宋朝進士科,往往為將相極通顯。至明經之科,不過為學究之類。當時之人為之語曰:‘焚香禮進土,嗔目待明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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