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特勒支同盟

烏特勒支同盟是在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統治下的荷蘭北方諸行省於1579年1月23日在烏得勒支的牧師會大禮堂締結的同盟條約

西班牙統治下的荷蘭,烏得勒支同盟與阿拉斯連盟南北分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特勒支同盟
  • 外文名:(荷蘭語: Unie van Utrecht)
  • 成立時間:1579年
  • 成立地點:烏得勒支
  • 成員:荷蘭省 西蘭省 等
  • 成立意義:為擺脫西班牙統治打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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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特勒支同盟

烏得勒支同盟是荷蘭北方各省為擺脫西班牙統治而聯合的政治、軍事與經濟聯盟,它是荷蘭共和國成立的基礎。
烏特勒支同盟烏特勒支同盟

概述

1576年根特協定(英語:Pacification of Gheat)的簽署確定了南方和北方各省共同對抗西班牙以謀求更大程度的自治。
南部諸省在1579年向信奉羅馬天主教的西班牙妥協,並組成阿拉加聯盟(荷蘭語: Unie van Atrecht,英語:Union of Aaras)[2]於是荷蘭省、西蘭省、烏得勒支省的一部分以及格羅寧根省這些信仰新教的北方省份作出的反應就是在1月23日簽訂烏得勒支同盟條約。而這種南北對立的情況延續了超過一個世紀。
到了2月4日,根特也加入同盟行列。3月,格德司的四分之三以及弗里斯蘭省的一些市鎮也加入了。同年夏天,阿默斯福特、伊佩爾、安特衛普、布雷達、布魯塞爾這些市鎮加入烏得勒支同盟。利爾、布魯日和他們周圍的區域則在1580年2月簽署加入同盟。格羅寧根市在弗里斯蘭省總督George van Rennenberg的影響下,轉移了陣營,簽署了協定。隨後,聚特芬加入,這樣一來,整個格德司完全加入了烏得勒支同盟。1580年4月,上艾瑟爾省與德倫特省加入。

背景

尼德蘭資產階級革命時期,北方七省和南方部分城市於1579年1月23日在烏特勒支城結成的軍事、政治同盟。旨在與南方效忠西班牙的阿拉斯同盟對抗,保衛革命的勝利成果。宣布加盟各省結成永久的同盟。同盟以各省代表組成的三級會議為最高權力機關,議定徵稅、宣戰、締結和約和頒布根本法等一切重大事宜由三級會議以多數票決定,各省不得單獨對外締結協約,並規定統一貨幣和度量衡。同盟促使北方七省聯合作戰,協調行動,擺脫西班牙的統治,為聯省共和國(英語:United Provinces)成立奠定了基礎。

成員

烏得勒支同盟成員:
荷蘭省
西蘭省
烏得勒支教區
格德司公國
格羅寧根省的貴族
弗里斯蘭省的貴族
德倫特省
上艾瑟爾省的貴族
布拉班特公國
法蘭德斯省
圖爾奈市
瓦朗謝訥市

結果

同盟締結之時,法蘭德斯省全境與布拉班特公國半數的領土尚在西班牙軍隊占領之下,聯合起來的諸省依舊承認西班牙的統治。但同盟的成立加速了其成員與統治者的決裂,最終於1581年聯盟在《誓絕法案》(英語:Act of Abjuration)中單方面宣告脫離西班牙獨立。《誓絕法案》全面激化了西班牙和同盟之間的軍事衝突,並導火索一般引起了一系列的事件:1584年聯盟的領導者威廉 奧蘭治死於謀殺;1585年,安特衛普陷落於西班牙軍隊之手。而安特衛普,一直作為幾個世紀來北海最重要的港口城市之一,它的陷落導致了大批格爾文(英語:Calvinism)教派信徒向阿姆斯特丹出逃。部分戰場上的失利反而激起了同盟擺脫西班牙統治的戰意;資本與人才的流入從根本上刺激了同盟的發展,並最終引導低地國家進入荷蘭黃金時期。
而同盟最終的勝利要等到1609年停戰協定的簽署。西班牙在事實上承認了荷蘭共和國的獨立。(國際上承認荷蘭共和國獨立於1648年,《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的簽署)

參考資料

烏特勒支 主教之城
人民網《1648年,西班牙正式承認荷蘭獨立》。
《荷蘭通史》(Algemene Geschiedenis der Nederlanden)第5部分: De Tachtigjarige Oorlog 1567-1609. (1952) 139. (荷蘭文)
《荷蘭通史》(Algemene Geschiedenis der Nederlanden) VI(1979) 241. (荷蘭文)
《荷蘭通史》(Algemene Geschiedenis der Nederlanden) VI(1979) 246. (荷蘭文)
《尼德蘭革命的爆發》——“1579年1月23日,北方各省,包括荷蘭、西蘭、烏特勒支、弗里斯蘭、該爾德蘭、上伊塞爾、德倫特、格羅林根和南方的部分城市採取了針鋒相對的行動。他們的代表在烏特勒支城集會結盟,宣告永不分裂,是為‘烏特勒支同盟’”
1568年 荷蘭獨立戰爭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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