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漆封緘

火漆封緘

火漆封緘是一種用點熔火漆、滴於信函(物件)封口,結硬前鈐印,防範被拆的封緘形式,是古代竹簡、木牘封緘的延伸與發展,是特定條件下的歷史產物。

火漆,亦稱“封口漆”、“封蠟”(SEALING WAX),以松脂石臘焦油顏料混合加熱製成,呈塊條狀,一般為紅色或棕紅色,也可要求製成藍、白等特殊顏色,易點燃,面粘,專供瓶口、信函封粘之用。

火漆是火漆封緘的必需物料,與火漆封緘配套的還有金屬的火漆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火漆封緘
  • 外文名:SEALING WAX
  • 領域:郵政運行
  • 套用於:機要信函
  • 原材料:松脂、石臘
  • 發源:公元1403—1425年
火漆封緘,火漆封緘的由來,另一種封緘闡述,關於璽詔文書,火漆的製造,

火漆封緘

在郵政運行中,有一種相對特殊的機要信函,有著自己獨特的運行方式與封緘形式,並且在長期的組織實踐中得到完善與發展。

火漆封緘的由來

回顧與認識機要信函傳遞的基礎條件與演變過程,對於理解火漆封緘存在條件與演變過程,增強通信保密意識,運用郵政服務功能和促進現代郵政的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機要信是古代郵驛傳遞官方檔案的傳承和催化平常信函的先導
信函種類繁多,最普通的是一般的“平常信函”,俗稱“平信”、“平寄”,包括信函、明信片、印刷品等;有緊急時限要求的,稱“特快專遞”,曾稱“郵政快件”、“快信”,最早俗稱“雞毛信”;有顯示信函重要程度的,在民間稱“掛號信”,在機關單位稱“機要信”,也有稱“密件”的。
奧博會開幕紀念小型張上的祥雲火漆印奧博會開幕紀念小型張上的祥雲火漆印
然而,在郵政發展史上,最初並沒有區分信函種類,而只有官方組織傳遞的、惟一的“官方檔案”。《郵驛春秋》記述:“從殷商時期的甲骨文推斷,商朝已有官方的通信活動。周朝在國都附近建有烽火台、峰鼓,用來傳遞緊急軍情。以後……逐漸形成以峰火為主的聲光通信系統和以步行或乘車為主的郵傳系統,為後世郵驛奠定了基礎。①郵驛是“古代通信和交通組織的通稱”② 專司公文傳遞。秦《行書律》是我國最早的通信法令,規定“按公文的內件性質分為急字文書和普通文書,…… 公文寄發前,要把竹簡包紮好,繩結處用封泥、蓋印,以防私拆。”③漢以後郵驛形成了較為龐大完備的通信體系,屬於郵驛法制與組織管理方面的有:隋朝的《大業律》和唐朝的《永徽律》。這種律法雖有詳盡的檔案管理與傳遞細則,但只有惟一傳遞官方公文的內容,因而也就沒有信函類別的界定。然而,就其傳遞檔案的性質來說,實質上就是當代的“機要信函”。同時,由於律法只有郵驛傳遞官方檔案,沒有也不允郵驛傳遞類似當今服務百姓的“平常信函”,因此,被後人稱為“官郵”。
當然,古代郵驛傳遞官方檔案,不能說官方檔案完全沒有服務於百姓的含義,但也顯示著封建制度忽視百姓權益的本質特徵。其實在嚴密的郵驛管理條件下,驛站也“偶爾”夾帶傳送個人信函,但都是一些官吏權貴私人的權力行為。權貴的“偶爾”行為是現實的需要,當然會運用它的影響力,極力促進律法的變革。北宋景祐三年(公元1036年),皇帝令“詔中外臣僚,許以家書附遞”④將官辦郵驛夾帶個人信函以“臣僚家書”納入合法渠道。於是郵驛(官郵)傳遞有了“檔案”和“家書”兩類信函。也就是當代的“機要信”與局部意義上的、即只限於“達官貴人”的“平常信函”。
明成祖永樂年間(公元1403—1425年),允許商賈成立專司私人信函的民信機構,後稱“民信局”。民信局私人經營,寄遞信件包裹,匯兌銀錢,收取寄費和匯費,⑤ 成為郵驛傳遞官方檔案的補充形式。此時,才有惠及百姓的、完全意義上的“平常信函”。這種傳遞組織形式,後人稱為“民郵”。“至民國元年(1912)7月,驛站事務,全由郵局接收”⑥ ,屬於民間經營的民信局,到1934年也全部由民國郵局取代,相繼完成“民郵”使命,形成由國家統一營運的郵政事業,也終於完善信函傳遞體系。然而,其中的“官方檔案”始終保持著獨特封緘形式。
祥雲火漆印祥雲火漆印
二、封緘形式的演變及其套用條件
郵驛的形成、演變與發展,記載了許多郵驛活動及其相應的組織實施形態,同時也形成、豐富和發展了郵政文化。其中的信函類別與封扎標準,延續至今,但就封緘形式內容與套用條件來說,卻有著明顯的區別。
(一)竹簡封:簡,是戰國至魏晉時代的書寫材料,是削製成狹長的竹片和木片,竹片稱簡,木片稱札或牘,統稱為簡;稍寬的長方形木片叫方;若干簡編綴在一起的叫策(冊)。竹簡封是指將方或策(冊)卷好用繩子把它綑紮、封泥固封的一種形式。封泥,是指鈐有印章的土塊,也稱“泥封”:是將繩端或交叉結紮處放入挖有方槽的“檢木”,封以粘土,蓋上印章,作為信驗,以防私拆。⑦
(二)木牘封:是木牘信函的封緘形式,是指先在木板上寫好文字,再在木板上覆蓋一塊木板,或另用兩塊相似木板,稱“外木板”,兩面夾住;木板上雕有3條線槽,用繩子線上槽上綑紮3圈,穿過一個方孔,把木板縛牢,然後在木板外側封上粘土,蓋上印章,防止私拆。如今信封落款的“緘”,最初就是指用繩子綑紮木牘的方式。⑧
上述兩種信函封緘形式,主要流行於秦、漢、魏時期,但都以“粘土”封口,若以封口材質來說,應該統稱“粘土封”。晉後,紙帛盛行,簡牘封緘逐漸廢止,當然,也就不用“粘土封口”了。
(三)棉紙封:是紙帛盛行時期信函封緘的常用形式,普遍用於平常信函與家書。信封由多層薄紙裱糊成型,形似當代直式信封。棉紙封使用方便,原意是專指信封上下封舌之處,加貼棉紙鈐印封口,以資保護,同時也泛指紙質信封。
(四)火漆封:是用以防範信封被拆的主要封緘形式,特別用於機要信函的保護。
火漆,亦名“封蠟”,又叫“封口漆”。以松脂、石蠟、焦油加顏料混合加熱製成塊條狀,一般呈紅色或棕紅色,也可按要求製成藍、白等特殊顏色,遇熱則軟,面粘,專供瓶口、信件封粘之用。封粘時,用燭火引燃火漆,於熔成稠狀瞬間滴注於需要封粘之處,在將待凝固之前加蓋印章,冷卻後留下清晰鈐記圖案。既美觀又能有效地防止私拆。此外,火漆還套用於雞毛信的雞毛粘合,以防雞毛脫落。
火漆封是相對於“粘土封”的封緘形式,火漆章是適用於火漆封緘條件的一種鈐記,為便於觀察與檢驗,常以機關單位名稱或標誌陰文鐫制。奧博會標誌選擇“祥雲火漆章”就是火漆封條件下的特定產物。
棉紙封隨著製紙工藝的發展和紙質的提高,信封由多層改為單層,沿用至今。火漆封明、清時期官民之間均皆盛行;民國時期沿用於政府機關,民間則較少使用。
三、火漆封緘的輝煌、困擾與消逝
火漆是形成火漆封的基礎條件,火漆印是防止火漆封被拆的主要保證。有人說火漆法國人發明於1626年;有人說中國人發明,於公元11世紀,經由印度傳入歐洲,很快就成為歐洲人保守通信秘密的法寶。也有人說,漢高祖劉邦(公元前206——公元前195)用過火漆印,在香港某拍賣會上,以四十萬港幣拍賣成交(《維基百科·火漆起源》)。眾說紛紜,有待查證。然而,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火漆封是替代竹簡封、本牘封的封緘形式,是相對於“粘土封”的延伸與發展,應當在竹簡封之後使用。也就是說,火漆封應該啟用於公元二、三世紀的晉後時期,顯然說法國人發明於1626年,未免過於遲滯了。至於由中國發明經印度傳入歐洲,當然可以查證;但是漢劉邦用過火漆印,應該是不爭的事實,原因是在火漆封之前的“粘土封”是同樣需要鈐印的。所不同的是前者蓋在粘土上,後者鈐在火漆上,隨著時間的推移,稱它“火漆印”也無不可。其實,回顧火漆封的存在形態,關鍵還在於認識它在傳遞機要信函和保護信息權益方面的歷史功績。
晉代以來,紙帛盛行,火漆封緘,沿用至今,歷史悠久,並且在各類重要檔案、貴重物品、文物出境與文物鑑定保護的套用中發揮著積極作用。清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開辦國家郵政,規定信封要有紅色條封,用毛筆規矩書寫,蓋上鈐記,貴重的用火漆封口。民國時期雖有變革,但繼延舊制,也廣泛用於政府機要檔案。法國人用火漆加封,以火漆顏色區分內容,紅漆為官方檔案,棕漆為赴宴請柬,白漆為婚嫁喜慶。值得關注的是,火漆封緘也為萬國郵聯採用,規定用於各國的有價函件,以及貴重文物包裝的封粘。
新中國建立初期,一些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及學校個人檔案和重要單證的傳遞,也曾使用過火漆封。然而,隨著郵政運行體系的完善與發展,也為機要信函封緘形式的改革創造了極為有利的條件。“火漆封”儘管有形似嚴密的保密形式,但是強調火漆封緘,實際上是“見物不見人”,人品不好,(火漆)封有何用。特別是以火漆封緘明白標示信函性質,未免過度暴露。同時火漆封粘封繁瑣,點燃熔化,滴液鈐印,早則模糊,晚則淡漠,也導致火漆封的逐漸消逝。
注釋:①③施水浪《郵驛春秋》陝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3頁。
②施水浪《郵驛春秋》陝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0頁。
④⑤劉祖鞭《書信傳遞方式、載體信息及其在專題郵集中的運用》《漢江集郵論文集》,第55頁。
⑥施水浪《郵驛春秋》陝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9頁。
⑦⑧《辭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79年版,第1887頁。
原載《越鄉集郵》總第112、113期)

另一種封緘闡述

火漆,又稱為 封蠟,英文名:SEALING WAX
火漆封緘
火漆(即封蠟,用於郵政信件,檔案或密件封口,以防止被他人打開),
是一種比較古老的東西,古代人們在重要的檔案或信件、密件、包裹等的封口處滴上燒化後的火漆,乘熱蓋上章,這樣任何人訖圖私自打開,都會造成火漆破損。
公元前3000年,亞述人和埃及人的泥版信裝在泥制的外套內,這是世界上最早的信封。
後來人們把用動物皮和羊皮紙寫成的信捲成一卷,外邊用窄皮條(經常取自同一張動物皮)綑紮,再用火漆封緘。隨著紙張的出現,信被摺疊起來,信紙背面用於書寫姓名、地址和有關的郵寄說明,信紙各邊封口用火漆封緘,這種做法在歐洲一直延續到19世紀60年代,在世界的其他地方甚至還要晚一些。
火漆封緘
最早的紙信封是手工製作的,製作順序是:裁剪紙張,摺疊四個角,使四角的一部分重合,把信放進去,在背面用火漆把四角的重合部分封嚴。早在1790年,法國就用機器製作過信封,但未獲普及,這是因為使用機制信封郵費實際上增加一倍。1840年以後,郵費不再按紙的張數計算,信封才逐漸地得到廣泛使用。雖然如此,在英國將信封的外緣摺疊上來,然後用膠或火漆封緘的習慣,一直持續到19世紀50年代。1840年以前經郵寄使用過的信封現存數量極少,因此成為集郵者高價爭購的郵品。

關於璽詔文書

歐洲中世紀國王統治,除了武力征服外,也要由文牘來經營,頒發詔書,統計財政。因此璽詔文書制度也不斷發達起來,並推動了君主印章體制的完善。羅馬帝國滅亡後,行政印章體系也不同於昔日,只有少數國王才擁有印章。受羅馬文明影響,早期法蘭克等國國王印,一般為“寶石印”,通常在指環上鑲一寶石,於寶石上刻印,直徑約為5-6厘米,一般採用圓形,印面構圖簡單,由銘文與圖形組成,銘文為皇帝的名字與頭銜,圖形為皇帝的頭像或半身像。從奧托二世開始,一種為後世奉為君王印造像設計圭臬的印章形式——“莊嚴法璽”開始流行起來,這種印章設計,一般為皇帝身著皇袍,頭戴王冠,坐在王座上,右手手持權杖,左手托著十字架球。後來又出現了雙面印鑑,正面為莊嚴法像,背面一般為國王的騎士印,或國王家族的族徽印。這種主要用於正式詔令文書的國王印,通常被稱為“行政大璽”。
隨著時代的發展,紙張代替了羊皮紙,火漆代替了蜂蠟,一種被稱為“私璽”的印章形式開始出現。這種印章形式實際上也被視為對早期國王印(“寶石寶”)的一種復辟。這種私璽後來也衍生出更小的指環印,主要用於國王的書信封緘。私璽一般為單面印,上面主要刻有王家徽章。銘文很簡單,一般為“某某王秘記”,因此有時又被稱為“秘印”。
國王的“行政大璽”一般只刻一枚用於終身。但如果遇到新的封號,需要再刻新印,如英王愛德華三世1340年正式宣布為法國與英國國王時,曾刻了一個印,當他1360年再次宣布為法國國王,並簽訂“布列丁尼條約”時,他又刻了一個新印。一般情況下,新王繼位時,要舉行儀式將舊王璽印(尤其是“行政大璽”)銷毀。愛德華三世繼位後幾個月,便舉行儀式將其父親及祖父用過的玉璽當面敲碎。至於國王私璽,則沒有數量等方面的專門規定。

火漆的製造

火漆封緘
火漆是膠全劑的一種,渤稍異於膠水、漿糊,而為特種的膠合劑。文具上固時常用到,即在日用上也經常使用,如一切重要檔案的避免偷拆,以及封因一物等等,均須用及火漆。火漆的製成品為條狀物體,不易損壞,故無所謂所裝,也能發售。包裝分為二十條或一打分別包紮以便於發售。
配方與製作
松香60、蟲膠片20、人造威尼斯松脂20。製法是先將松香及蟲膠片置於磁皿或銅器中(切不可用鐵器,以防變質)。加熱至全部熔融後,緩緩將人造威尼斯松脂加入,除火等其自行冷凝,當冷至適當溫度時,如欲著色,即可將色料加入攪拌使勻,然後再傾入模型中,使其凝結,等全部固結後即可取出。火漆的著色只須加入能溶於油脂的色料即可,普通套用的火漆的色料為紅與黑二種,紅者是加入色料銀硃而成,黑色是加入色料燈煤而成,其份量約在每百份火漆基本劑中,加入二十五份的色料即行,換句話說,色料的需要理為其四分之一。
原料
(一)松香:松香為松柏科植物及其它松屬各種植物的幹部及樹皮中所滲透出的一種油脂,待其乾燥後即成淡黃色的脆塊。其裂面呈條紋狀,香味頗類松節油不溶於水而溶於酒精、醚、醋、酮以及冰蠟中而呈透明狀,也能餾法將其所含揮發性的松節油去除,即可得到一種透明而成琥珀色的脆塊,此即市售的透明松香。松香學名樹脂。
(二)蟲膠片:產於印度一帶榕樹上的一種小昆蟲的“分泌物”,實際不是分泌物,而是此輩小蟲為欲保護其自身起見,而刺破樹皮所流出的樹膠。
蟲膠片為帶黃褐色或赤褐色的透明脆片,不溶於水,能溶於熱酒精,氫氧化鉀溶液、硼砂溶液中,稍一加熱即能熔融。蟲膠片的功用是供粘合劑及假漆的製造用。
(三)人造威尼斯松脂:是一種人工製成品,由松香62.5份和亞麻仁油22.5份共置鍋中,用直火加熱融熔,熔化後除火,再加入松節油15份,並不停攪拌即成。
(四)銀硃即硫化汞;燈煤即菸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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