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柴統稅

火柴統稅指的是國民黨政府時期統稅的一項。 按安全火柴、硫化磷火柴和散裝火柴等類分為3種。於1931年1月開徵。以安全火柴為例,納稅標準是以火柴的長度和每小盒火柴的支數劃分為甲、乙、丙三級。

1933年修改火柴統稅率,並以火柴盒的體積大小和每盒所裝支數為計稅標準。硫化磷火柴和散裝火柴的稅率也均各有不同。火柴統稅在1935年度各項統稅總額中占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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