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陽市義工聯合會

瀏陽市義工聯合會

瀏陽市義工聯合會是2009年由民政部門正式登記註冊的民間慈善公益組織,立足於“慈善助學”、“愛心助老”、“真誠助殘”、“同心援困”、“宣傳環保”、“義務獻血”等服務領域,下設四個分會10個部門,現有成員1600多名,有著完善的管理制度,自發自動地開展各項慈善公益服務。

成立以來,組織參與公益活動300多次,參與人數超過10多萬人次,累計為困難群體和社會公益事業服務達26萬小時以上,服務過的對象8000多人,中央及省市媒體報導上百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瀏陽市義工聯合會
  • 成立時間:2009年
  • 會長:潘勇
  • 地區:湖南省瀏陽市
  • 性質:公益組織
服務項目,所獲榮譽,發展歷程,義工章程,總則,業務範圍,會員,組織機構,資產管理,活動組織,章程修改,財產處理,附則,志願風采,

服務項目

瀏陽市義工聯合會積極拓展服務項目,創新服務方式,除各部門每月常態開展助殘、助老、助學、環保、無償獻血志願服務外,積極配合政府,參與各項政府大型活動志願服務,並建有“關愛留守兒童”、“愛心書包、“山區兒童學校班級圖書角援建”、“關愛空巢老人”、“康馨家園”、“特校學校牽手行”、“百公里毅行”等品牌項目。

所獲榮譽

瀏陽義工中有眾多“優秀共產黨員”、“助殘之星”、”長沙市優秀志願者”、“湖南省金牌義工” 、“湖南優秀青年志願者”、“中國關愛生命優秀志願者”、“中國關愛生命愛心大使”。瀏陽義工聯合會多次被評為國際花炮節“優秀組織單位”、“雷鋒式志願站”、長沙市“義務獻血優秀志願服務隊”、長沙市“雷鋒家鄉陽光助殘基地”、“長沙市學雷鋒雙十佳集體” “長沙市傑出青年志願服務隊”“長沙市敬老文明號”,“湖南省敬老文明號”、“中國生命關懷優秀集體”等;瀏陽義工聯合會黨支部被評為“長沙市社會組織爭先創優先進基層組織”、“瀏陽十大黨支部示範點”,團支部被評為“優秀五四團支部”。

發展歷程

完善管理制度,規範服務過程
我們完善了“義工服務積分管理辦法”、“分會管理辦法”,確立了治會的“十大理念”、義工活動的“十大原則”;在創新團隊管理和志願服務標準化建設方面創造性的提出了瀏陽義工聯服務管理的“六有”模式,“六有”即“人人有職責、事事有程式、幹事有標準、過程有痕跡、績效有考核、改進有保障”。我們團隊始終以“六有”為目標,創新、發展和完善自身建設,取得了較好的成效。
加強組織機構建設,擴大服務範圍
瀏陽義工聯按職能設秘書處、助學、助老、助殘、交通文明勸導、環保、無償獻血服務、培訓、宣傳、社區事務、公共事務等多個職能部門,按區域設東南北、直屬4個分會,分會下再設鄉鎮服務站。逐步完善和健全覆蓋城鄉的志願服務組織機構。已有正式註冊會員500多名,預備會員千餘名。
建立黨團組織,發揮黨團員志願者先鋒模範作用
在組織部門幫助下建立了瀏陽義工聯黨支部,在團市委指導下建立了瀏陽義工聯團支部,與政府有關部門緊密聯繫,充分發揮了義工聯黨支部和團支部在組織管理和志願服務活動中的引領、帶頭和先鋒模範作用。2012年,瀏陽義工聯黨支部被授為“長沙市社會組織創先爭優先進基層黨組織”。
義工活動開展有聲有色,特色項目逐步形成品牌
義工聯各部門人員各司其職,義工聯全體會員積極參與,自動自發開展各項公益活動。關愛空巢老人、貧困學生、殘障人士等弱勢群體;當好政府助手,協助相關部門,在花炮節、水果節、漂流節、全市建黨90周年慶、國際助殘日等各項活動中充當了志願服務主力軍;還在中國生命關懷協會等全國性公益組織的幫助與支持下,走出瀏陽,到汶川、玉樹、臨湘、雲南彝良等地支援災區人民。2012年,瀏陽義工聯被評為“雷鋒家鄉陽光助殘基地”和市“敬老文明號”等殊榮。
在做好常態工作外,我們還做好了中央財政支持的“我有我力量”助殘項目,讓長沙、瀏陽兩地數百名殘障朋友得到尊重、服務和一定的物質幫肋;連續兩年組織實施湖湘百公里毅行項目,讓省內外6000餘名毅行愛好者和義工到瀏陽參加毅行,關愛自然,宣傳公益,產生了較大的社會影響。
開展人員培訓,提高會員素質
多次開展義工培訓,提高義工會員素質,提升志願服務技能,讓大家不斷學習,不斷進步。除本組織培訓外,義工聯骨幹還多次到北京、深圳、香港學習先進經驗,不斷升華志願服務理念,提高志願服務水平。
藉助媒體媒介,傳播公益愛心
在瀏陽電視台的每家每戶論壇、瀏陽日報社的瀏陽論壇開設義工版塊,發布義工公告,宣傳義工事跡,同時建立義工論壇,擴大義工聯合會的社會影響,攜手社會愛心人士共同關注公益,熱心公益。

義工章程

總則

第一條 本團體的名稱:瀏陽市義工聯合會
第二條本聯合會是由熱心瀏陽公益事業的社會各界人士自願組成的以提供社會公益服務為主的地方非盈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團體的宗旨:本聯合會堅決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與發展。通過組織義工服務活動,傳遞愛心、服務社會;倡導“參與、互助、奉獻、進步”的義工精神;不為名利,以人為本,關注和幫助弱勢群體,共建友愛互助的和諧社會。
第四條 本團體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共青團瀏陽市委,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瀏陽市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章程適用於瀏陽市義工聯合會所有成員。
第六條 本團體會所地址:湖南省瀏陽市恆宜新城C棟3號2樓(風光假日旅行社內)。

業務範圍

第七條 本團體的業務範圍:
1. 提供社會公益性的服務(科普、環保、關愛老人、婦女和青少年、社區服務、無償獻血、捐獻造血幹細胞、慈善服務、擁軍優屬、就業服務、文明勸導、交通勸導、公眾場合維持秩序、法律宣傳及援助、政府配套服務以及各種公益宣傳等服務);
2. 提供社會孤寡老人、孤兒的扶助;
3. 提供社會殘障人士的輔助;
4. 提供貧困學生的資助和對口聯絡幫扶;
5. 提供貧困人群的生活幫助;
6. 提供大型自然災害後的支援;
7. 與支持公益事業的基金會、企業、政府、媒體及其他社會組織合作開展公益活動。

會員

第八條 本團體實行會員制,由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組成。
第九條 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 擁護本團體的章程;
2. 有加入本團體的意願;
3. 具備與所參加的志願服務項目及活動相適應的基本素質,不為謀求物質報酬、不受個人利益驅使、不因法律強制或他人強迫,自願為幫助他人而無償奉獻自己的時間、精力甚至財力。
4. 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守法公民(沒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可以跟隨其監護人,或在有組織情況下參加志願服務)。
5. 能從事一定時間的志願服務工作;
6. 具備5名以上註冊會員的單位,可申請註冊成為團體會員,30名以上可以申請註冊成立分會。
第十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1. 提交入會申請書;
2. 經人事部審核通過;
3. 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 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 自願選擇參加活動、閱讀本團體的各種資料和接受本團體的培養和訓練的權利;
3. 參與本團體義工幹部崗位的招聘,申請組織開展活動的權利;
4. 向本團體推薦新成員的權利;
5. 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6. 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7.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 遵守本團體的管理規定,執行本團體的決議;
2. 維護本團體合法權益;
3. 履行義工服務承諾,完成本團體安排的服務工作;
4. 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5. 參加本團體安排的教育與培訓;
6. 尊重義工服務對象的權利,保守義工服務對象的個人隱私和商業秘密,不得向義工服務對
象收取或者變相收取報酬;
7. 對本人推薦加入本團體的會員進行指導與監督。
8. 相關法律、法規及本組織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 會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除自己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外,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對會員進行勸退或除名:
1. 不遵守紀律造成服務對象損失或影響義工服務活動成效,給義工服務造成不良影響;
2. 利用本組織名義,從事營利性及其他不符合本組織宗旨的活動;
3. 從事分裂社團、拉幫結派和私立小團伙的活動;
4. 屢次不服從組織正常工作安排,不服從管理;
5. 其他違反組織章程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事情。
第十四條 會員自願退會,應向人事部提交書面材料,並交回相關證件。

組織機構

第十五條 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1. 制定和修改章程;
2. 選舉和罷免理事;
3. 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 決定終止事宜;
5. 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兩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八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九條 理事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1. 上一屆常務理事
2.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3. 各分會會長、副會長;各組組長;各部部長 第二十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制定內部管理制度;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三條 本團體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九條第一、 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四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
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五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一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六條 本團體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2. 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3.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4.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5. 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6.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七條 本團體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
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團體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二年,可連選連任。
第二十八條 本團體會長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社團法定代表人一般應由會長擔任。如因特殊情況需由副會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應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擔任]。本團體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條 本團體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1.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2. 檢查會員代表大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3. 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三十條,本團體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1.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2. 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3. 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4. 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5.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資產管理

第三十一條 本團體經費來源:
1. 社會人士的捐贈;
2. 企業的定向贊助 ;
3. 政府資助;
4. 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5. 利息;
6.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條 本團體免收會員會費。本團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組織活動經費,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
第三十三條 本團體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本團體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
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四條 本團體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 必須接受審計機關
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五條 本團體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六條 本團體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活動組織

第三十七條 活動組織、策劃、管理及發布形式
1. 本團體所有分會,部門,小組,個人會員均可組織策劃活動。 根據活動組織的主體分為:總會活動、分會活動、項目組活動和小組活動。
2. 本團體個人會員、小組、部門或分會發起並組織策劃的活動須將活動方案(初稿)提前向秘書處主要負責人或常務理事會議報告,經審核同意後方可發布信息、招募成員和具體實施。
3. 自然分組原則:本團體會員實行自然分組可交叉制,即根據自身專業特長、興趣愛好等因素自主組建、選擇一個或多個群組;主要形式有:分會、項目組和小組。
4. 組織管理原則:總會由全體理事會成員組成;分會和項目組為理事會功能組織單位,由理事會主管及常務理事會相關成員聯繫分管;新成員按需編入義工聯各小組,由組長負責管理,聯絡!
5. 參與原則:自主自願選擇參加活動和參與形式,不強迫、不勉強。
6. 非本團體會員也可被邀請參與本團體組織的活動,但不享有本團體會員的權利,若有違背本團體組織章程和宗旨的行為,後果自負,同時本團體不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7. 注意活動內容要求,按時參加,積極配合活動的開展。
8. 與湖南省內及其他公益慈善團隊聯合組織策劃各項公益慈善活動。

章程修改

第三十八條 對本團體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十九條 本團體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十五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財產處理

第四十條 本團體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
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一條 本團體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二條 本團體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三條 本團體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四條 本團體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附則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經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團體的理事會。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志願風采

寒冬不再冷
2014年12月27日,由瀏陽市義工聯合會舉辦的“大愛瀏陽 天使不流淚”大型慈善會在瀏陽市體育中心舉行。葛家鄉愛心人士助力貧困少年,幫扶學子成長。
該次義賣共有多名愛心人士參加,籌得善款近50萬元,幫扶結對22人。就讀於葛家鄉馬家灣希望中學的14歲少年黃世民的事跡得到了愛心人士的廣泛關注與大力幫扶,其父親視力二級殘廢,母親智力二級殘廢,家庭收入靠眼疾父親打零工和政府低保金。葛家鄉婦聯主席溫翠平、計生辦幹部汪成美等人紛紛為貧困少年獻愛心,長期捐助學子5人,儘自己的力量來幫扶貧困學子直至其大學畢業。
大愛瀏陽——天使不流淚
2014年12月27日,由瀏陽市文明辦和瀏陽市義工聯合會主辦的“大愛瀏陽——天使不流淚(第一季)”大型公益活動在瀏陽市體育館舉行。
活動是為將瀏陽700多名貧困家庭兒童的現實生活狀況逐步推介給廣大網友,呼籲社會各界人士關注。在眾多愛心傳媒企業的愛心推送下,有超過40萬名網友瀏覽關注,涵蓋廣東、廣西、上海、四川等其他省市網民和愛心企業的關心支持,期間,不少愛心人士打來電話誠懇表達捐助意願。
活動現場,各類愛心企業提供自己的產品進行現場義賣。同時,50名來自貧困家庭的兒童代表參加現場捐助,不少受助兒童都生活在因疾病和災難而支離破碎的家庭中,條件艱苦,但是生活自理能力和學習成績都深受老師和鄉親們讚譽。
活動截至2014年12月27日募集善款46.8萬餘元,將連同後續善款一併存入“瀏陽義工聯困境兒童慈善基金”,由瀏陽市慈善會根據受助人接受善款結餘情況,按每人每學期小學生1000元、國中生1500元、高中生2000元的標準撥付給受助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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