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濟南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是濟南市機構改革因地制宜設定的新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管理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二)負責市場準入、投資建設、城市管理、環境保護、交通運輸、民生保障等領域劃入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的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和收費事項的辦理,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三)負責編制和完善審批服務標準化規程和辦事指南,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和管理制度,規範行政審批服務行為,創新和完善行政審批服務體制機制。
(四)負責規範和最佳化行政審批、政務服務事項流程,推進行政審批、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
(五)負責對進駐市政務服務大廳的審批服務工作及人員進行指導、監督、管理和考核,提供相關政務服務和便民服務等,指導、協調各專業大廳相關工作。
(六)負責行政審批、政務服務、網際網路一政務服務體系信息化建設。
(七)負責全市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協調、指導各區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工作。
(八)承擔市行政審批服務改革聯席會議日常工作。
(九)指導各區縣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相關工作。
(十)負責本部門黨的建設、意識形態、宣傳思想和民眾工作。
(十一)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督查督辦、新聞發布、應急管理等工作,負責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市12345市民服務熱線轉辦事項的辦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信息宣傳、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相關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本部門編史修志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市行政審批服務改革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二)組織人事處。承擔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社會保障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等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負責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相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有關工作;負責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和收費事項的管理工作;牽頭負責制定業務協同、審管互動、審批監控、責任追究等工作機制的具體辦法和實施細則。
(四)監督考核處(掛運行監控室牌子)。負責研究提出規範行政審批服務行為的規章制度及監督實施,建立和完善相應工作機制;跟蹤督辦審批事項辦理進展情況,協調解決事項辦理中存在的各種問題。負責協調進駐市政務服務大廳的有關部門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辦理以及並聯審批相關工作。負責對進駐市政務服務大廳的審批服務工作及人員進行指導、監督、管理和考核:負責指導區縣行政審批服務相關工作;指導、協調各專業大廳相關工作。負責運行監控室的建設、運行和管理相關工作。
(五)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一處。負責工程建設項目前期諮詢服務;負責工程建設項目設計方案聯合審查階段的綜合受理、審查審批,承擔做出行政許可和證照發放相關工作,負責工程建設項目設計方案聯合審查的組織運行、協調管理,以及與相關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互相推送和接收審管信息及檔案,負責推動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最佳化流程、精簡要件、減少環節、壓縮時限等工作。
(六)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二處。負責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許可階段、聯合驗收階段的綜合受理、審查審批,承擔做出行政許可和證照發放相關工作,負責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許可階段、聯合驗收階段的組織運行、協調管理,以及與相關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互相推送和接收審管信息及檔案;負責推動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最佳化流程、精簡要件、減少環節、壓縮時限等工作。
(七)城市管理項目審批服務處。負責城市管理領域相關的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和收費事項辦理,承擔做出行政許可和證照發放相關工作:負責與相關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互相推送和接收審管信息及檔案;負責推動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最佳化流程、精簡要件、減少環節、壓縮時限等工作。
(八)經貿商事項目審批服務處。負責經貿商事領域相關的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和收費事項辦理,承擔做出行政許可和證照發放相關工作,負責與相關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互相推送和接收審管信息及檔案;負責推動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最佳化流程、精簡要件、減少環節、壓縮時限等工作。
(九)社會事務項目審批服務處。負責社會事務領域相關的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和收費事項辦理,承擔做出行政許可和證照發放相關工作;負責與相關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互相推送和接收審管信息及檔案;負責推動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最佳化流程、精簡要件、減少環節、壓縮時限等工作。
(十)食藥衛健項目審批服務處。負責食藥衛健領域相關的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和收費事項辦理。承擔做出行政許可和證照發放相關工作,負責與相關部門的街接、溝通、協調等工作,互相推送和接收審管信息及檔案;負責推動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最佳化流程、精簡要件、減少環節、壓縮時限等工作。
(十一)交通與生態環境項目審批服務處。負責交通運輸和生態環境領域相關的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和收費事項辦理,承擔做出行政許可和證照發放相關工作,負責與相關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互相推送和接收審管信息及檔案;負責推動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最佳化流程、精簡要件、減少環節、壓縮時限等工作。
第(五)至第(十一)等7個業務處承辦的具體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和收費事項,由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根據流程再造、環節最佳化情況及事項目錄具體研究確定,實行動態調整,並向社會公布。
(十二)勘察服務處。承擔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行業標準,制定實施辦法的具體工作,負責項目現場踏勘、技術審查、專家評審、聽證論證等工作的組織、協同,以及與相關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
(十三)政務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處。負責協調指導全市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工作。負責提出政務服務平台功能需求,承擔推進政務服務事項上網運行、業務標準制定、運行監管、評估考核工作,推進平合套用。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負責本部門意識形態、宣傳思想和民眾工作。

現任領導

孫常建 市行政審批服務局黨組書記
劉 霞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局長
張立明 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
石麗華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馬學凱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陳秀中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蔡廷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楚 波 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侯吉廣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副巡視員
牛連平市政務服務中心副主任
胡俊文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處級幹部、黨組成員
呂永華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處級幹部、黨組成員
叢樹傑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處級幹部、黨組成員
亓同強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處級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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