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歷下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歷下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濟廳字〔2010〕8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歷下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 地點:濟南市歷下區
  • 領域:人口和計畫生育
  • 性質:機關單位
  •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
機構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機構簡介

和區委、區政府《關於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歷下發〔2010〕16號),設立歷下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增加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的工作職責;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配合衛生部門做好預防愛滋病的宣傳和服務工作。
(二)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加強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遷移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戰略性、前瞻性研究,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的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區人口發展規劃草案,推動統籌解決人口問題,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的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二)負責實施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加強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遷移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戰略性、前瞻性研究;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檢查指導和考核評估各辦事處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
(四)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服務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五)監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統計及信息化建設。
(六)制定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
(七)依法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組織開展生殖保健服務,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指導和監督計畫生育藥具發放;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病殘兒的初審工作,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
(八)編制市、區撥付的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經費預決算;檢查指導計畫生育系統事業經費的管理使用情況,指導所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
(九)制定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
(十)指導區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設4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人口計生委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委機關文電、會務、檔案資料、文秘、安全、保密、政務信息、督查、後勤服務、政務信息公開和政府市民熱線辦公室轉辦事項的辦理等工作;負責委機關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組織協調區人口與計畫生育領導小組決定事項的落實;負責相關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編制市、區財政撥付的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經費的預決算;檢查指導基層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的管理使用情況;負責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
負責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擬訂全區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規劃,組織實施教育培訓;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做好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掛宣傳教育科牌子)
認真貫徹計畫生育法規、規章等規範性檔案;負責相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監督檢查計畫生育政策和法規的執行情況;承辦有關計畫生育的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負責全區計畫生育信訪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全區計畫生育社會撫養費徵收工作;推動完善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建設工作。
擬訂全區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的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承擔人口與計畫生育對外宣傳工作;指導基層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基礎知識教育和科普知識宣傳;規範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品的管理;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
組織開展全區人口發展戰略研究,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分析人口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的建議;負責《生育證》的辦理及指導基層辦理《計畫生育服務手冊》;擬訂全區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出台考核結果使用意見;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和統計工作,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科學技術科
擬訂全區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服務的總體規劃;依法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藥具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藥具和節育新技術的推廣使用;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病殘兒鑑定的初審工作;配合衛生部門做好預防愛滋病的宣傳和服務工作。
(四)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科
負責全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服務、調查研究工作;擬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服務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指導、監督、檢查基層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指導全區屬地單位的計畫生育法人責任制落實情況;指導協調新建小區的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

人員編制

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11名。領導職數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長(主任)4名、副科長(副主任)2名。可配工勤人員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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