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創建中國軟體名城若干政策

為不斷改善軟體服務業發展環境,最佳化資源配置,充分發揮軟體服務業發展相關專項資金的統籌使用效能,形成全面推進中國軟體名城創建工作合力,特制定本政策。
一、不斷加大財政扶持資金規模
1.從2010年開始,市本級逐年擴大用於軟體產業發展的財政資金規模,使我市財政性扶持資金逐步達到軟體名城創建試點城市相應水平。各級政府預算安排的相關專項資金要向軟體產業傾斜,並視財力情況逐步增加對軟體產業的投入比例,有條件的縣(市)區可設立軟體產業發展專項資金。
二、園區和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扶持
2.加大對軟體園區用地的支持力度,在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計畫時優先安排軟體園區項目用地。有條件的縣(市)區,要結合拓展城市發展空間和城市綜合體建設,創建和發展軟體服務業園區,對園區內的企業實行封閉式管理,對涉及園區企業的政府行政管理事項和相關社會公共服務項目提供全方位服務。
3.對國家主管部門新認定的國家級軟體服務業特色產業基地,最高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對省級主管部門新認定的省級軟體服務特色園區和基地,最高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4.對軟體園區共性技術服務平台(包括軟體開發平台、測試平台、動漫渲染平台、仿真模擬環境)、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給予優先立項和重點支持。對有離岸業務的軟體類服務外包企業辦公用房房租費用,5年內給予2年減免、3年減半的優惠,單個企業扶持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園區吸納新入駐的國內外知名企業在房租等方面給予適當補助。
5.建設155MHz網際網路國際出口通道,保障軟體出口企業與國外用戶海量信息傳輸、實時線上溝通交流和數據交換中的信息安全。對有離岸業務的軟體類服務外包企業寬頻上網通訊費用給予50%的補貼,對國際專線使用費用給予適當補貼,單個企業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三、重點企業和優勢產品扶持
6.對年銷售收入首次超過10億元、5億元、1億元的軟體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和10萬元獎勵;對從業人員達到萬人的軟體企業給予100萬元獎勵;對當年入選“中國軟體百強企業”的給予20萬元獎勵;對當年認定的“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體企業”和“濟南軟體十強企業”各給予10萬元獎勵。
7.對新引進高層次人才創辦的重點軟體服務企業,符合《濟南市引進海內外高層次人才規定》(濟政發〔2009〕13號)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項條件的,按規定給予50萬元—300萬元創業啟動資金。對不符合該項條件,但經評審認定屬有離岸業務的重點軟體類服務外包企業,給予50萬元-100萬元創業啟動資金。
8.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對非核心的軟體和信息服務業務實行外包。引導大型企業將軟體研發及信息技術服務業務剝離,成立獨立法人企業,新企業經認定後享受相關優惠政策,並予以重點扶持。
9.鼓勵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動漫、網路遊戲企業和軟體服務外包企業在濟南註冊運營。對符合條件的上述企業可按軟體企業或高新技術企業進行認定,並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10.鼓勵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市場潛力大、產業帶動作用突出的基礎軟體和套用軟體的研發。鼓勵促進關鍵技術、共性技術、核心技術研發項目的成果轉化和產業化。重點支持改善民生、增強城市服務功能和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的軟體與信息服務業項目。
11.對經認定具有國內領先技術水平和市場潛力的基礎軟體,以及對提升改造傳統產業效益顯著的軟體產品和項目,最高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創新軟體產品套用推廣資金扶持。
12.支持軟體企業積極參與國家和省軟體項目競標,對取得重大專項扶持的項目,按要求給予一定比例的匹配資金支持。
13.扶持擁有著作權的動漫作品和有市場前景的動漫原創產品的開發和生產,技術開發經費列入生產成本。動漫創作和技術人才以各種方式攜帶原創作品或技術在濟南創辦動漫企業,原創作品或技術可作價投資,作價金額最高可達企業註冊資本金的35%。動漫原創作品的技術作為股權投資的,其成果完成人可依法獲得與之相當的股權收益。
四、軟體出口與國際資質認證扶持
14.軟體企業以海關通關方式出口軟體產品,對軟體出口金額按本年度增量部分,每美元給予0.2元人民幣獎勵。對於為國外用戶進行實時和準實時處理並實時網上傳輸的數據產品,按照協定、契約和結匯單每100萬美元給予5萬元人民幣獎勵。軟體服務外包企業開展離岸外包業務,每實現5萬美元出口創匯額,獎勵1萬元人民幣,單個企業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50萬元人民幣。
15.鼓勵軟體企業實施CMMI(能力成熟度模型)認證,對當年通過CMMI評估認證的軟體企業給予資金補助:其中CMMI3級20萬元、CMMI4級30萬元、CMMI5級50萬元。支持軟體企業開展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認證,對當年通過認證的,給予15萬元補助。對IT服務管理、服務提供商環境安全性等相關國際認證的軟體服務企業,給予規定認證費用30%到50%的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首次通過“雙軟”認定的軟體企業給予按國家規定收取認定費用的全額補助。
五、人才培養和引進扶持
16.對年收入10萬元以上的軟體企業中高層管理、技術人員,首次在濟購買住房時給予適當資金補助,補助標準不超過個人前2年已繳納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總和的80%;對有離岸業務的軟體類服務外包企業年收入6萬元以上的服務外包從業人員,按其繳納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80%給予補助。
17.鼓勵和支持中日IT業橋樑工程師到軟體服務企業工作。對聘用國外IT橋樑工程師的企業,每聘用1人每年給予5萬元人民幣補助。
18.對帶資金或項目在濟南創辦60人以上軟體服務企業的領軍型人才給予50萬元安家費用補助,並優先推薦其企業申報國家、省、市軟體產業專項資金項目。其中符合《濟南市引進海內外高層次人才規定》的,按該規定執行,不再重複補助。
19.動漫企業自主開發的動漫原創產品經認定後,對主要完成人,視其貢獻大小,在產品投產後實現的稅後利潤中,前3年可提取10%至15%,後3年可提取5%至7%。著作權授權方或實施許可方可從技術性收入中提取不低於30%的金額獎勵有關人員,其中主要貢獻人員所得獎勵份額應不低於獎勵總額的50%。
六、投融資和政府採購扶持
20.鼓勵設立軟體服務業(含動漫遊戲產業)創業投資引導資金,吸引各類社會資金支持企業發展。對軟體服務企業以智慧財產權或用戶銷售契約質押貸款投資的項目給予30%至50%的貸款貼息,貼息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對有離岸業務的軟體類中小服務外包企業的擔保費用和出口信用保險費用給予50%的補助。
21.軟體企業在境內外正式獲準發行股票成功上市的(包括通過借殼、買殼、吸收合併等形式上市且註冊地在濟南),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在美國場外交易電子報價板(簡稱OCTBB)、國內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等股權交易市場成功掛牌上市,一次性獎勵20萬元。凡在境內外首發上市成功的企業,融資額5億元及以下的,再獎勵50萬元;融資額5億元以上10億元(含10億元)以下的,再獎勵100萬元;融資額10億元以上的,再獎勵150萬元。
22.市政府參與投資的重大工程、重點套用系統和機關事業單位的建設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採購本地名優軟體產品和服務;市各類專項資金優先扶持採用本市軟體和服務的建設項目。
建立推進中國軟體名城創建政策的統籌協調機制,具體由市財政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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