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縣風俗

春節俗稱“過年”,是民間最隆重的節日。舊時,富有之家在臘月初八之後就開始籌辦年貨,有“吃罷臘八飯,就把年來辦’’之說。一般人家在臘月下旬也就準備過年了。臘月二十四送“灶君”,這天,家家設供祭灶,將鍋屋牆上舊的灶神揭下,在香爐中焚化,謂之“送灶神上天”,然後張貼新的灶神。接著就是打掃房舍、庭院、几案,即所謂“二十四掃房,二十五撣塵”。蒸饃炸菜,準備過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濉溪縣風俗
  • 地點:濉溪縣
  • 類別:相關辭彙
  • 相關:民間最隆重的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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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節日與民俗

臘月三十日(小月二十九日)稱除夕,含除舊布新之意。早上,戶戶貼春聯、年畫,放鞭炮。舊時春聯內容多為吉祥喜慶詞句,不同的人家貼不同內容的春聯。年畫內容多為歷史故事和神話傳說,更多的是“吉祥如意”、“五穀豐登’’等吉祥畫,色彩鮮艷,鄉土氣息濃郁。建國後,春聯和年畫多換為讚頌共產黨和祖國大好河山的內容。除夕中午,置佳肴美酒,合家團聚吃“團圓飯”。舊時,門口大都橫置一根“攔門棍”,意為“攔財外流”。負債的窮人門口置棍,意思是希望債主今天不要來討債,讓他家過個安穩年。晚飯後,婦女忙著包扁
食、餃子,家人們圍火聊天,品嘗瓜子、點心,或者打麻將、玩撲克,徹夜不眠,謂之“守歲”。是夜,要給牲口餵飯,以示“犒勞”。建國前,窮苦人家苦於財主逼債,視過年如過關,往往外出躲債。建國後,人人自食其力,家家豐衣足食,再無躲債之虞。
正月初一稱“春節”,舊稱諸神下界之日。家家都起得很早,力爭第一,鳴放爆竹,意為“萬事大吉,家泰人安”。大人小孩穿上時新服裝,一派歡樂氣象。早餐多沏糖茶、下“扁食”,取其甜美吉利之意。舊時要先置三碗於主堂香案上,敬過天地、灶神、祖先之後,全家才可進餐。也有人家在包“扁食”時放入餡中一枚銅錢,說誰吃了這個扁食便一年順隨。餐後,晚輩分別給長輩拜年,長輩賜與“壓歲錢”。
年初二為吉日,開始走親訪友,大人們則帶著小孩到親友處拜年。出門相遇,不論親疏,互相致意。家家備有糖果、花生、瓜子、糕點及煙茶。客至,相互拜年問好,盛情款待。城鄉處處,你我來往,甚是熱鬧。此俗至今尚盛。
年初三,各家早餐多吃“扁食”,有“初三吃頓扁,一不咳嗽二不喘”之說。
年初四,新婚男子多偕妻往岳父家中拜年,岳父以豐盛的酒席款待“貴客”。當天夫妻二人要返回,不得留宿,謂之“正月媳婦不空房”。
年初五為“小年節”,像初一一樣放炮、宴樂,只是節日氣氛稍遜。是日,集市店鋪開業,各店家燃放爆竹,互祝“財源茂盛,生意興隆”。
建國後過年,各業均休息3至5天,廢除了各種跪、揖之俗。1958年“大躍進”時期和“文化大革命”期間。曾提倡過“革命化”春節,各業均要加班生產,淹沒了節日喜慶氣氛。1979年以後,舊俗大都免除,各機關、團體漸以“團拜”取代走街串戶的“戶拜”,並組織擁軍優屬活動,開創了一代新風。
二、元宵節
農曆正月十五日為“元宵節”,也叫“上元節”、“燈節”。節前幾日,大人們便為兒童扎制各式花燈,並準備蠟燭、煙花。同時家家用麥、豆摻合麵粉蒸成面燈,並按家人屬相蒸上“龍、狗、雞、兔”之類。居喪之家頭一年不蒸燈,由鄉鄰送燈。晚上,各家則用桿草纏上棉花插於面燈中間作為燈芯,加入少許食油點燃。放於門旁、灶間、糧倉等處,另外每人一盞放於床頭前。晚餐,各家食用糯米粉做的湯圓,鄉間現改作吃扁食和水餃。入夜,孩子們提著燈籠,青年人端著面燈齊集村頭、街道。燃放煙花,有時還玩龍燈、踩高蹺、跑旱船,熱鬧非常。鄉間少年還有到村外田頭點燃草把向空中拋投的習俗。是日,出過嫁的女子均不得在娘家過夜,有“正月十五看娘家燈,死得娘家人乾乾淨淨”的迷信說法。
三、歸寧節
農曆正月十六日稱“歸寧節”,是娘家接回出嫁女兒的日子。俗話說:“過罷十五到十六,家家都接連心肉。”是日,出嫁的女子多和女婿一道回娘家赴宴。民間稱此日為“好日子”,多擇該日結婚。至今境內仍流傳“正月十六下雨雪,新娶的媳婦把嘴撅,一是不能走娘家,二來不能穿花靴”的歌謠。
四、二月二
俗說“二月二龍抬頭”,舊稱為祭龍之日,人們祈求天龍及時降雨,風調雨順,五穀豐登。清晨,家家早起,在庭院間用草木灰圍上大小不等的圓圈,中間挖穴,置放少許五穀雜糧,謂之“圍倉”,以示豐收在望。各家用玉米炸花子或炒糖豆、花生、瓜子食用。早餐不吃下面的飯,說是糊了龍眼無法降雨,只喝“燈湯”,即把正月十五日蒸的面燈切成片做成清湯。至今鄉間多數人家仍沿此俗。舊時這天,各地廟會香火旺盛,前往寺廟焚香朝拜者不絕於途。
是日,出過嫁的女子不準在娘家過夜,俗說:“二月二吃了娘家的花,死老婆婆啪嗒。”此說沿襲至今。
五、清明節
清明節是農曆二十四節氣之一。
清明這天,家家屋檐下插柳枝,有“清明不插柳,來生變黃狗”之諺。境內還有早上吃煮雞蛋的習慣,說“清明不吃蛋,窮得亂打顫”。是日,各家都為已故親人上墳掃墓,表示對亡靈的哀悼和緬懷。建國後,墳墓逐漸剷除,上墳祭祀之俗逐漸消除。各民眾團體多組織青少年到烈士陵園祭掃烈士墓,敬獻花圈,以此進行革命傳統教育。同時普遍開展植樹造林活動。這一天,人們還習慣踏青遊玩,青少年喜歡放風箏。
六、端午節
端午節為農曆五月初五日,正是夏季之中太陽正合於正陽的位置,又稱“端陽節”。相傳為紀念愛國詩人屈原的節日’。家家屋檐下都要插上艾枝,有“端午不插艾,死了變鱉蓋”之說。節日食品除魚肉之類,還有糯米裹紅棗做成的粽子和油炸糖糕。相傳舊時以粽子、糖糕投入江湖,讓魚鱉食粽糕而不食屈原屍體。未婚女子多用紅、綠、黃多色絲線和花綢布縫製香袋,內裝艾葉、樟腦等香料藥物,掛於胸前或分贈親朋好友,有避邪之說。幼兒耳窟多用雄黃酒搽擦,以避蟲害。大人們則用五色花線為孩童扎彩圈套於手脖、腳脖之上,謂之“長命縷”,此俗,相傳至今。
七、六月六
農曆六月六,舊時為長輩66歲大壽慶賀之日,至親好友,多備上酒肉、果品前往祝壽,長輩則設宴招待。是日,大人們則把孩童“端午節”時扎的長命縷剪下,丟於水中,俗說“能成龍”。嬌慣的男孩小時戴的“狗脖項”,12歲的今日,請來舅舅給剪下,投於井內,意為“望子成龍”。並請來所有的至親好友,備上豐盛的酒宴,共賀兒子長大成人。
八、中元節
農曆七月十五日,舊稱中元節,是祭祖上墳之日。因此,各家都到祖墳上焚燒紙錢,或以“三牲”(雞、魚、肉)禮品祭奠祖先。建國後,此俗漸被擯棄。
九、中秋節
中秋節為農曆八月十五日,秋高氣爽,年成已定,民諺說“七月十五定旱澇,八月十五定年成”,為農民慶豐收之節日。家家備月餅、蘋果、石榴、梨等節日食品、禮品,互贈親友。置豐盛的午餐,飲酒歡宴。至夜,庭院設案,擺上月餅、瓜果,全家團聚賞月。這天回娘家探親的婦人,必須回婆家過節,同吃“賞月飯”。而今,中秋佳節仍為傳統盛大節日。
十、重陽節
農曆九月初九,按舊習,雙日為陰,單日為陽,故名“重陽節”。時值秋末,莊稼大都收穫歸倉,已無活計可乾。舊時,地主於此日開始辭退長工,民謠說:“九月重陽十月一,殺大領(即長工)配小雞。”建國後,城鎮有些學校組織學生野遊,登高賞秋,領略大好風光。
十一、臘八節
臘八節為農曆臘月初八日,古稱“臘日”,是祭祀祖先和天地神靈、祈求豐收與吉祥的節日。舊時也稱為“釋迦牟尼佛”成道之日,佛寺僧眾煮多味粥以供佛,其粥以小米、大米、紅豆、江米、菱角米、栗子、紅棗煮成,加桃仁、瓜子米、花生米等點染,取名“七寶粥”。後此俗傳至民間,是日,家家早起用米、豆皮、菠菜、饊子、冬粉熬粥,謂之“臘八飯”。

婚嫁禮俗

一、說媒
舊社會男女婚姻全聽命於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成婚,先由男家父母通過媒人持庚貼至女家說親,謂之“求婚”。女家同意後即將庚貼留下,並把女兒的年庚八字交於媒人帶回,以便請算命先生占算二人是否合婚。
二、過啟
過啟古稱“納采”。男女年庚八字占算合婚,雙方同意結親後,男方即可向女家“過啟”。啟上寫有“白玉種良田,千年合好;紅絲牽繡幕,百世良緣”字句,以示誠意。遣媒人擇定吉日帶絲帶2副、針2包、線2團、紅布6尺、銀耳墜2副及酒、魚、肉、雞、糕點等聘禮送至女家。女家收下聘禮,除回送男家筆、帽等物外,另寫“回啟”。啟貼上寫有“蘭桂同榮,山河永固;陰陽定位,地久天長”的語句,以示允諾。
三、看日子
過啟之後,男方請來“算命先生”按雙方生辰進行“推算”,擇定迎娶吉日,俗說“看日子”。大都選擇二、四、六雙日。喜日定後,用紅紙寫上書貼,再遣媒人送至女家求娶。此後,雙方家中則忙於籌備結婚事宜:男家備新房,置衣物,給新娘做紅衣(謂之“上轎紅”),並約好鼓樂、彩轎等。女家為女兒做嫁妝,添置衣物等。嫁妝多少隨家庭條件各異,多為4件、8件、13件。
四、迎娶
成婚前一天,男家門前張彩掛紅,貼上喜對聯。鼓樂、彩轎發至女家,謂之“過轎”。有一男孩壓轎前往,後面跟著兩個抱雞的,先抱去一隻公雞,回時女家送一隻母雞一同抱回,以求吉利。轎桿上掛豬肉一塊,謂之 “離娘肉”。富豪之家還備有三洋槍、對子馬、金瓜鉞斧朝天蹬,雞鴨鵝籠高提燈等。女方親朋都到女家送禮,俗稱“添箱”。出嫁女子則少吃飯食,謂之“餓嫁”,母親還要向女兒交待一些婆家規矩。晚飯後,嗩吶鼓樂齊奏,至中夜。
次日凌晨,出嫁女子則梳妝打扮,穿上男方送來的“上轎紅”,謂之“上頭”。由女方叔伯或兄長背上轎子,也有用椅子抬到轎前上轎的。關上轎門後,嫂子要端來一碗麵水潑向轎腿,俗謂:“潑出去的水,嫁出門的女”,以示能安分守己過日子。這時?女家要送給轎夫“上轎禮”,否則,轎夫遲遲不發轎。轎起登程,要鳴炮奏樂,新娘往往放聲哭出村外。女之兄弟兩人隨轎左右送行,謂之“押轎”,半途方回。陪辦的嫁妝由人抬著一溜排開跟隨其後。沿途遇村、橋、廟宇、岔路口則燃放爆竹驅邪。
五、拜堂
花轎來至男家村前,要放炮迎轎。轎至大門口,男家還要給新娘“下轎禮”。新郎至轎前,朝之三揖,謂 “拜轎神”。然後由女儐兩人攙扶新娘出轎,由“胭粉客”引路,慢慢走在由兩條蘆席輪番鋪墊的路上,使之腳不沾土。此間,由男家兄長抓著盛放在竹篩中的紅棗、花生、核桃、栗子、桿草等物不住往新娘頭上、身上拋撒,謂之“撒帳”。至香案前,新郎、新娘分左右站定,由贊禮主持先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對拜,然後入洞房。新郎用秤桿挑去新娘頭上的“蒙頭紅”,意為“新人見面、稱心如意”。
待親朋滿座、賓客盈庭之際,新郎、新娘再同到香案前,向親朋尊長一一跪拜,大家送給“磕頭禮”。禮畢,再酒宴開始,親朋歡聚一堂。
六、洞房
酒宴過後,由兩個兒女雙全的婦女為新郎新娘鋪床,把早已準備好的紅棗、栗子等物置於鋪蓋之下,意為 “早立子”。然後為新娘“開臉”,由妯娌們用紅絲線將新娘臉上不規則的毛髮揪掉,邊揪邊唱:“揪臉人不怠慢,揪臉還得紅雞蛋。紅雞蛋,滿臉轉,今年喝喜酒,明年吃喜面。”妯娌嬉鬧,煞是有趣。晚上,不論長輩、晚輩、年齡大小,均可鬧新房,謂之“三天不分大小”。待鬧房人退後,新郎拜過雙親及長輩才可回房就寢。好事者,常藏於室內或門外竊聽竊看二人談話與舉動,以資談笑。
七、認祖 拜三朝
新婚第三天,新郎新娘由妯娌們陪同前往男家祖墳祭拜,謂之“認祖”。然後回家拜見長輩、平輩,受拜者均需送新娘“磕頭錢”,稱“拜三朝”。是日,新娘兄弟多前來會見,告知回門日期。
八、回門
三朝後,大都選擇婚後第六天,新郎、新娘同往女家拜見岳父母和女方親友,謂之“回門”,女家盛宴招待“貴客”。午後則回,不準在娘家過夜。至此,婚嫁即告結束。
以上系建國前後縣境內婚嫁禮俗之大略。除此之外,境內還有其他婚姻雜俗。
童養媳。俗稱“團兒媳婦”。舊時,窮苦人家將無力撫養的童年女孩許給人家為妻,因年小不能舉行婚事,故養在男家。待女孩長至16歲後,便完婚,謂之“圓房”。建國以後,此俗禁絕。
寡婦改嫁。舊時,寡婦改嫁倍受譴責,認為有失貞操。要受到婆家各種刁難、凌辱,連各式禮儀也被廢除,不能坐轎,不放炮,不宴請賓客。有的被公婆轉賣他人,如不從則施行搶親。
招女婿。舊稱“入贅”,俗稱“招養老女婿”。有女無男孩之家,為傳宗接代,繼承家業,故招婿為子。舊社會,應招為婿者多被人歧視,特別是女家父母死後,女方叔伯多給予刁難,無法繼承家業,甚至有的被趕出家
兩換親。兩家男子因家貧無力娶妻,又均有姐妹未嫁,則互換成親,稱“兩換親”。這種婚姻多不遂心愿,為此哭鬧者甚多,有的則以死抗婚。後此俗漸除,但未絕跡。
民國以來,機關、學校少數人中始興自由結婚。婚儀較簡單,新郎新娘以鞠躬答謝來賓,然後宴客。但民間多數仍沿用舊習。自從國家頒布了婚姻法,男女婚姻才得到自主。一般經人介紹,雙方先見面,再互到家中相看,中意後,再定親。有些青年不須別人介紹,雙方在共同的生活勞動中,建立了感情,自由戀愛。包辦婚姻的習俗已逐漸革除,寡婦再嫁為政府所提倡,不再受人歧視。今日男女戀愛婚姻,不計錢財,重在品德,重在相敬相愛。婚禮也不遵循舊俗,坐轎逐步改為徒步和坐車。出現了茶話結婚、旅行結婚和舉行集體婚禮的新風尚。80年代以後,又提倡“女娶男嫁”,男至女家落戶受到歡迎,權利平等,不再受到歧視和刁難。
近幾年,少數家庭出現了父母干涉兒女婚事的不良現象,而且索要彩禮之風漸盛。彩禮,少則幾百元,多則上千元,還要男方置辦高級衣物、蓋新房。男方為娶親往往負債累累,“喜”事變成了“愁事”。

禮儀風俗之誕生

一、催生
女子婚後第一胎,臨產前一月,娘家備上紅糖、雞蛋送至婆家,名日“催生”。婆家以紅雞蛋饋贈。
二、報喜
孩子生後第三天(也有七天的),父親即去孩子外婆家報喜。生男孩則帶書1本(紅繩系之)、紅糖2斤、單數紅雞蛋若干;生女孩則帶紅花1朵、紅糖2斤、雙數紅雞蛋若干。外婆見到禮物即知生男生女。然後回贈紅糖2斤、母雞1隻,稱“開生”。
三、送米麵
孩子生後12天,外婆家則備上小孩衣物及紅糖、雞蛋、米花、饊子和幾段彩幛等,裝在專門用來送米麵的盒子裡,貼上寫有“×月×日喜封”的紅對聯抬著送去,以示賀喜。外婆和親朋數人同去。尊輩要一一送給嬰兒“見面禮”。主人將所送衣服、彩幛懸掛於門楣之上。中午,點燃炮竹,設宴款待來客。賓客去時,要送饅頭和紅雞蛋之類,以示謝意。嬰兒外婆一般留下住幾日,如若有事不能留住,須脫一件褂子留下。
四、接滿月
嬰兒滿月,外婆家要去人把女兒和嬰兒一同接回住上10天半月,謂之“接滿月”。去時,嬰兒臉上要抹點黑灰,回時臉上搽點白粉,俗稱“黑臉去,白臉來,嬰兒越養越富態”。外婆還要送一隻“鉸頭雞”,用一塊紅布挖孔套在雞脖子上。也有送“鉸頭羊”的。不管是雞是羊,只許飼養,不興宰殺。舊時,頭胎生女孩,娘家多在28天“接滿月”,有“接得早,生個小(指男孩)”之說。
五、揭花疤
嬰兒多在年內種花,即種牛痘。舊時種花為險期,要用紅布條掛於門前避邪。傷疤愈後,外婆家送紅糖和紅點饅頭祝賀嬰兒安全“過關”,俗稱“揭花疤”。
舊時,貧窮人家子女多無力撫養,加之重男輕女,故有棄嬰和溺嬰的現象存在。建國後,人民生活改善,婦女、兒童受到法律保護,這種現象已不多見。誕生習俗,民間依然盛行。

禮儀風俗之慶壽

舊時,人到60歲便可稱“壽”。生日那天要慶賀一番。建國前,富家祝壽較為隆重。做壽時,家中設壽堂,張燈結彩,懸掛“福如東海長流水,壽比南山不老松”的對聯。堂中置案,擺供果,燃燭焚香。拜壽時,壽者坐予正堂,子女親朋依次禮拜。一般人家做壽,多為送禮品祝賀,不舉行儀式。窮苦人家一般不做壽。而地方豪紳常以慶壽為名,廣發壽帖,索取財禮。建國後,境內仍保留為老人做壽的習俗,但不是每年都做,多在66歲、71歲、73歲時做壽。
一、六十六
老人66歲生日時,女兒和至親好友備上66個紅點饅頭、66個扁食或水餃、6斤6兩豬肉,以及糕點、酒之類禮物前往祝壽。俗稱“六十六吃塊肉”。女兒所送數量一般超過66個,以祝老人延年益壽。另外還給老人添新衣。老人家中設宴招待親朋。
二、七十一
“人活七十古來稀”,老人活到70歲即為大壽了。本地大都在老人71歲生日時為其祝壽,因有“七十一吃只雞”之說。所以女兒和親朋前來祝壽必備雞1隻,饅頭、扁食各71個。
三、七十三
俗說“七十三,吃個鯉魚猛一竄。”舊稱“七十三不死鬼來纏”,老人吃條鯉魚,即可度過生死關。因之老人73歲生日時,女兒和親朋都備鯉魚1條及饅頭、扁食各73個為老人祝壽。
尊老愛幼是中華民族的美德,本地為老人祝壽已形成風氣。現時城鄉祝壽禮物已時興蛋糕、長壽麵,少數農村仍沿用舊俗。

禮儀風俗喪葬

老人死去,稱“正寢”,喪事則稱“白事情”。舊時均用棺葬,俗稱“墳葬”,喪禮甚是繁瑣。
一、送終 報喪
老者臨終,家屬到場送別,咽氣後,即燒紙箔,謂之“燒落地紙”。替死者抹身、梳頭、更衣後,將屍體移至堂前(靠左邊),覆以被單,同時燒香焚紙點油燈。在路口燒毀死者被褥、席草之類,門上貼白紙,門前插白幡,以示鄰里。然後向親友報喪。
二、人殮 守靈
棺木放置屋正中,將死者殮入棺木。入殮時,死者背墊銅錢,口含銅錢,手拿餅子,臉蒙1紙。棺頭點長明燈,置1小罐,插筷1雙,謂之“密封罐”。地上放1土盆,謂之“老盆”,以備親屬弔唁燒紙之用。孝子輪流侍守棺側,朝夕不離。親友前來弔孝,由孝子跪迎,跪送。若來者為女眷,則由死者兒媳或女兒至孝堂跪迎。
三、出殯 安葬
死者全家都穿白色孝服,親屬多給死者扎紙物;死者為男,則扎紙馬、紙人;為女,則扎彩轎、紙人。另扎4筒彩幡。親友奠儀以紙箔為主,交厚者多送挽幛(6尺黑布)。至第三日晚上,由兩人抬土罐,內裝麵湯,帶上端菜托盤,全家人隨之,哭入附近神廟,或村外十字路口,俗稱“送湯”。禱告後,打碎土罐,舉家痛哭,盡哀始還。出殯前,打開棺蓋,讓全家與至親圍棺一睹死者遺容,然後封棺出殯。棺起身,長孫持白幡引路,孝子摔碎“老盆”,持哀棍領棺下地。家屬親友持紙人、紙馬、幡幛等隨後。本地有女眷不能隨棺下地的習俗。至墓地,長子引棺先繞墓穴向左向右各轉3圈,然後引棺入穴。葬畢回家,宴謝弔唁親朋。次日,孝子到送禮各家叩頭“謝孝”。
四、圓墳
葬後第三日,全家同往墓地,添土築墓,並焚燒紙箔,圍墳跪哭,稱為“圓墳”。
五、守孝
老人死後,兒女要穿孝3年。百天之中,孝子見人不分長晚輩,均向人叩頭,以示行孝。守孝期間有3忌:百日內不剃頭;3年元宵節不蒸燈;3年春節不貼紅對聯<當年不貼,第二年貼藍對聯,第三年貼黃對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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