澤仁擁批

澤仁擁批,男,藏族,1980年3月生,四川巴塘人,在職本科。1998年12月參加工作,2003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四川省甘孜州巴塘縣中咱鎮黨委書記。

2020年1月19日,據巴塘縣紀委監委訊息,澤仁擁批被開除黨籍、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澤仁擁批
  • 國籍:中國
  • 民族:藏族
  • 出生日期:1980年3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98年12月至2000年12月,在遼寧省海城市65547部隊服役;
2000年12月至2002年5月,轉業待安置;
2002年5月至2006年9月,在巴塘縣亞日貢鄉工作;
2006年9月至2011年4月,任巴塘縣德達鄉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2011年4月至2015年11月,任巴塘縣德達鄉黨委書記、人大主席團主席;
2015年11月至2019年9月4日,任巴塘縣中咱鎮黨委書記(期間:兼任巴塘縣中咱鎮曾則寺寺管會副主任);
2019年9月5日,免去中咱鎮黨委書記及曾則寺寺管會副主任。
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19年10月29日,據甘孜州紀委監委訊息,澤仁擁批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査。

依法雙開

2020年1月19日,據巴塘縣紀委監委訊息,經巴塘縣委同意及州紀委監委批准,巴塘縣紀委監委對巴塘縣中咱鎮原黨委書記澤仁擁批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澤仁擁批理想信念喪失,法紀意識淡薄,串供、偽造證據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掩蓋事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使用公款組織幹部職工外出旅遊;不如實報告個人去向;利用職務、職權上的影響違規使用項目資金為其特定關係人吸收存款提供幫助;侵害民眾利益;不正確履行主體責任;套取單位項目資金、私設“小金庫”;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虛列支出套取單位項目資金據為己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借為名索取他人財物。
澤仁擁批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民眾紀律、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犯罪、挪用公款犯罪、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巴塘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巴塘縣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批准,決定給予澤仁擁批開除黨籍處分;由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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