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政府辦公室

(一)負責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的文電處理工作,草擬、審核、印發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出的檔案,負責市人民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潮州市政府辦公室
  • 內設機構:13個
  • 主要職責:13條
  • 所在地:潮州市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主要職能

(二)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
(三)根據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相關的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四)收集整理政務信息,報送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領導參閱,協調新聞單位宣傳報導市人民政府重大工作措施和重要政務活動。
(五)檢查督促市人民政府各項決議、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
(六)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七)根據市人民政府領導指示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關係,對有關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八)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處理需由市人民政府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協調、督促相關應急管理工作。
(九)負責市人民政府的信息公開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負責市黨政機關大院的安全保衛和會堂管理工作,做好市政府及辦公室行政後勤事務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除軍事系統外的無線電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市人民政府駐外辦事機構的管理;做好國內各地政府部門駐我市辦事聯絡機構的管理工作;管理屬下事業單位及掛靠管理單位。
(十三)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
辦理市人民政府及辦公室有關文電收發、分送、傳閱、催辦、列印、立卷、歸檔、保密、會務、印鑑、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活動安排等工作;負責機關辦公自動化工作;協助做好市人民政府駐外辦事機構的管理,負責國內各地政府部門駐我市辦事聯絡機構的管理工作。
(二)綜合科
辦理縣區和市直各單位呈報市人民政府的請示;辦理市各有關部門、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報送市人民政府的有關公文;負責起草市人民政府及辦公室的有關公文稿,審核各部門各單位代市人民政府及辦公室起草的公文稿;負責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和有關協調會議的會務及《會議紀要》起草工作;參與領導組織的有關協調工作。
(三)調研科
圍繞市委、市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領導交辦事項開展調查研究,撰寫調研報告,提出意見建議供領導決策參考;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起草、審核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講話稿及相關綜合性文稿;承擔全市政府系統各方面工作情況的匯報和綜合、分析、反映等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有關會議的資料工作;編髮《內部情況通報》等刊物。
(四)信息科
負責收集、綜合、整理和編髮政府政務信息,向上級報送有關信息;指導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報送工作和信息網路建設工作;聯絡新聞單位對重要政務活動的宣傳報導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接受採訪和出席新聞發布會的有關工作。
(五)督辦科
負責市人民政府的重大決策、重要部署及《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重點工作和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批示事項的跟蹤、催辦、督查,及時向領導反饋情況;承辦省人民政府和省領導同志要求督辦的批示件;協助做好市人民政府有關協調會議的會務工作;指導政府系統的督辦工作。
(六)建議提案科
組織、協調、檢查、督促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市人民政府及辦公室的信息公開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七)人事科
負責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及單列編制人員、管理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培訓、工資福利等工作。
(八)行政科
負責機關的財務、房產、物資管理,指導管理單位的財務工作;負責機關辦公場所、會議廳的消防安全管理和修繕工作;承辦住房公積金等福利性事項;負責市政府大樓辦公服務用房、環境秩序管理;承擔有關會議的會務後勤保障工作;協助做好辦公室有關接待工作。
(九)離退休幹部管理科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政治學習、醫療、保健、福利、喪葬等服務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有關老幹部工作事宜。
(十)監察科
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屬下)單位的黨委、紀檢、監察、機關黨務、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宣傳教育、計畫生育和工、青、婦等工作。
(十一)無線電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無線電管理的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承擔無線電監測、檢測工作;負責干擾查處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件,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二)機關後勤管理中心
負責機關大院的保衛和黨政機關會堂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各會議廳(接待廳)的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所屬衛生地段和領導同志辦公室的清潔工作;負責市人民政府及辦公室機關公務車輛使用管理;負責市黨政機關大院停車場所的管理工作;承擔黨政機關大院物業管理公司的協調監督工作。
(十三)市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辦理市人民政府和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有關應急工作的決定事項,督促落實市人民政府領導有關批示、指示,承辦市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的專題會議、活動和文電等工作;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處置較大突發公共事件,協調指導處置較大突發公共事件相關工作;承擔市人民政府總值班室工作,及時掌握和報告省、市相關重大情況和動態,辦理向省人民政府報送的相關緊急重要事項;協調組織有關方面研究提出應急管理的措施、規劃和建議;指導縣、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應急管理體系、應急平台建設,協調和督促檢查相關應急管理工作;承辦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和省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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