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縣2011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

為使用好2011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資金,根據《關於印發<河南省2011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豫農機計文〔2011〕39號)和《關於印發<信陽市2011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信農機管字〔2011〕27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潢川縣2011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
  • :總體要求
  • (二):使用原則
  • (一):使用重點
基本信息,詳細內容,

基本信息

關於印發《潢川縣2011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辦事處農業發展中心、農場:
為切實做好2011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項目實施工作,根據《關於印發<河南省2011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豫農機計文〔2011〕39號)、《關於印發<信陽市2011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信農機管字〔2011〕27號)的要求,為推進農業機械化又好又快發展,切實把落實好政策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和為農民辦事的一項重要工作,堅持突出重點、統籌兼顧、陽光操作,結合我縣農業和農業機械化發展實際,研究制定了《潢川縣2011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潢川縣財政局
潢川縣農業機械管理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詳細內容

潢川縣2011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轉變農機化發展方式為主線,以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服務特色產業發展,促進農民增收為目標,突出重點,最佳化結構,著力提升薄弱環節機械化水平。注重因地制宜,合理確定補貼範圍,促進農機裝備總量增加和結構調整布局最佳化;注重突出重點,向優勢農產品主產區、關鍵薄弱關節、農機專業服務組織傾斜,提高農機化發展的質量和水平;注重扶優扶強,大力推廣先進適用、技術成熟、安全可靠、節能環保、服務到位的機具,推動農機工作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注重陽光操作,加強監管,進一步推進補貼政策執行過程公平公正,監管措施紮實有效;注重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切實保障農民選擇購買農機的自主權;注重發揮補貼正則的引導的作用,調動農民購買和使用農機的積極性,促進農機化快速健康發展,為促進農業穩定增產、農民持續增收和農村繁榮穩定作出貢獻。
二、補貼資金使用的重點及原則
(一)使用重點
根據國家農業生產政策,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轉變農業機械生產方式為主線,以調整最佳化農機裝備結構布局、提升農機化生產水平為主要任務,加快推進主要農作物關鍵環節機械化,積極發展薄弱環節機械化。結合我縣農業機械發展情況及階段性的工作重點,今年我縣補貼資金使用重點補貼水稻插秧機、水稻播種機具、育秧硬碟,儘量滿足補貼對象對水稻育插秧配套機具和育秧硬碟的需求;其次為茶葉機具、大中型拖拉機、手扶拖拉機、履帶式穀物聯合收割機。
(二)使用原則
補貼資金使用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和農民直接受益的原則。對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經營組織(農機合作社)及已經報廢老舊農機並取得拆解回收證明的補貼對象,優先補貼,重點支持。
三、補貼資金計畫及時間安排
2011年第一批購置補貼資金為707萬元。
(一)重點突出對水稻育插秧機具的購置補貼,計畫用於水稻插秧機、水稻播種機具和育秧硬碟的補貼資金占總資金的64%。(截止5月30日,未完成補貼金額調整為補貼“第三項”機具)
(二)茶葉、抗旱、旋耕施肥播種機械的補貼資金占總資金的8%。(截止6月16日,未完成補貼金額調整為補貼“第三項”機具)
(三)大中型拖拉機、手扶拖拉機、履帶聯合收割機的補貼資金占總資金的28%。
四、購機補貼實施程式
(一)縣財政局、農機局編制《潢川縣2011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報省、市財政局、農機局備案後,通過潢川網站公布資金使用方案,並通過媒體和鄉鎮農村經濟發展服務中心張榜公布等形式向農民公布補貼機械種類、型號、補貼金額、補貼標準、優先補貼條件等內容。
(二)有購買補貼機具要求的農民寫出個人申請,由鄉(鎮)、合作社或村加章後,向戶口所在地農發中心設立的申報視窗進行申報,並填交農業機械購置申請表一式三份。
(三)財政局、農機局根據本方案確定的有關內容進行審查,確定購機者名單和數量,在潢川網站和鄉鎮、辦事處農發中心進行公示,接受監督。然後財政局、農機局下達農機購置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並把電子材料、表格報市農機局補貼網點擊批覆。在申請補貼人數超過計畫指標時,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在各個申報視窗(鄉鎮)分別採取公開搖號等農民易於接受的方式確定補貼對象。對確定的補貼對象在所申報的視窗(鄉鎮)進行二次公示,接受監督。經公示無異議後,財政、農機部門共同簽發《農機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由農機部門直接發放到補貼對象本人手中。
(四)機具價格,補貼機具的價格由市場競爭形成,購機戶可與經銷商談價議價,確定機具總價;購機戶可在省域內自主選機購機,允許跨縣選擇經銷商;購機戶購機時只需支付機具總價款扣除補貼額後的差價款。
(五)購機戶辦理差價購機手續後,約定發機時間,統一到農機局發貨、噴制編號、人機照相,供貨方同時出具購機發票、合格證。
(六)建立黑名單制度。對冒名頂替、借身份證給他人購機、與經銷商夥同騙取購機指標的,一經查出,取消今後農機購置補貼資格,列入黑名單。
五、補貼標準
購置農業機械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在省域內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購機補貼按機具不超過市場價格的30%測算,單機補貼限額不超過5萬元。100馬力以上大型拖拉機、大型免耕播種機、大型聯合收割機單機限額可提高到12萬元;200馬力以上拖拉機單機補貼額可提高到20萬元。
六、補貼對象、經銷商確定和補貼資金支付
(一)補貼對象:納入補貼實施範圍區域,並符合補貼條件的農民、農場職工、直接從事農機作業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的農民。
(二)補貼機具經銷商的確定和要求:經銷商必須經工商部門註冊登記,取得經銷農機產品的營業執照,具備一定的人員、場地和技術服務能力等條件。經銷商名單由農機生產企業自主提出,報經省農機局統一公布,供農民自主選擇。農機管理部門和生產企業應加強對補貼機具經銷商的監督管理。
(三)補貼資金支付:縣財政局、農機局應及時審核補貼核實表、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補貼機具發票、補貼資金申請表,並對補貼農戶進行機具核實,確認無誤後由生產企業會同農機局將補貼核實表、補貼資金申請表報省農機局,經省農機局審查後,報請省財政廳,通過國庫集中支付方式,統一向生產企業支付補貼資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為加強管理,確保補貼專項資金專用,杜絕倒賣、挪用現象發生,成立潢川縣農業機械購置補貼領導小組:分管農業的副縣長任組長,縣政府辦副主任歐陽聲波、財政局局長邱召健、農機局局長劉文思任副組長,監察局副局長楊立志、財政局副局長王洪鋼、農機局副局長王天喜、紀檢組長宋士軍、副局長李榛、財政局農財股股長蔣明遠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三個組織:監察局副局長楊立志任監察組組長、農機局紀檢組長宋士軍任副組長,負責監督購機補貼的宣傳、公示、操作程式,並對申請補貼的農戶真實性、經銷商銷售價格、售後服務進行監督檢查;農機局副局長李榛任宣傳組組長,負責在全縣範圍內通過媒體、網路、張榜等多渠道、多形式宣傳購置補貼相關政策、補貼方案;農機局副局長王天喜任購機辦公室主任、財政局農財股股長蔣明遠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購機補貼工作具體實施、結算、檔案工作。
(二)規範操作,嚴格管理
1、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農機購置補貼工作實施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規範操作,嚴格管理;嚴格執行補貼產品經銷商由生產企業自主推薦的制度,由農民自主選擇經銷商和補貼產品;嚴禁強行向購機農民推薦產品,嚴禁借擴大農機購置補貼之機亂漲價;嚴格執行補貼對象公示制度;為方便農民,改補貼協定為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由縣財政局和農機局聯合確認,由農機局辦理完善手續後交給申請購機的農民。加強對農民購機情況的動態檢查核實,農民兩年內不得轉讓所購農機,如不經縣財政部門和農機管理部門審批同意,擅自轉賣或轉讓行為,取消五年內申請購買補貼農機的資格。加快實行購機申請、審核、結算、檔案管理等信息化網路化,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2、嚴肅紀律,加強監管。嚴格按照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2011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農辦財〔2011〕34號)、《河南省2011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強對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監管,積極履行職責,落實工作責任。教育直接從事農機補貼的工作人員樹立權力越大,責任越大,風險越大的思想。以如履薄凍的態度,謹慎、正確的行使權利,用制度、法律規範工作機制。補貼工作實施過程中一旦發現問題嚴厲查處,決不估息,確保農機購置補貼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實處。
3、加強宣傳,搞好服務。縣農機購置補貼資金使用方案及時向社會公布,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加強農機購置補貼的宣傳工作,特別是做好對農民的宣傳引導,讓農民了解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內容、程式和要求。縣購機辦公室將督促供貨方搞好售後服務,為購機者提供技術、信息諮詢等優質服務,切實讓購機者得到實惠。並將對補貼所購置的機具進行跟蹤問效、監督檢查,解決他們在使用中可能遇到的困難,以幫助他們充分發揮農機具在農業生產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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