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永剛(廣州白雲區太和國土規劃所原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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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永剛曾任廣州白雲區太和國土規劃所所長。2016年中秋節和2017年春節期間,他違規收受現金和洋酒。2018年10月,潘永剛因上述違紀行為受到政務記過處分,違紀款項被收繳。

基本介紹

  • 違紀時間:2016年中秋、2017年春節
  • 違紀金額:1.5萬元
  • 違紀物品:洋酒1瓶
  • 處分時間:2018年10月
  • 收繳情況:已收繳
違規收禮過程,紀律處分結果,

違規收禮過程

2016年中秋節和2017年春節期間,潘永剛在擔任廣州白雲區太和國土規劃所所長期間,收受太和鎮某村負責人所送人民幣1.5萬元和洋酒一瓶。該行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屬於典型違規收受"紅包"禮金問題。

紀律處分結果

2018年10月,潘永剛因違紀問題受到政務記過處分,相關違紀款項被依法收繳。該案例被納入廣州市2018年正風肅紀反腐工作典型通報,作為糾治"四風"問題的反面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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