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話元宵節

《漫話元宵節》是發表在2021年2月26日《重慶法制報》上的隨筆,作者是黃山。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漫話元宵節
  • 作者:黃山
  • 創作年代:當代
  • 作品出處:《重慶法制報》
  • 文學體裁:隨筆
  • 發表日期:2021年2月26日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漫話元宵節
時間: 2021-02-26
來源: 重慶法制報
  黃山
  元宵節是延續了兩千多年的歷史最悠久的中華民間傳統節日之一。
  自漢代以來,全中國除了極個別的地方以農曆正月十六為元宵節,其他絕大部分地方的人們是以正月十五為元宵節的。老百姓習慣性地把歡度元宵節稱為“過十五”。
  正月十五之夜,是春節第一個月圓之夜。在民間,從正月十四之夜開始,到正月十六之夜結束,全國各地通常舉辦的元宵節晚間活動都是觀燈,所以,元宵節又稱“燈節”。
  傳統上的完滿的“燈節”通常為三天三夜,“燈節”在正月十四之夜稱為試燈,在正月十五之夜稱為正燈,在農曆正月十六之夜稱為殘燈。
  但有的性子急“過燈節心切”的人們從正月初十之夜就開始試燈了,而有的性子慢“喜歡耍燈”的人們一直把“燈節”活動延至正月十八之夜才結束。
  追溯元宵節的起源,古今華夏學術界雖然公認元宵節誕生於漢代,但對於具體起源卻一直都存在著爭議。廣為流傳並有一定的學術性價值的說法有三:即源於漢文帝說、源於佛教說、源於漢代太一神祭祀說。
  元宵節起源於漢代,發展於魏晉南北朝,興盛於隋唐,經過宋元明清民國等歷朝歷代至今,在民間熱熱鬧鬧了兩千多年。
  它是一個典型的集娛樂活動、信仰活動、社交活動、美食活動為一體的傳統節日。
  通俗點講,走親訪友,吃喝玩樂,樣樣俱全。
  有人甚至把元宵節稱為“中國人的狂歡節”。大概是因為在人們的心目中,過完元宵節,整個春節活動才算正式落下帷幕了。老百姓常說:“過了十五,年才算過完。”
  有的地方甚至正月十六還在“過大年”,民諺說:“不出正月,都是年。”
  正因為元宵節是新年春節的“尾聲”,所以顯得更加熱鬧,人們很樂意把剩餘的熱鬧勁兒、感情聯絡和豐富的節日美食都揮灑、消遣到極致了。
  民間傳統元宵節娛樂活動豐富多彩。節日期間不僅僅是家家戶戶張燈結彩,而且有條件的人家無論男女老幼都要穿新衣服或者漂亮、華貴、端莊、喜慶的服飾,說說笑笑上街觀燈、猜燈謎、看街頭雜耍,老百姓習慣把這些熱鬧活動統稱為“鬧元宵”。
  街頭做各種小生意的店鋪商家常以燈的數量、燈的外觀形狀設計、燈的種類相互暗中攀比,以彰顯自家的生意興隆、熱情大方。從數量上來說,有張兩盞燈的,有張四盞燈的,還有張六盞燈的,更有大戶人家張八九盞燈的,懸掛成塔燈形狀,引來眾人圍觀艷羨。從燈的外觀形狀設計和燈的種類來說,有花燈、橋燈、龍燈、馬燈等琳琅滿目,令人目不暇接。
  猜燈謎是“燈節”的重頭戲。自古至今,全國各地一直延續著這種文娛活動。官方和民間甚至常常組織舉辦專場燈謎會,燈謎會通常也設有物質獎品,比如獎勵糖果、小吃、絹花、鋼筆、筆記本、裝飾品等,鼓勵四面八方的鄉里鄉親都來踴躍參加猜燈謎活動,形成更加濃厚的節日氛圍。
  民間元宵節娛樂活動發展到宋代,增加了一項必不可少的環節:燃放鞭炮和煙火。這項活動一直延續到當代。但在一些城市,近年來人們為了確保燃放鞭炮和煙火的安全性,紛紛出台了一些限制性的防範措施,比如嚴格規定了燃放鞭炮和煙火的具體時間、地點、範圍,並提醒人們在燃放鞭炮和煙火時應該注意的事項。這樣既不會影響到元宵節娛樂活動的熱鬧氛圍,又確保了人們燃放鞭炮和煙火的安全性,兩全其美。
  鬧社火也是民間元宵節娛樂活動的重要內容。全國各地的人們在這項熱鬧的娛樂活動中也是大顯身手,各顯神通。踩高蹺、舞獅子、架龍燈、扭秧歌、跑旱船、武術表演,伴隨著敲鑼打鼓、歌舞雜耍,真可謂萬人空巷,熱鬧非凡。
  民間元宵節的信仰活動大都是祭祀神靈、祭祀祖宗、占卜、祈子、祈年等。
  民間元宵節的社交活動主要是宴請親朋好友,家家戶戶各擺宴席,互相宴請。少則一桌、兩桌,多則八桌、十桌。
  元宵是元宵節的主打美食。全國各地,無論是南方,還是北方,絕大多數人家都要在元宵節吃元宵。元宵在民間被稱為“湯圓”“湯糰”,寓意為“團圓”,祝福家人、親朋好友團團圓圓、幸福美滿。
  “湯圓”的餡,通常由豆沙、糖、芝麻、棗泥、果仁組成,也有少數用蝦仁、雞鴨魚肉做餡的,用糯米粉包成圓丸,或像煮餃子那樣煮熟,或像炸丸子那樣炸熟,吃起來甜膩香酥。
  也有一些地方的人們過元宵節的主打美食並非元宵,而是餛飩、糕點、米粉、麵條、蔬菜粥、果子羹、青菜湯等。
  在人們的心目中,因把元宵節看作是“春節的尾巴”“最後的春節時光”,因此在一些地方,還保留著“送年”的習俗。古諺語說:“火燒門前紙,各人尋生理。”講的就是“送年”的意思。
  元宵節一過,“年”就算是過完了。人們該忙啥忙啥,或抓緊時間忙於收拾生產工具、春耕備耕,或重新回歸工廠、學校、企業等火熱的勞動、學習場所,投入到“一年之計在於春”的各自崗位擔當和社會角色當中去了。
  (作者出版《黃山思想錄》等數十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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