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市涉及保護區礦業權有序退出實施方案

漢中市涉及保護區礦業權有序退出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重大戰略部署,積極推進各類保護區內礦業權依法有序退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陝西省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以及《陝西省涉及保護區礦業權有序退出的指導意見》(陝政辦發〔2018〕39號)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的規定,結合漢中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按照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要求,自覺履行好生態保護的使命和責任,築牢國家生態安全螢幕障,穩妥有序推進各類保護區內已設礦業權依法依規有序退出,全面徹底解決礦產資源勘查開發造成的生態破壞問題。
(二)基本原則
保護生態,應退盡退。堅持綠色發展,生態環境保護優先,全面摸底清理保護區內礦業權,將與保護區範圍重疊的礦業許可權期退出。
依法依規,分類處置。充分尊重礦業權的依法設定,保障礦業權人和職工合法權益,區分礦種、出資類型等不同情況,依法依規多渠道分類處置。
統籌協調,穩妥推進。堅持政府主導、部門協同,明確責任、分步推進,公平公正、積極穩妥推進保護區內礦業權有序退出。
嚴格要求,分步修復。嚴禁違法違規取得礦業權,堅決查處非法勘查開採行為,做到減存量、零增量,確保取締徹底,杜絕死灰復燃。嚴格生態環境修復治理責任,穩步實施生態環境修復。
(三)工作目標
全面核實保護區範圍,明確拐點坐標,實現保護區範圍坐標數據共享;清理保護區內礦業權,停止保護區內礦產資源勘查開採活動;建立保護區內礦業權退出機制,加快退出步伐,成熟一個退出一個,三年內必須完成有序退出。
二、分類處置方式
保護區範圍包括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重要水源地、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濕地公園等。
處置範圍為依法設立且與保護區範圍存在全部或部分重疊的礦業權,包括先於保護區設立的礦業權、後於保護區設立的各項手續完備且已徵得保護區主管部門同意或環評通過設立的礦業權。根據礦業權不同情況,採取以下方式分類處置。
(一)自行廢止。對勘查許可證、採礦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未按要求辦理延續等登記手續的,經縣區政府核查,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報礦業權登記管理機關,納入已自行廢止勘查許可證、採礦許可證名單並向社會公告。勘查許可證、採礦許可證自有效期屆滿自行廢止。礦業權登記管理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的規定對勘查許可證、採礦許可證予以註銷並向社會公告。
(二)避讓變更。對礦業權與保護區部分重疊的,對符合以下條件的探礦權、採礦權,礦業權人應當向礦業權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辦理礦業權變更登記,採取扣減重疊部分避讓保護區的方式進行處置。
1.探礦權。
(1)扣除與保護區重疊區域後,能夠按勘查規範實施後續勘查工作,且變更後的勘查區範圍與保護區距離達到相關規定要求。
(2)探礦權人在原勘查區域內提出扣除保護區範圍拐點坐標申請,經保護區主管部門核查位置關係並出具書面意見,由縣級相關部門出具履行法定義務及同意扣除變更的書面意見,報原礦業權登記管理機關按程式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採礦權。
(1)扣除與保護區重疊區域後,剩餘面積保有資源儲量能夠滿足最低生產規模要求,且變更後的礦區範圍與保護區距離達到相關規定要求。
(2)採礦權人在原礦區範圍內提出扣除保護區範圍拐點坐標申請,經保護區主管部門核查位置關係並出具書面意見,由縣級相關部門出具履行法定義務及同意扣除變更的書面意見,報原礦業權登記管理機關按程式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