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漆皮炎

漆瘡一般指本詞條

又稱生漆皮炎,因接觸漆樹、漆液、漆器,或僅嗅及漆氣而引起的常見皮膚病。多發生在頭面、手臂等暴露部位,皮膚腫脹明顯,潮紅瘙癢,刺痛,或有水皰、糜爛,有自愈傾向。嚴重者,伴有怕冷,發熱,頭痛等全身症狀。

基本介紹

  • 別稱:生漆皮炎
  • 英文名稱:paint dermatitis
  • 就診科室:皮膚科
  • 常見發病部位:頭面、手臂等暴露部位
  • 常見病因:因接觸漆樹、漆液、漆器,或僅嗅及漆氣而引起的常見皮膚病
  • 常見症狀:皮膚腫脹明顯,潮紅瘙癢,刺痛,或有水皰、糜爛
病因,臨床表現,診斷,鑑別診斷,併發症,治療,預後,預防,

病因

漆主要成分是漆酚,純漆酚0.001mg即可使患者發生皮炎。漆性皮炎屬Ⅳ型遲發性變態反應。此外,漆既具有高度致敏性,同時也具有一定刺激性。

臨床表現

接觸後一般數小時至1天,長者可達2周,呈急性發病。發病部位多在露出部位,以顏面、頸部、腕關節周圍、手背、指背為多,以後迅速蔓延,可擴展至外陰部(陰莖、陰囊)、胸、腹、腰、四肢(多見於小腿)等部位,背部及手掌發病者少。局部表現可分為皮炎型和蕁麻疹型。

診斷

有明確接觸油漆類物品的病史,暴露部位發生的急性皮炎、急性蕁麻疹等臨床改變,診斷不難。

鑑別診斷

應注意和急性濕疹、急性蕁麻疹進行區別,後者缺乏明確的接觸史及既往發病史,本病停止接觸即不再發病,而後者往往反覆發作,原因難以追尋。

併發症

可伴有頭痛、發熱、食欲不振、便秘、心悸等全身症狀。

治療

首先應停止接觸,及時脫離致病的環境。治療原則為抗過敏、消炎、對症處理等。可參照接觸性皮炎處理。

預後

本病發病急劇,經過短促。停止接觸後若經適當處理,可於數天至1~2周內治癒。但如不能完全脫離接觸或因衣領、衣袖、襯褲摩擦刺激,則經過可遷延甚或演變為亞急性或慢性炎症,皮膚浸潤肥厚,經久不愈。

預防

1.加強對漆性皮炎防治的宣傳教育,消除對漆性皮炎的恐懼思想。
2.避免直接接觸漆液、漆樹、漆木和新漆而未乾的漆器。
3.保持作業環境整潔,車間應通風良好,避免漆液污染。
4.工作時應穿戴防護衣服、手套,並勤換洗,酌情塗防護藥膏,工作完畢後可用肥皂水(勿用鹼性過重的肥皂)或甘草桑葉水洗手(甘草、冬桑葉各30g,加水3000ml,水煎)。如皮膚沾染漆液,可用95%酒精或0.5%~10%碳酸鉀液或用苛性鉀10ml、酒精300ml、甘油100ml、水60ml配成溶液清拭,然後用肥皂、清水洗淨,可防止或減輕皮炎發生。此外,套用2%高錳酸鉀溶液清洗漆器表面或在大漆中直接加入0.6%高錳酸鉀,可降低漆的過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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