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

滁州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

2010年6月成立,滁州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承擔市直和琅琊、南譙兩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依據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於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相關規定和程式,集中行使原由市、區廣播電視、文化和新聞出版(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行使的處罰職責以及相關行政強制、監督檢查、專項執法行動等職責

專項執法行動以巡查琅琊山風景旅遊區、大型電子商城、電腦城、繁華街區、夜間集市、交通樞紐、校園周邊為重點,對非法出版物、淫穢色情和侵權盜版出版物、娛樂場所違法違規經營現象進行集中整治和打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滁州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
  • 地址:滁州市南譙北路615號
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廳[2010]25號)和滁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成立滁州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的通知》(滁編字[2010]10號)精神,現將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主要職責及各科室工作任務界定如下:
一、大隊主要職責
(一)查處演出娛樂、網咖及網際網路上網服務、動漫及電子遊戲、藝術品、文物經營、藝術培訓、文藝展覽等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二)查處非法設立電台、電視台、農村小片電視網,擅自從事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業務、公共場所視聽播放載體違規行為以及破壞廣播電視設施等行為;
(三)查處違法安裝和設定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違法接收和傳送境外衛星電視節目和走私盜版影片放映行為;
(四)查處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網路出版、計算機軟體等方面的違法違規出版活動和印刷、複製、出版物發行中的違法經營活動;
(五)查處盜版侵權行為;
(六)承擔“掃黃打非”有關工作任務;
(七)對所轄縣(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進行業務指導;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各科室工作任務
(一)辦公室。
綜合處理大隊機關內部日常工作,組織制定並落實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和有關規定;負責文秘、檔案、信息、信訪、保密、接待、建議提案處理、後勤、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創建、辦公自動化等工作;負責大隊重大活動、重要會議的組織或協調工作;負責重要報告、領導講話和綜合性檔案的起草;負責編制相關規劃、計畫以及政務信息報送;負責大隊財務計畫、預算編制、會計統計、機關和協會財務工作以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編印《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簡報》及大隊網站維護、內容更新工作;負責市文廣新局“掃黃打非”月報表和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部門相關數據統計工作。
(二)稽查科。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文化經營、廣播電視影視、新聞出版活動進行監督檢查;企業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市場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規宣傳;及時受理、查辦12345市長熱線和12318電話舉報案件;對適用簡易程式的案件,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適用一般程式的案件,負責現場檢查、勘驗筆錄,第一時間收集、固定、保存證據,製作立案審批表,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參與市區“掃黃打非”集中行動;管理、維護大隊監控機房,提升全市網咖“淨網先鋒”軟體安裝率和伺服器端線上率;負責市直各類文化經營企業地點設立、變更、改擴建營業場所核查,受理申請事項。
(三)綜合處罰科。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文化經營、廣播電視影視、新聞出版活動中的適用一般程式的違法違規案件進行處罰;負責受理陳述申辯和重大處罰聽證申請,並履行相關法律程式;負責執行行政處罰決定;負責《文化行政執法案件卷宗》的立卷、歸檔和保存;受理行政複議申請、代理行政訴訟;負責代行行政處罰實施過程中法制部門職責。
2018年,經滁州市編辦批准,滁州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正式更名為滁州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
此次更名,在市文化執法支隊隊伍科學化、規範化建設的道路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通過不斷深化改革和發展,市文化執法支隊目前在崗人員20名,內設科室3個,初步形成了管理制度化、執法規範化、信息網路化的科學發展體系,在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中始終發揮著領頭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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