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景華(新北市縱火案肇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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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介紹,縱火緣由,法院審判,

人物介紹

湯景華,新北市縱火案肇事人。2016年3月縱火導致六人死亡。2017年3月3日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就縱火案進行一審宣判,判處被告湯景華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縱火緣由

新北市男子湯景華四年前與翁姓男子等人發生衝突,湯景華提告後敗訴,因此心生不滿。去年3月23日凌晨,湯景華前往翁男位於新北市三重區的住處,朝停放在騎樓的機車放火泄憤。火勢向上延燒,造成六人死亡。

法院審判

2017年3月3日就去年3月發生的導致六人死亡的縱火案進行一審宣判,判處被告湯景華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去年5月依殺人等罪嫌起訴湯景華。檢察官當時認為,湯男因訴訟結果不如己意就用汽油縱火,無視該處住宅人口稠密,導致六人死亡,嚴重侵害他人生命及財產,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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