湞昌縣

湞昌縣

湞昌縣,古縣名,今廣東省南雄市

唐代粵北全境基本上屬嶺南道管轄(今連陽地區曾一度屬湖南道)。唐王朝在粵北境內分置韶州(唐貞觀年置,治曲江)和連州韶州曲江仁化樂昌始興、湞昌(今南雄)六縣。五代,嶺南為南漢五劉氏占據。南漢在北江領域增設英州(治所在今英德縣城)和雄州(州治在今南雄城)。這樣,加上原有的韶州連州,粵北共置四州。宋代時粵北廣南東路。境內仍置四州(雄州改為南雄州)。元代改州為路,元初在粵北地區置南、韶、連、英四路,俱屬江西行省廣東道

天聖元年(1023年)因避仁宗趙禎諱,改湞昌為保昌

宣和二年(1120年)賜保昌為郡。

元至元十五年(1278年)改南雄州為南雄路,領保昌、始興兩縣。

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路為府,轄保昌、始興兩縣,屬廣東道。

洪武二年改行中書省,九年改行省為承宣布政使司,南雄府屬相隨。南雄府位於廣東北部,“枕楚跨粵,為南北咽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湞昌縣
  • 外文名:Zhen Chang County
  • 雄州
  • 隸屬廣東
  • 建立時間:684年
  • 撤銷時間:1023年
唐光宅元年(公元684年)置湞昌縣,南漢乾亨四年在湞昌縣雄州,宋開寶四年改為南雄州,明洪武元年置府,清嘉慶十二年改為直隸南雄州,民國時改為南雄縣,隸屬廣東。建國成立後,沿襲不變,1996年撤縣設市。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