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
  • 所屬地區:湛江市
  • 管理範圍:發展和改革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機構一,機構二,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規範性檔案
(二)研究分析全市和國內外經濟形勢及發展情況,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研究巨觀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
(三)研究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財政、土地、金融體制改革以及政策的制定,提出投資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
(五)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市政府安排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安排市級財政性投資項目,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協調重大項目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六)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負責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和實施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七)研究能源開發和利用,提出綜合能源發展戰略並組織實施,完善對能源產業的管理,推進能源結構戰略性調整,擬訂能源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監測和分析能源產業、能源安全的發展狀況,規劃重大項目布局。
(八)匯總和分析區域經濟發展的情況,研究提出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措施。
(九)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總量平衡計畫並監督執行。
(十)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十一)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有關工作。
(十二)按規定指導和協調招標投標工作,對重大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進行監督檢查。
(十三)擬訂全市國民經濟動員發展規劃;配合軍隊有關部門組織國民經濟動員演練;辦理審批人民防空工程、國防交通工程基建項目和國民經濟動員投資項目;管理國民經濟動員各項經費;制訂戰略物資的儲備和物資調用計畫;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和省經濟動員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四)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市發展和改革局主要職責,我局設13個內設機構:

機構一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事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安全、信訪、督辦、機關財務、資產管理、政務公開等工作;辦理人大、政協建議與提案和本局行政複議工作。
(二)綜合規劃科
研究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生產力布局的建議;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協調專項規劃(包括行業規劃和區域規劃);監督檢查中長期規劃的執行情況,提出規劃調整意見。研究提出全市經濟預測目標,研究分析巨觀經濟形勢,監督年度經濟運行,提出調控和改革措施;起草季度分析綜合報告,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發布季度、年度經濟預測目標,負責重要檔案的起草和聯繫民主黨派工作。
(三)經濟體制改革科
負責編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規劃工作,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點難點問題,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有關重大問題,參與有關體制改革方案的制訂;研究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有關建議;研究對外開放和區域綜合改革與發展的有關問題,參與研究提出對外開放政策、法規;負責對外開放重大問題的協調工作;負責和指導全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日常工作。
(四)投資科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固定資產投資的巨觀調控和投資管理政策;監測分析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的狀況;擬訂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提出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組織和參與確定重點項目建設布局,參與安排市級財政投資項目,籌措建設資金,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組織辦理審批限額內城市基礎建設、治污保潔、黨政機關辦公樓、房地產投資項目和審核上報限額以上有關投資項目業務;依法指導和協調招投標活動,對重大建設項目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
(五)農村經濟科
研究提出全市農村經濟發展戰略,監測和分析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參與確定重點農業建設項目;銜接平衡農業、林業、畜牧業、海洋與漁業、水利、氣象、土地利用與基礎測繪等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編制下達農林水利等投資計畫;組織審批限額內農業投資項目和審核上報限額以上有關投資項目業務。
(六)交通科
研究提出交通的發展戰略,銜接平衡交通運輸行業規劃、年度計畫;擬訂交通規劃、年度計畫;監測和分析交通發展建設狀況,規劃重大項目布局;協調交通運輸發展重大事項;組織辦理審批限額內交通運輸投資項目和審核上報限額以上有關投資項目業務;參與籌集交通運輸重點建設項目資金。
(七)能源科
研究提出能源的發展戰略,銜接平衡能源行業規劃、年度計畫;擬訂能源規劃、年度計畫;監測和分析能源發展建設狀況,規劃重大項目布局;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承擔電力、石油、天然氣、煤炭、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發展工作;組織辦理審批限額內能源投資項目和審核上報限額以上有關投資項目業務;參與籌集能源重點建設項目資金。

機構二

(八)產業協調科(高技術產業科)
研究提出工業的發展戰略、結構調整的目標及措施;擬訂工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掌握工業年度計畫運行情況,參與確定重點工業建設項目,負責有關制訂重要產品的專項發展規劃的工作,組織進行工業專項調查和重點項目分析;組織辦理備案限額內工業投資項目和審核上報限額以上有關投資項目業務;研究提出高技術產業發展戰略,銜接平衡科技行業規劃和政策措施;推動高新技術產業重大項目建設,做好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工作,組織實施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組織審核上報高技術產業發展計畫項目;最佳化配置科技成果產業化資金,推動新產業的形成,提出相關政策措施,參與安排高技術產業的重點項目。組織擬訂全市服務業發展規劃,研究提出服務業發展戰略,協調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九)社會發展科
研究提出社會發展戰略,擬訂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協調教育、衛生、文化、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旅遊、社會保障、勞動就業、人口和計畫生育、民政等方面發展政策措施;組織辦理審批、核准限額內社會發展領域投資項目和審核上報限額以上有關投資項目業務;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
(十)經濟貿易科
監測分析國內外市場的發展狀況,研究提出全市內外貿的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和組織實施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組織實施糧食、棉花、植物油等重要商品的進出口計畫;擬訂重要物資儲備計畫;指導監督重要商品和物資的政府訂購和儲備工作;組織辦理審批、核准、備案限額內流通領域投資項目和審核上報限額以上有關投資項目業務;研究提出財政、金融、融資、價格調控政策措施建議;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發展戰略和巨觀管理政策;參與研究提出利用外資的規劃、目標;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外商投資項目,審核上報許可權以上外商投資項目,審核上報境外投資項目;會同有關方面審核利用國外政府、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備選項目;審核上報國家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確認書。
(十一)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動員發展規劃、地方性法規的措施;參與制定國民經濟動員計畫,編制國民經濟動員預案;協調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配合軍隊有關部門組織國民經濟動員演練;審批人民防空和國防交通工程基建項目,審批國民經濟動員投資項目;管理國民經濟動員經費;承辦市國民動員委員會和省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重點項目科
規劃重大項目布局;擬訂市重點項目年度投資計畫;綜合協調重點項目建設,督促檢查市重點項目計畫執行情況;組織協調市重點項目建設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市重點項目建設管理政策建議。
(十三)離退休人員服務科(人事科)
負責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負責機關的黨務、幹部和人事檔案管理、工資、學習培訓、年度考核、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民主生活會、出國政審、紀檢監察等工作。

領導分工

聶兵:局長
鐘勝保:黨組書記,負責全面工作,分管投資科、重點項目科、農村經濟科工作。
黃麗萍: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交通科、社會發展科工作。
黃華兵: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綜合規劃科、產業協調科(高技術產業科)工作。
陳再東: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辦公室、能源科、離退休人員服務科工作,協管重點項目科工作。
范智敏:黨組成員、副調研員,分管經濟貿易科工作,協管投資科、人事工作。
陳華忠:黨組成員、副調研員,分管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經濟體制改革科工作,協管農村經濟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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