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鄉市衛生健康局

湘鄉市衛生健康局

湘鄉市衛生健康局,由原市衛生局和原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合併組建,是湘鄉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衛生健康工作的職能部門,負責制定全市衛生健康及中醫藥事業發展計畫和目標,對傳染病、公共衛生、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等行使監督和監測,負責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準入、醫療機構運行監管、公立醫院改革等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實施計畫生育利益導向、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等工作,指導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婦幼衛生服務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湘鄉市衛生健康局
  • 辦公地址:湘鄉市望春門街道辦事處務門前街53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民健康政策及國家、省、湘潭市衛生健康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統籌規劃全市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擬訂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與措施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擬訂並組織落實全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執行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負責食源性疾病及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流行病學調查。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放射、環境、學校、公共場所和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七) 組織醫療機構和采供血機構實施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服務、醫療安全的政策、規範、標準等。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運行監管和醫療服務評價體系。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政策。加強藥具管理工作。
(九)指導全市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全市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等工作。
(十一)負責市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來賓、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指導全市保健工作。
(十二) 貫徹落實中西醫並重方針,組織實施市中醫藥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推進中醫藥事業持續發展。
(十三)協調市計畫生育協會和市紅十字會的相關工作。
(十四)承擔全市用人單位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和職業病預防有關監督管理職責,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十五)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市衛生健康局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湘鄉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五是計畫生育工作由管理為主向更加注重服務家庭轉變,由主要依靠政府力量向政府、社會和公民多元共治轉變。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市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市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市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將相關信息通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市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市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和信息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辦公室(黨委辦、宣傳股)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綜合性重大問題調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務公開、安全生產、綜治維穩、後勤管理服務等工作;綜合協調信訪、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工作,統籌指導全市衛生健康系統黨群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
規劃發展與信息化股。承擔健康湘鄉戰略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統計工作。
體制改革股。研究提出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督促落實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會議議定事項,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工作,組織協調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承辦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法規股(審批服務股)。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和執法案件決定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負責組織推進普法、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等相關工作;按照授權範圍負責統一受理、辦理本部門審批服務事項;統籌協調相關科室審批服務業務辦理,實行一個視窗對外,限時辦結;參與涉及多個部門的審批服務事項的聯審聯辦工作,按照聯審決定受理、辦理本部門有關手續。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
疾病預防控制股(應急管理辦公室)。擬定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發生和疫情蔓延;組織實施精神衛生工作,做好精神疾病的防治。組織實施國家、省、湘潭市免疫規劃;指導協調並組織實施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的監測評估工作;督促指導傳染病疫情信息報告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國家、省、湘潭市的部署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工作,承擔食品安全標準跟蹤管理,並對食品安全標準執行過程中的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給予指導、解答;承擔組織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學調查工作。組織實施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醫政醫管股(科技教育股)。組織醫療機構和采供血機構實施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服務、醫療安全的政策、規範、標準;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組織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指導醫院藥事、醫院感染控、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重點專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等工作,參與藥品、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醫療機構評審評價;督促實施公立醫療機構運行監督管理、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負責醫療行業作風建設和糾風工作;承擔市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提出全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草案,組織實施相關科研項目、新技術評估管理、適宜技術推廣、醫學重點學科和科研基地建設,監督實驗室生物安全;組織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參與擬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開展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和專科醫師培訓;承擔全市衛生健康技術人員崗位培訓;指導、管理全市無償獻血工作;負責組織突發事件醫療救治工作和重要來賓、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中醫股。貫徹執行中醫藥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提出全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草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中醫藥服務的全面監管;承擔全市中醫藥科研工作管理、人才隊伍培養、適宜技術推廣、重點項目監管、醫療廣告審核、單驗秘方收集整理、中醫藥文化傳承、行業統計信息匯總及上報等工作;組織實施中醫藥管理規範和行業技術標準;負責中醫備案診所審核發證;協同有關部門統籌規劃和巨觀指導中藥事業與產業發展。
基層衛生健康股。擬定全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規劃、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全市鄉村醫生的相關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承擔國家健康扶貧政策的相關工作。
婦幼健康股。組織實施婦幼衛生健康政策規劃、技術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管理全市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股。貫徹執行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擬定本市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使用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擬定全市醫療機構藥品耗材使用管理和藥事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短缺藥品監測預警工作。
愛國衛生工作股(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組織開展衛生創建和管理工作;協助組織實施農村改廁工作,負責開展民眾性衛生監督和城鄉環境衛生評價工作;組織開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負責全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技術指導;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日常工作。
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股。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組織實施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老齡健康股(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職業健康股。組織實施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承擔全市用人單位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和職業病預防有關監督管理職責,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人事股。擬定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承擔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財務股(審計股)。承擔局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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