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學訴訟法學研究中心

湘潭大學訴訟法學研究中心

湘潭大學訴訟法學研究中心宗旨定位為:大力加強該校及我省訴訟法學理論研究,積極促進訴訟理論與實務的結合,努力提升我省訴訟法學研究的層次和水平,為理論界和實務界培養了一大批高素質的法律人才。在10年多建設與發展中,訴訟法學研究中心在組織省內訴訟法學理論研究與交流、推動訴訟法律人才培養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湘潭大學訴訟法學研究中心
  • 外文名:Xiangtan university research center on procedural laws
  • 目的:加強校及省訴訟法學理論研究
  • 學科:理論界和實務界
研究重點,人員組成,研究方向,

研究重點

湘潭大學訴訟法學研究中心成立於2008年,中心主任為法學院院長廖永安教授,副主任為李蓉教授和倪洪濤教授。中心以湖南省十二五重點學科訴訟法學為學科依託,以湖南省檢察理論研究基地、湖南省調解理論研究與人才培訓中心、中美法律文化交流中心、國家級精品課程“訴訟證據法學”等教學、科研平台為支撐,形成了民事訴訟法學、刑事訴訟法學和行政訴訟法學三個研究方向。中心來承擔國家級科研項目10餘項,出版專著30餘部,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高級別刊物上發表論文100餘篇。

人員組成

中心主任為湘潭大學法學院院長廖永安教授,副主任為李蓉教授、倪洪濤教授。形成了民事訴訟法學、刑事訴訟法學和行政訴訟法學三個研究方向。中心擁有一批學歷高、專業強、富有創新能力的研究隊伍。2013年有專職研究人員25人,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10人,講師2人,共24人取得博士學位。湘潭大學訴訟法學研究中心設立主任、副主任、學術委員會和三個研究所。廖永安教授任中心主任,李蓉教授任常務副主任,倪洪濤教授任副主任,周世雄教授(湖南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任學術委員會主任,廖永安教授、李蓉教授與胡肖華教授分別為民事訴訟研究所、刑事訴訟研究所及行政訴訟研究所負責人。另外,中心有專職秘書一名、網路信息專業技術人員二名。
基地學術委員會成員表
序號
姓名
所在單位
職稱(務)
1
謝勇
湖南省人大常委會
副主任
教授、博導
2
周世雄
湖南省人民檢察院
副檢察長、教授
3
楊翔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副院長
教授、博導
4
樊崇義
中國政法大學
教授、博導
5
王新清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
常務副院長
教授、博導
6
湯維建
中國人民大學
教授、博導
7
李仕春
中國法學會
教授、博導
8
陳剛
華東政法大學
教授、博導
9
孫長永
西南政法大學
教授、博導
10
楊開湘
中南大學
教授、博導
11
廖永安
湘潭大學
教授、博導
12
李 蓉
湘潭大學
教授、博導
13
胡肖華
湘潭大學
教授、博導

研究方向

方向一:民事訴訟法學
該方向研究人員重點圍繞所主持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各類省部級項目及基地開放基金項目,緊密結合民事糾紛解決的現實需要,拓展研究範圍,轉變研究方法,強化實證調研和考察,進一步深化了民事訴訟基本理論的研究,加強了民事訴訟法律制度及相關制度的專題性研究,成果豐碩。
民事訴訟基本理論研究進一步深化和細化
該方向研究人員在民事審判權作用範圍、既判力理論以及民事證據法等基本理論前期研究的基礎上,進一步對民事訴訟監督理論、既判力擴張理論以及民事證據制度基礎理論進行深化和細化,並提供一系列具有建設性的意見。如廖永安教授的專著《民事證據法學的認識論與價值基礎》,對民事證據法學的認識論和價值論基礎做了較為深入的理論分析,在同類研究中處於領先地位。廖永安教授《我國民事執行檢察監督的科學定位與制度設計》、《我國民事司法證明活動中的價值權衡及選擇》、《在理想與現實之間:對我國民事送達制度的再思考》;張立平教授《論訴訟證明標準之主客雙重性》、《訴訟證明目的之界定及其實現條件》、《論執行和解的法理基礎》;胡軍輝副教授《民事訴訟中如何處理既判事實預決效力問題的思考》等系列論文對我國民事執行檢察監督、訴訟證明理論、既判力理論、民事執行理論做了較為獨到的分析和闡述。
進一步擴大實證調研等社會科學研究方法的運用
繼廖永安教授通過運用實證研究方法,為立法與司法實踐部門的決策提供可靠實證依據以來,該方向研究人員進一步突出實證研究方法,並取得了大量寶貴的司法實踐一手資料數據,形成了翔實廣泛有針對性、實用性的研究成果。如廖永安教授主持了湖南省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重大委託項目《湖南工程建設領域司法保障問題研究》,並完成《湖南工程建設領域司法保障問題研究報告》;張立平教授主持了開放平台基金項目《法制現代化視野下的“三調聯動”機制實證研究》;李喜蓮副教授發表了論文《我國民事立案審查程式之完善——基於實證的功能分析》。在研究中,廖永安教授、張立平教授等組織相關課題組成員和指導研究生在長沙、湘潭等地進行了大量的實證調研,力圖將最終研究成果建立在掌握充分可靠的第一手材料的基礎之上。
民事糾紛非訴訟解決機制研究成果豐碩
該方向研究人員除了對訴訟程式的相關制度進行深入研究外,並注重對糾紛非訟解決機制的探索,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研究方面取得了系列成果。其中特別是對於仲裁制度進行了深入的探討。如郭樹理教授成功申報了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國際體育仲裁程式機制專題研究》;何文燕教授發表了論文《我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制度之行政化檢討》;張立平教授的論文《仲調結合的新實踐及其正當性研究——以<湘潭仲裁委員會調解規則>為典型分析》、《中國特色仲裁調解制度:內涵、依據與優勢》等在全國性仲裁學術會議和工作會議宣讀,獲得較大反響。姜霞副教授出版了專著《仲裁司法程式審查要論》,發表了論文《從代課教師清退糾紛的解決談教育仲裁制度之建構》等,這些成果為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的建設提供了有益的參考。
方向二:刑事訴訟法學
該方向成員在長期的刑事訴訟法學研究中,不僅對重點、難點問題進行探討,還以偵查學、社會學、刑法學知識背景為依託,對刑事訴訟法學展開了深入、廣泛和多視角的研究,對純訴訟法學者未能觸及或囿於知識結構而無力進行研究的問題進行了探索,填補了某些問題研究上的空白,形成了獨特的研究優勢,取得了富有特色的成果。
刑事訴訟基本理論研究形成特色與亮點
該方向組成員在刑事訴訟權力(利)配置、刑事偵查程式、刑事裁判理論、審判制度及其運作等方面進行了深入研究,出版了一批有分量的學術研究著作。如李蓉教授的《刑事訴訟分權制衡基本理論研究》、劉梅湘教授的《偵查程式理論與改革研究》、申君貴教授的《刑事訴訟理念與程式完善研究》、胡之芳副教授的《刑事裁判根據研究》等。劉梅湘教授《偵查中的網路監控法制化研究》處於國內領先地位,填補了刑事訴訟法學研究領域中的空白。此外,該學科組成員在偵查監督等領域進行了深入探討:李蓉教授的論文《論偵查不作為的構成與防治》;胡之芳副教授的論文《論審查起訴中的補充偵查》等成果,集中體現了在該領域中取得的出色成績。
刑事訴訟法學跨學科研究取得突出成果
該方向研究人員主動突破刑事程式法與實體法及其它學科的樊籬,以更廣闊的視角透視刑事法律科學的發展。賴早興教授主持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刑罰的力度研究》從實體法的角度關注程式制度建設,發表了《美國精神病辯護制度及其啟示》、《美國刑事訴訟中的“排除合理懷疑”》等論文,對刑事訴訟證據制度和訴訟程式制度提出了許多建設性的意見;李蓉教授的博士後出站報告《社區矯正程式實證研究》,從社會學的角度對實體性刑事執行程式開展研究,發表的論文《我國民刑交叉案件司法調處模式的選擇和重構》實現了刑事訴訟與民事訴訟研究的一體化;申君貴教授的論文《論我國律師法與刑事訴訟法的衝突及其銜接》等即是從實體與程式雙重視角進行的研究。
刑事訴訟證據理論研究向微觀深入
該方向研究人員對刑事訴訟證據理論中的證明問題進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如劉梅湘教授的論文《死刑案件證明標準檢討》;賴早興教授的論文《推定在犯意認定的運用》;申君貴教授的論文《論刑事訴訟中的重新鑑定》;胡之芳副教授的論文《公訴證據標準的寬嚴之辯》;金華博士的論文《補強證據的論證可視化工具》;胡宇清博士的論文《論測謊結論的證據效力》;申君貴教授主編的教材《證據法學》等代表性成果體現了在刑事訴訟證據理論研究上的前沿性和新穎性。
刑事訴訟人權保障研究形成特色
本方向研究人員始終以權利保障為核心,以實踐關懷為基點,實現刑事司法人權保障研究在理論上的科學性和建議上的可操作性。如劉梅湘教授的論文《刑事被害人知情權探析》;申君貴教授主持的課題《刑事訴訟參與人權利保障機制研究》及發表的論文《公捕大會應依法禁止》;胡之芳副教授的論文《死刑覆核程式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問題》等,對我國刑事訴訟中的人權保障問題緊密結合司法實踐進行了深入的探討,並提出了獨到的建議。
方向三:行政訴訟法學研究方向
該方向組成員在長期的行政訴訟法教學和實踐中,不僅重視重點和難點問題的理論研究,更加關注行政訴訟熱點問題的剖析,緊扣熱點案件和最新立法,以案說法或參與立法的建言,無論從研究的廣度來講,還是從研究的深度來看,都體現了較好的研究視域和理論智識。
系列專題研究拓展了行政訴訟基礎理論研究的維度
運用管理學、社會學等多學科知識,採用跨學科的研究方法,綜合研究行政訴訟的重大理論問題。針對《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的出台,有針對性地探究行政訴訟與行政複議制度的銜接,指導碩士研究生系統地撰寫了《行政複議和解制度》、《行政複議調解制度》、《行政複議聽證式審理方式制度》、《行政複議類型化研究》等系列論文;針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後訴訟案件倍增的現象,研究行政訴訟制度的改革與完善措施,如倪洪濤教授的論文《依申請信息公開訴訟周年年度調查報告》、《重視信息公開中的隱私權保護》為政府信息公開訴訟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可供借鑑的智力支持。倪洪濤教授就當下中國社會熱點的拆遷案件,發表了論文《論新拆遷條例尚須處理的四大關係》。
以憲政的高度系統化研究了教育行政訴訟制度的理論問題
中心人員結合自身職業的特點,發現實務中存在的大學生權益受到侵害的事實,從法治的角度來探討大學生學習權的公法救濟。繼倪洪濤教授成功申報教育部教育科學“十一五”規劃項目《大學生學習權救濟機制研究》和法務部一般項目《大學治理中的程式缺失及其補救研究》以來,該方向研究人員出版了具有較高質量的專著並在《現代法學》、《法學評論》等期刊上公開發表了一系列高品質的教育行政訴訟論文,如倪洪濤教授的專著《大學生學習權及其救濟研究——以大學和學生的關係為中心》。胡肖華教授的論文《管窺大學生平等就業權的法律保護》;倪洪濤教授的論文《論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習權——從“孟母堂”事件談起》、《論法律保留對“校規”的適用邊界——從發表論文等與學位“掛鈎”談起》、《論大學生學習權的類型化》、《我國大學生申訴制度最佳化論》和《論大學自主與國家監督》等,在教育行政部門引起了廣泛關注,其理論研究的深度也為教育行政法學界所認可,並因此獲得了多個教育法學界的獎項。
心繫民生,高度關注社會熱點,服務法制建設
本方向研究人員秉持“法律的生命在於實踐”的理念,始終關注訴訟實踐和地方法治建設,如由倪洪濤教授牽頭提起的“質疑大橋收費,維護公民權益”信息公開行政訴訟,解決了長期困擾湘潭市民的三座大橋收費問題,倪洪濤教授因此也被評選為2008年“湖南省最具影響力法治人物”。胡肖華教授的論文《從行政訴訟到憲法訴訟——中國法治建設的瓶頸之治》;劉麗副教授的論文《通過用稅權的調控逐步縮小“城鄉差距”》,均系源於民生問題,高度關注中國的社會現實,其所闡述的觀點為行政層的決策提供了一定的理論智識,也引起了本學科理論研究者的廣泛關注。
緊扣部門行政法熱點問題,力促行政訴訟制度研究的深入
採用實證、比較的方法對我國現行部門行政法中的熱點問題進行追蹤,以期通過實體法的研究來反思程式法中存在的問題。如劉麗副教授成功申報了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中央與地方稅權關係法治化的路徑選擇研究》,並開展深入研究,分別發表論文《稅權法治:地方自主的財政保障》、《我國中央與地方政府稅權關係法治化論綱》、《論西方福利法治國的成因》等系列論文,對於稅權語境下的央地關係法治化等一系列問題做出了詳細的解答,也為司法對央地關係提供的法治保障進行了深入思考,該系列論文的發表已引起了理論和實務界的高度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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