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決定

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決定

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決定

社區衛生服務是城市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現人人享有初級衛生保健目標的基礎環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決定
  • 組織機構:湖北省人民政府
【發布單位】湖北省
【發布文號】鄂政發〔2006〕51號
【發布日期】2006-09-23
【生效日期】2006-09-23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湖北省
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決定
(鄂政發〔2006〕51號)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社區衛生服務是城市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現人人享有初級衛生保健目標的基礎環節。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指導意見》(國發〔2006〕10號),深化城市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健全城市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加快推進我省社區衛生事業發展,努力滿足民眾的基本衛生服務需求,逐步解決城市居民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特作如下決定。
一、明確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為人民民眾健康服務的方向,改革社區衛生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落實政府的主體責任,切實加大投入,整合最佳化資源,增強完善功能,全面提升社區衛生服務的質量和水平,努力為民眾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經濟的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
(二)基本原則。堅持社區衛生服務的公益性質,注重衛生服務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堅持政府主導,鼓勵社會參與,多渠道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堅持實行區域衛生規劃,統籌利用現有衛生資源,健全社區衛生服務網路;堅持公共衛生與基本醫療並重,防治結合,注重中醫藥參與社區衛生服務;堅持以人為本,以健康為中心,提高社區衛生服務能力;堅持因地制宜,探索創新,積極推進。
(三)工作目標。到2010年,在全省地級以上城市和有條件的縣級市建立起機構設定合理、服務功能健全、人員素質較高、運行機制科學、監督管理規範的社區衛生服務網路,探索建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預防保健機構、醫院合理分工、職責明確的新型城市衛生服務體系。具體目標是:社區衛生服務覆蓋城市居民比例達到90%以上;社區居民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就診比例達到30%以上;以家庭為單位,社區居民健康檔案建檔率達到80%以上;社區內高血壓、糖尿病人等重點人群的管理率達到70%;轄區居民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滿意率達到90%以上。
二、加強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四)完善社區衛生服務功能。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提供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具有公益性質,不以營利為目的,不得向單純的醫療型機構發展。要以社區、家庭和居民為服務對象,以婦女、兒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殘疾人、貧困居民等為服務重點,以主動服務、上門服務、團隊式服務為主要服務模式,為居民提供公平、可及的綜合性健康管理與服務。大力開展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認真做好計畫免疫和傳染病預防控制;對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實施干預措施,做好高血壓、糖尿病等重點人群的監測和規範化管理;提供保健服務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開展常見病、多發病和診斷明確的慢性疾病的診療及護理;為殘疾人提供康復醫學技術指導,開展殘障、智障、疾病恢復期康復治療。
(五)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發展方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以政府舉辦為主,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市轄區人民政府原則上不再舉辦醫院,著力於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各地要根據區域衛生規劃,按照“合理布局、便民利民”的原則,制定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發展規劃,充分利用和盤活現有醫療衛生資源,加快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原則上按街道辦事處所轄範圍或覆蓋3~10萬居住人口設定1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並根據需要,可按0?5~1萬服務人口設定1所社區衛生服務站。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主要通過調整現有衛生資源,對政府舉辦的一級、部分二級醫院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所屬醫療機構等基層醫療機構進行整體轉型或改造改制設立。現有衛生資源不足的,應加以補充和完善。要發揮市場機制的調節作用,打破部門和所有制界限,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形成多元化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的格局。
(六)合理配置社區衛生服務人員編制。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人員編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省衛生行政部門提出意見,省編制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核定。原則上按每萬名居民配備2―3名全科醫師、1名公共衛生醫師,並在醫師總編制內配備一定比例的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全科醫師與護士的比例,目前按1∶1的標準配備,其他人員不超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編制總數的5%。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人員編制首先從衛生機構現有人員編制中調劑解決,同時相應核銷有關機構的編制。
(七)理順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管理體制。社區衛生服務以區(含縣級市,下同)人民政府管理為主。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醫療衛生服務、隊伍培訓管理等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檢查督辦、評估考核。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獨立法人機構,中心派出的社區衛生服務站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可實行一體化管理,非中心派出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在業務上接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統一管理。
(八)完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運行機制。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屬於事業單位,遵循事業單位改革原則,根據工作需要和精幹、效能的要求,實行定編定崗、公開招聘、契約聘用、崗位管理、績效考核的用人制度。對工作績效優異的人員予以獎勵,對經培訓仍達不到要求的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解除聘用關係。要改革收入分配管理制度,實行以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為主要內容的收入分配辦法,把社區衛生服務人員的崗位職責、業務水平、服務質量、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作為其收入考核的基本依據,並根據當地實際,適當拉開工資水平,不得與其服務收入直接掛鈎。社會力量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實行自主用人制度,相關人員的職稱評定享有與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同等待遇。
(九)建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預防保健機構、醫院合理的分工協作關係。調整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等預防保健機構的職能,將適宜社區開展的公共衛生服務交由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承擔。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和計畫生育服務機構要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提供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持,不斷提高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服務能力。進一步明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大中型醫院的職責,並開展多種形式的合作,逐步建立分級醫療和雙向轉診制度。各市可選擇1至2個社區衛生服務網路較為健全、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較為完善的城區,開展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首診制”試點,逐步把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作為常見病、多發病的首診服務的承擔者和一般慢性病症的管理者。
(十)充分發揮中醫藥在社區衛生服務中的優勢和作用。加強社區中醫藥和民族醫藥服務能力建設,合理設定中醫或民族醫診室,配備中醫藥或民族醫藥專業技術人員,加強對社區衛生服務人員的中醫藥基本知識和技能培訓,推廣和套用適宜的中醫藥和民族醫藥技術。在預防、醫療、康復和健康教育等方面,充分利用中醫藥和民族醫藥資源,發揮中醫藥和民族醫藥的特色和優勢。
三、著力提高社區衛生服務質量和水平
(十一)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充分發揮我省高等院校眾多的優勢,加強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學科教育,積極為社區培訓全科醫師、護士;制訂優惠政策,鼓勵和引導高等醫學院校畢業生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服務。嚴格執行社區衛生技術人員任職資格制度,加強社區衛生技術人員的崗位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嚴格規範化管理,努力提高社區衛生服務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服務水平,在2010年前基本實現社區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達到相應的崗位執業要求。符合條件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可通過參加全科醫學專業中級考試取得全科主治醫師資格,或通過全科醫學高級職稱評審取得全科高級醫師資格;非全科醫學專業的主治、副主任和主任醫師,可通過全科醫師轉崗培訓,經考核合格,並由省衛生、人事部門認可後,轉為相應資格的全科醫師。
(十二)加強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臨床業務指導。政府舉辦的大中型醫院應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立定點技術協作關係,有計畫地安排中高級技術人員定期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坐診、傳技帶教,進行技術指導、諮詢,舉辦講座;安排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衛生技術人員定期到大中型醫院、預防保健機構進修學習和培訓,參加學術交流活動。城市大中型醫院醫生晉升高級職稱前,必須連續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1年以上。鼓勵大中型醫院、預防保健機構離退休的專家、教授等醫療衛生技術人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為社區居民服務。應聘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離退休人員,在原單位的待遇不變,新聘任單位應給予適當補貼,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應準予執業備案。
(十三)加強社區衛生服務的監督管理。按照《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基本標準》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站基本標準》,嚴格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從業人員和技術服務項目的準入。建立科學的績效考核辦法、評估制度、考評機制和管理信息系統,對社區衛生服務的計畫、實施和評價等環節進行全過程管理,將社區衛生服務項目完成情況、社區衛生服務質量和水平、社區居民滿意度、社區居民健康指標等因素納入考核範圍,進行綜合考核評價,作為政府核撥補助的依據。要完善社會監督機制,規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服務行為,強化服務質量監督管理,提高社區衛生服務水平。建立責任明確、管理規範、依法處置、部門配合的社區醫療糾紛綜合處理機制。加強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執業監管,依法處理違規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人員,嚴厲打擊非法行醫和其他公共衛生的違法行為,切實保證醫療衛生安全。
四、完善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的保障政策
(十四)加大政府對社區衛生服務的投入。各地要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建立穩定的社區衛生服務籌資和投入機制,明確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資金補助的範圍和方式,並隨著財政收入增長逐步加大對社區衛生服務的投入力度,確保社區衛生服務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省財政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服務人口每人每年3元的標準給予補助,主要用於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公共衛生服務、人員培訓、基本設備配備、基礎設施建設等。市、區兩級財政按服務人口每人每年不低於4元和2元的標準,安排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社會力量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社區居民提供公共衛生服務,可按照有關規定享受政府補助。
(十五)積極推進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人員社會保險制度,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人員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範圍。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補繳以前年度所需費用,由市、區級人民政府給予補助。此前離退休的人員費用,根據離退休人數和國家統一規定的離退休金、補貼項目和標準由同級財政核定補助。
(十六)發揮社區衛生服務在醫療保障中的作用。按照“低水平、廣覆蓋”的原則,不斷擴大醫療保險的覆蓋範圍,通過財政引導、居民負擔、社會支持,開展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試點工作。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管理辦法和醫療費用結算辦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將符合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範圍,將符合規定的醫療服務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對社區衛生服務定點機構實行動態管理。從2007年開始,各醫療保險統籌地區要結合本地實際,適當降低參保人員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就診的住院起付線和個人自付比例,引導參保人員到定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就醫。
(十七)規範社區衛生服務項目和價格管理。社區衛生服務價格項目必須符合《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範》,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由省物價局會同省衛生廳核定。制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基本醫療服務價格時,要聽取相關部門及民眾的意見。要根據社區衛生服務發展,及時調整社區衛生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在滿足民眾基本醫療保健需求的同時,經批准可以開展特需的延伸服務項目。
(十八)採取多種措施降低藥品費用。制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基本用藥目錄,確保民眾基本醫療用藥需要。逐步弱化藥品收益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補償作用,採取得力措施,減少中間環節,進一步降低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銷售藥品的實際加價率;鼓勵藥品公司統一配送、直接銷售,支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在保證藥品質量的前提下,通過簡化包裝、定點生產、統一配送等方式降低藥品成本,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直接供應質優、價廉的常用藥品。各地要積極開展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藥品集中採購、零差率銷售和醫藥分開試點工作。
(十九)切實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基礎設施建設。各地要將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區域衛生規劃,結合當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現狀、人口分布狀況、住宅開發規劃、區域衛生規劃、小區建設發展等制定社區衛生服務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落實規劃實施的政策措施。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業務用房納入城市公共設施建設規劃,統籌安排,優先保證。在城市新建或改建0?5萬人以上居民區時,必須配套建設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業務用房,由政府按綜合成本價購買並統一調配使用,衛生部門負責監督和管理,未經批准不得改變其使用性質。對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租房開展業務的,市、區兩級人民政府應安排必要的衛生用房資金予以補助。對社會力量舉辦的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其房屋修繕、基本設備配置所需經費,同級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補助。
五、加強對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的領導
(二十)切實加強對社區衛生工作的領導。各地要把發展社區衛生服務作為執政為民的一件大事來抓,統籌規劃,精心組織,分步實施。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的主要責任在市、區人民政府,要成立以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領導小組,加強對社區衛生服務發展工作的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衛生行政管理部門,主要負責社區衛生工作政策研究、組織協調、業務指導、監督管理、考核評估、綜合服務等工作。市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制定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加強督促檢查,統籌協調轄區內社區衛生服務的發展;區人民政府是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的責任主體,具體負責社區衛生服務規劃的實施、基礎設施建設和衛生服務事業發展及管理;街道辦事處對發展社區衛生服務負有重要責任,要採取有效措施,切實扶持社區衛生服務的發展。
(二十一)完善社區衛生服務工作協調機制。進一步明確、落實相關部門在社區衛生服務工作中的責任,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協同配合。衛生部門負責制訂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以及機構、人員、設備、技術等準入標準和管理規範,確定社區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組織開展崗位、技術培訓和繼續教育,加強行業監管;人事與機構編制部門按照有關規定,會同衛生部門核定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完善全科醫師、護士等衛生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制度和聘用辦法,制訂引進衛生人才進社區的有關政策;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將社區衛生服務發展納入本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根據需要統籌安排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基礎設施建設和設備配備、改善、更新的投資;物價部門負責制訂社區衛生服務收費標準和藥品價格管理辦法;教育部門負責全科醫學和社區護理專業人才的培養教育,將社區衛生服務技能培訓作為醫學教育的重要內容;民政部門負責將社區衛生服務納入社區建設規劃,積極探索與社區衛生服務相適應的城市醫療救助辦法,做好社區衛生服務的民主監督工作;財政部門負責制訂社區衛生服務的公共財政補助標準、社區衛生從業人員的培訓費用等財政補助政策及財務收支管理及監管辦法,落實社區衛生服務的建設發展經費;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將符合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納入醫療保險定點範圍之列,制訂促進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就診的有關政策措施;規劃建設部門負責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將社區衛生服務場所建設納入城市建設規劃,並依法加強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部門負責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指導和管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社區衛生服務所需藥品的質量監督管理。各有關部門都要切實履行職責,積極支持扶持,共同推進社區衛生服務發展。
湖北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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