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繼續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決議

1999年4月2日湖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9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繼續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決議
  • 頒布單位:湖北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99.04.02
  • 實施時間:1999.04.02
湖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9次會議聽取並審議了省人民政府《全省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報告》及省人大常委會視察組《關於對武漢、恩施等8個市、州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視察報告》。會議認為,1998年全省各級人民政府認真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指示精神,以及省人大常委會《關於進一步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決議》,把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是,對所取得的成績不能估計過高。目前,我省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的數量仍呈上升趨勢,資金籌措和再就業難的問題依然突出。全省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的形勢十分嚴峻,任務艱巨。為了繼續做好這項工作,特作如下決議:
一、進一步統一認識,加強領導,改進作風。妥善解決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問題,不僅是一個重大的經濟問題,也是重大的政治問題;不僅是現實的緊迫問題,也是關係長遠的戰略問題。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從改革、發展、穩定的全局著眼,進一步提高認識,強化組織領導措施,繼續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將這項工作納入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要堅持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地分析和研究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中的各類問題,深入基層、深入民眾,從解決實際問題入手,明確工作目標,加強督導檢查,切實保證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二、加大資金籌措的力度,保障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各級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中央的要求,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千方百計確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落實到位。要堅持"三三制”和分級負擔籌資原則,調整財政預算支出結構,將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優先足額列入財政預算,對社會籌集和企業自籌確有困難的部分,財政要給予保證。要建立健全企業籌資能力的評估機制,採取有效措施,督促企業挖掘潛力,自覺落實自籌資金。對社會籌集部分,在強化失業保險基金征繳力度的基礎上,廣開社會籌資渠道。要嚴格籌措資金的管理制度,加強監督檢查,保證專款專用。
三、大力發展經濟,努力拓寬就業渠道。加大調整和最佳化經濟結構的力度,加強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建設,積極培育新的經濟成長點,不斷開拓新的就業領域,是做好再就業工作的根本途徑。各級人民政府要把下崗職工再就業與深化企業改革、促進經濟發展結合起來,擴大內需,開拓城鄉市場,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和第三產業,有計畫地組織下崗職工開闢新的就業門路,提高再就業率,實現全省再就業的總體目標。
四、加強巨觀調控,規範再就業工作,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各級人民政府要正確處理好改革力度和社會承受能力之間的關係,加強巨觀調控,注意統籌協調,規範職工下崗程式,控制下崗總量。企業也要考慮社會的承受能力,認真貫徹國家有關不安排夫妻雙方同時下崗等政策規定。要抓緊制定有關再就業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法規、規章和政策,對再就業予以準確界定,對勞動關係的處理予以規範,推進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促進市場就業機制的形成。要建立和健全再就業服務中心的各項制度,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中心"的工作;要加大勞動力市場建設和管理的力度,根據社會需求和有關政策要求,儘快制定落實有關再就業培訓、就業指導、職業介紹等方面的工作計畫和責任制。
五、做好宣傳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落實各項政策。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以及企業都要認真做好再就業的宣傳教育工作,大張旗鼓地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宣傳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宣傳再就業先進典型,通過宣傳和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各項措施深入人心,促使全社會共同做好這項工作。要引導下崗職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擇業觀。工商、稅務、城建、金融等部門要進一步落實中央和地方有關安置下崗職工再就業的各項優惠政策和措施,真心實意地幫助解決再就業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社會各界都應關心和支持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多為他們辦好事,排憂解難,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
全省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通過聽取工作報告、檢查、視察和調查等形式,繼續加大對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監督力度,督促和支持各級人民政府扎紮實實地做好這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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