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英米字旗

簡介,歷史,

簡介

港英米字旗(英語:Hong Kong Flag),是指香港被英國管治時的旗幟,曾多次修改。
港英政府是指香港英國殖民地時期(1841年1月26日至1997年6月30日)的香港政府,因此時期香港旗幟的主體是英國米字藍色軍旗,故被稱為港英米字旗。
1997年6月30日,港英米字旗停止使用。
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權移交典禮上,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取代港英米字旗。[1]

歷史

港英米字旗港英米字旗
港英米字旗(1959–1997)的墨線圖
1843年,香港當局制定殖民地徽章,以“阿群帶路圖”為設計,類似1876年旗幟的右下方設計。徽章背景是維多利亞港景色,中式及英式帆船各有一艘,岸邊有一名中國婦女、兩個英國人及若干貨物。
1868年,採用海港風景的香港旗幟,未被港督麥當奴接納。
1870年,殖民司提出新的旗幟式樣:以英國藍色軍旗(blue ensign)為底,右下角印有白色英國皇冠,其下有“HK”字樣(香港英文縮寫)。
1873年,“HK”字樣刪去,皇冠改用彩色;但由於缺乏可靠資料,皇冠的確實式樣、是否印有“HK”仍難以確定。
1879年,海軍上將許可重新採用早前被廢棄、配有殖民地徽章的旗幟設計。
1923年11月17日,港督司徒拔被問到藍色軍旗上面的白色圓形設計時,指“山頂的深綠色不配合軍旗的藍色”。殖民司決定徽號上深綠色的文字,應該改用淺藍、淺棕、漸變至白色而成。
1924年5月12日,司徒拔指“旗幟本身和旗幟叢書里的圖片多年來並不一致,而且旗幟本身比圖片還要不美觀,所以需要作相應修改。”
日據時期,日軍高壓統治香港,廢除本地的中國和英國文化,並強迫居民日本生活方式。為淡化香港的本土象徵,所有英國和中國旗幟一律被取締。
1955年,香港確定對1879年徽章的設計稍作修改再用。右下方的海港圖像水平線較低,左方山峰圖像真實化,帆船、貨船位置得以加強。
1959年1月21日,倫敦英國紋章院把香港盾徽授予香港,同年7月27日,香港以此為旗幟設計。旗幟上徽章易為白色圓形襯托的港英政府徽號。徽章上由代表英國的獅子和代表中國的龍共同手執盾牌,盾牌底部畫有兩艘帆船、頂部是皇冠的圖案。另一隻獅子直立於盾牌上,手持一顆明珠,盾牌下橫放著綴有英文“HONG KONG”字樣的帶條。此旗幟一直沿用至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權移交至中華人民共和國為止。
此外,自1959年起使用的香港旗幟另有一非官方的香港民用海事旗(red ensign)版本,此民用旗在20世紀80年代後期曾經短時間地用於香港商船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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