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縣公安局

工作職責為貫徹執行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實施上級公安機關及縣委、縣政府部署的各項公安保衛工作,並督促檢查全縣各地執行情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流縣公安局
  • 性質:公安機關
  • 地址:龍城街8號
工作職責,聯繫地址,局長,

工作職責

2、收集、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研究公安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為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提供信息和決策依據。
清流縣公安局地圖
3、指導全縣公安法制建設,負責案件審批、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工作,組織實施執法監督工作。
4、組織指揮全縣公安偵查工作,懲治違法犯罪活動;打擊、防範暴力恐怖活動和邪教活動;處置重大治安災害事故、騷亂和群體性突發事件,組織實施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5、組織指揮全縣公安機關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依法管理治安、戶政、居民身份證的有關事務;依法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6、維護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組織實施交通管理,處理交通事故;依法做好機動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工作。
7、組織實施全縣消防監督,火災預防和撲救等工作。
8、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
9、依法貫徹出入境管理政策,受理中國公民因私出境申請和外國人及港、澳、台公民在中國境內居留的臨時登記等工作。
10、負責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的指導和監督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收容教育審批工作和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1、組織實施全縣公安機關公安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12、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民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13、組織實施全縣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全縣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行動技術建設。
14、分析全縣公安隊伍狀況,研究、制定公安隊伍建設、民警教育培訓和公安宣傳的規章制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組織指導全縣公安隊伍建設、幹警教育培訓、表彰獎勵和宣傳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
15、負責全縣公安機關紀檢監察和警務督察工作, 對全縣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的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按規定許可權對幹部實施監督;查處民警違法違紀案件。
16、制定全縣公安裝備、被裝、經費等警務保障計畫和標準;組織、管理和分配全縣公安裝備、被裝和經費。
17、承辦全縣禁毒工作。
18、組織指揮縣武警中隊執行公安任務。
19、組織實施全縣森林防火工作,指導協調森林防火和實施重點林區森林防火預防、措施及網化建設。
20、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聯繫地址

地址:福建省清流縣龍津鎮龍城街8幢
郵政編碼:365300

局長

鄒金春,清流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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