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路面養護要求

混凝土路面鋪築完成或軟作抗滑構造完畢後立即開始養護。機械攤鋪的各種混凝土路面、橋面及搭板宜採用噴灑養護劑同時保濕覆蓋的方式養護。在雨天或養護用水充足的情況下,也可採用覆蓋保濕膜、土工氈、土工布、麻袋、草袋、草簾等灑水濕養護方式,不宜使用圍水養護方式。


養護時間根據混凝土彎拉強度增長情況而定,不宜小於設計彎拉強度的80%,應特別注重前7d的保濕(溫)養護。一般養護天數宜為14~21d,高溫天不宜小於14d,低溫天不宜小於21d.摻粉煤灰的混凝土路面,最短養護時間不宜少於28d,低溫天應適當延長。
混凝土板養護初期,嚴禁人、畜、車輛通行,在達到設計強度40%後,行人方可通行。在路面養護期間,平交道口應搭建臨時便橋。面板達到設計彎拉強度後,方可開放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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