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製品機械分會

混凝土製品機械分會是中國工程機械工業協會下屬的專業性分支機構,是由全國砌塊、預製管、預製板及其他預製構件等混凝土製品機械的整機及製品材料、配套件製造企業、科研、高校、檢測、維修、流通、使用單位以及其他有關單位自願組成的全國性非營利的行業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混凝土製品機械分會
  • 隸屬:中國工程機械工業協會
  • 性質:全國性非營利的行業組織
  • 理事長:劉子金
簡介,組織機構,工作條例,

簡介

分會的宗旨是:貫徹執行政府的有關法規和政策,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和行業的共同利益,反映會員的願望和訴求,協助政府進行行業管理工作,在政府和企業之間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搭建行業信息交流平台,促進我們混凝土製品機械製造水平的提高和行業的技術進步。
分會接受中國工程機械工業協會的領導和監督管理,分會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組建和開展工作。

組織機構

理事長:
劉子金 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建築機械化研究分院
副理事長:
曹映輝 西安銀馬實業發展公司
李恆芳 北京瑞圖科技有限公司
李仰水 泉州豐澤鴻益建材機械有限公司
傅炳煌 福建泉工機械有限公司
秘書長:
張聲軍 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建築機械化研究分院
副秘書長:
王國利 天津市嘉禾弘基建材有限公司
姚金柯 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建築機械化研究分院
分會顧問:
唐明賢 中國建築東北設計院

工作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中國工程機械工業協會混凝土製品機械分會(以下簡稱分會)是中國工程機械工業協會下屬的專業性分支機構,是由全國砌塊、預製管、預製板及其他預製構件等混凝土製品機械的整機及製品材料、配套件製造企業、科研、高校、檢測、維修、流通、使用單位以及其他有關單位自願組成的全國性非營利的行業組織。
第二條 分會的宗旨是:貫徹執行政府的有關法規和政策,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和行業的共同利益,反映會員的願望和訴求,協助政府進行行業管理工作,在政府和企業之間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搭建行業信息交流的平台,促進我國混凝土製品機械製造水平的提高和行業的技術進步。
第三條 分會接受中國工程機械工業協會的領導和監督管理;分會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組建和開展工作;分會會員可以同時參加其他協會。
第四條 分會的主要任務:
1、根據市場需求組織協調行業開展混凝土製品機械的新技術研究,努力提高混凝土製品機械整體技術水平和經濟效益。
2、研究國內外混凝土製品機械的發展方向,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制定混凝土製品機械行業的技術政策和發展規劃,組織行業技術攻關和協作,向混凝土製品機械企業反饋市場需求信息,推動行業發展。
3、開展混凝土製品機械行業生產銷售及經濟指標的統計匯總工作,為會員制定發展計畫和銷售策略提供行業統計信息服務,為主管部門制定行業發展規劃提供依據和建議;
4、協助標準主管部門組織行業標準的制、修訂工作;組織行業開展標準的宣貫工作;
5、組織行業制定“行規行約”,規範市場行為,促進企業公平競爭;
6、開展行業的自律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企業生產資質評審,維護行業整體利益和用戶合法權益;
7、收集及反饋行業產品質量信息,調節質量糾紛,向用戶宣傳推薦行業名優產品,推進品牌戰略的實施;
8、開展行業諮詢服務、技術交流與技術培訓活動,組織會員參加及參觀國內外專業展覽;
9、完成會員單位委託的及總會和政府有關部門委託的其它工作任務。
第二章 會 員
第五條 本分會採取單位會員制。凡在中國境內依法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的從事混凝土製品機械的整機及配套件生產製造企業、科研、高校、檢測、維修、流通、使用單位以及其他有關單位,承認協會章程和分會工作條例,願意加入本會的,均可向分會秘書處提出入會申請。分會可聘請關心和熱心支持行業發展的知名人士、專家、學者,為本分會顧問。
第六條 申請入會者應填寫入會申請表提交分會秘書處,秘書處初審同意後,提交理事會審議通過,再報總會審核批准後即成為會員。理事會閉會期間,由分會秘書處審查,理事長簽字,並上報總會審核批准後成為會員單位。
第七條 會員單位的代表,應為該單位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託的一名單位負責人。會員單位的法人代表變更時,新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託的一名單位負責人自然取代成為分會會員單位的代表。
第八條 會員的權利
1、分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加分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3、優先、優惠享受分會提供的各項服務;
4、對分會工作有監督權。
第九條 會員的義務
1、遵守協會章程和分會工作條例,履行行規行約,維護協會的聲譽和行業的共同利益,執行分會的有關決議;
2、積極參加分會組織的各項活動,承擔和完成分會委託的工作;
3、及時提供本單位的行業統計信息及其它行業交流的資料;
4、按規定及時交納會費,經常性地與分會溝通信息。
第十條 會員有退會的自由。會員如無正當理由長期不參加分會活動,或一年不交納會費,分會有權予以除名。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分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1、制定和修改分會工作條例;
2、選舉理事單位,組成理事會;
3、審議分會的工作報告;
4、討論決定分會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 分會理事會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理事會每屆任期四年。
會員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領導分會工作,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理事會的職權是:
1、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2、選舉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副秘書長;
3、決定會員的吸納或除名;
4、審議分會的工作計畫和工作總結等;
5、討論決定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分會的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 分會設理事長1人,副理事長若干人,理事若干人,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1人。分會理事長由理事會選舉產生,是分會的負責人。分會理事長的職權是:召集並主持會員大會和理事會;組織貫徹會員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並督促檢查落實情況;代表分會簽署有關檔案。副理事長協助理事長工作。
第十四條 分會秘書長主持秘書處工作。秘書處為分會的常設辦事機構。秘書長的職責是:
1、執行會員大會及理事會的決議;
2、編制分會的工作計畫、工作總結,並向理事會及會員大會報告;
3、主持秘書處日常工作;
4、辦理會員入會手續及會籍管理工作;
5、收取會費並向總會交納管理費;負責日常開支的審批手續。
第十五條 分會秘書處掛靠單位應為秘書處提供必要的辦公用房及通訊文印等工作條件,在可能的範圍內,協助分會開展工作。
第四章 經費
第十六條 分會的經費來源是:
1、會員會費;
2、企業或團體的捐贈;
3、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4、政府有關部門的資助;
5、利息或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七條 分會的經費開支用於:
1、分會組織的行業活動經費;
2、秘書處的辦公費用及工作人員工作補貼費、旅差費;
3、對分會工作做出貢獻的團體或個人的獎勵;
4、其它的必要開支。
第十八條 分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九條 分會辦公地址設於河北省廊坊市。
第二十條 本條例的解釋權屬於分會理事會。本條例如有和中國工程機械工業協會章程相悖處,以協會章程為準。
第二十一條:本條例自會員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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