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民間河長

深圳民間河長

深圳市綠源環保志願者協會和深圳晚報聯合發起“深圳民間河長”招募,共同推行“深圳民間河長制”,希望通過建立“深圳民間河長制”,加強水污染防治領域的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促進深圳河流水質持續改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民間河長
背景,目的和意義,指導思想,性質,條件,職責,產生,

背景

深圳市自2012年推行河長制至今已經有4年多了,當時有140多條河流有了自己的河長, 但效果不是很明顯, 2016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目的和意義

為了更好地配合和支持“官方河長”開展水環境治理工作,全面形成公眾參與機制,深圳市綠源環保志願者協會(以下簡稱“綠源”)聯合深圳晚報面向社會公開招募“深圳民間河長”,邀市民一起為深圳河流“當家”,進一步實現“碧水流深”的治水願景。

指導思想

踐行黨的民眾路線,引導全民參與水環境治理工作,實現民眾的評議權、參與權、監督權,發揮民眾的主觀能動性、提升市民素質,使全市水環境治理各項工作更加符合民眾的需求,更加貼近地域的實際,更加形成治水的合力,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性質

“民間河長”作為社會各界代表義務志願參與全市水環境治理查、評、議、宣等工作,對全體市民負責,獨立行使監督權。

條件

(1)年齡18-65周歲的身體健康者;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
(3)熱心環保公益事業,富有志願服務精神;
(4)採取就近原則,河流或水庫周邊居民優先;
(5)具備一定文字撰寫、編輯能力以及良好的溝通能力;
(6)通過篩選、培訓及審定後,深圳晚報與深圳市綠源環保志願者協會共同頒發“深圳民間河長”及“深圳民間河長助理”證書,任期一年。

職責

(1)負責河流巡查、監督治水工程;
(2)收集河流治水相關信息;
(3)宣傳治河政策,帶動居民護河愛水;
(4)收集及反映市民意見;
(5)協調民眾與“官方河長”良性互動溝通。

產生

1、宣傳動員
2、公開報名
3、篩選
4、培訓
5、考核
6、頒發證書(任命)
7、上任
民間河長的產生民間河長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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