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龍崗區科技創新局

基本概況,主要職責,

基本概況

深圳市龍崗區科技創新局是深圳市龍崗區機構改革設定的新部門,為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科技創新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擬定全區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促進科技創新的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推進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高新區)龍崗片區的規劃建設,支持和推進以企業為主體的創新體系建設,提高全區自主創新能力。
(三)組織擬訂全區高新技術培育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推動社會技術創新,促進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協助開展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推進科技國防動員相關工作。
(四)統籌推進全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科技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提升。促進科技與金融結合。
(五)負責管理科技發展資金,制定相關資金實施細則,合理使用和安排資金,積極引導、鼓勵企業自主創新和全社會創新。
(六)負責全區科技創新平台建設,重點引進國家、省、市公共技術平台,組織認定區工程技術研發中心、重點實驗室、產品檢測中心,加強科技創新載體建設,提升管理和服務水平。
(七)推動產學研合作,重點引進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創新資源;搭建技術轉移服務平台;支持企業開展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
(八)推動完善科技創新、科技創業服務體系,協調指導科技諮詢、成果評價、專利代理、信用評級、交易、擔保和仲裁等各類科技中介機構的引進和管理。
(九)開展科技招商,參與重大高科技項目、重大創新項目的招商和服務。
(十)負責科技政策宣傳及科技交流合作;協調和引導科技企業參加國內外的科技展會;負責中國國際高新技術成果交易會龍崗區相關工作。
(十一)牽頭科技創新創業相關工作,營造良好創新創業氛圍。
(十二)負責將安全生產工作的有關要求納入我區科技發展、自主創新、高新技術產業化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具體政策措施中。
(十三)負責有關人才工作和本行業系統內的人才隊伍建設。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區科技創新局應當圍繞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政策,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區科技創新局負責國際人才交流大會龍崗區組團相關工作。區人力資源局負責實施留學人員創新創業政策,承辦中國深圳創新創業大賽國際賽龍崗區有關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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