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隊

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隊屬於公安編制,消防支隊是深圳市公安局負責特區消防監督管理和搶險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寶安、龍崗兩區分局消防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隊
  • 屬於:公安編制,
  • 負責:特區消防監督管理和搶險救援工作
  • 總編制數:為890人
支隊內設4個處:指揮處(正處級)、政秘處(正處級)、防火處(正處級)、建審處(副處級);下設5個大隊(副處級):特勤大隊、福田大隊、羅湖大隊、南山大隊、鹽田大隊。機關和各大隊總共設19個職能科室(正科級)和16個基層中隊(正科級),總編制數為89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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