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學法學院

深圳大學法學院

法學院正式成立於1997年,其前身法律系始建於1983年。法學院現有法學與社會學這2個本科專業。深圳大學於1998年獲得國際法專業碩士學位授予權,經教育部批准,現為法學一級碩士點授權單位;設有國際法學、經濟法學、刑法學、憲法行政法學等9個法學碩士學位點;2007年獲準招收在職法律碩士(J.M)和法律碩士(非法學)研究生;2009年經教育部批准成為全國首批招收法律碩士(法學)研究生的學校。學院現擁有全國重點研究基地“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6個校級研究所(中心);民法學、刑法學等4門校級精品課程。其中,法學學科是廣東省優勢重點學科,法學專業是廣東省高等學校特色專業建設點,國際法學科是廣東省重點扶持學科。。著名法學家高銘暄教授和李澤沛教授、董立坤教授等都曾先後擔任法學院(系)領導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大學法學院
  • 始建於:1983年
  • 前身:法律系
  • 改名時間:1997年
學院概況,發展歷程,師資力量,學院榮譽,領導機構,專業設定,

學院概況

學院依靠和發揮地處深圳特區、毗鄰港澳的獨特優勢,經過多年的發展,法學院已經成為以法學為主包含社會工作專業教學和研究,並以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為主的教學科研單位。已為深圳和國家輸送了五千餘名法律和社會工作專業人才。作為深圳特區唯一的全日制大學法學院,在校本科生2000餘人、各類研究生600餘人。
法學院由法律系、國際法系、社會學系、香港法研究所、社會學研究所、國際與比較法研究所、民商法研究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法律信息中心和法律培訓部(WTO高級法律人才培訓中心)組成。經過22年努力,學院已經發展成為一個融法學、社會學、法學研究為一體的以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為主,以國際法和香港法為特色的教學科研單位,為深圳特區培養了大批優秀的法律和社會工作人才。
法學院對外交流與合作活躍。學院每年有外籍教師長期應聘執教,還定期派遣教師和學生出國(境)講學、研究、訪問或交換。學院與美國、德國、英國、澳大利亞、日本、韓國及台港澳等國家和地區的一些著名學府建立了交流與合作關係。另外,學院每年都有大批畢業生到港澳地區及美、英、法、德、澳、日等國知名學府繼續深造和攻讀博士、碩士學位。。

發展歷程

學位授權、重點學科、名牌特色專業和研究基地:
1983年創辦法學本科專業並獲法學學士學位授予權。
1996年9月,國際私法學被廣東省批准為省扶持學科。
1998年6月,獲得國際法學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權。
2000年12月,國際法學被廣東省批准為省重點學科。
2003年9月,國際法學被廣東省批准為省扶持學科。
2006年1月,獲經濟法、刑法、憲法行政法學三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權。
2006年2月,法學專業被評為廣東省名牌專業。
深圳大學法學院
2007年獲在職法律碩士(JM)學位授予權。
2007年獲法律碩士(非法學)學位授予權。
2009年獲法律碩士(法學)學位授予權。
2011年1月,獲法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權。
2011年6月,法學專業被評為廣東省首批特色專業建設點。
2011年6月,獲法學理論、民商法、訴訟法學三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權。
2011年12月,獲智慧財產權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兩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權。
2009年7月,設立國家級“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
2011年4月,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設立省部級“中國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理論研究基地”。

師資力量

深圳大學法學院現有教職工78人,其中專職教師66人。專職教師中現有教授20人、副教授32人、講師17人、外籍教師1人,博士生導師3人,碩士生導師44人。專職教師高級職稱教師占82%,青年教師全部具有博士學位。有近20人曾分別在美國耶魯大學、俄國莫斯科大學、日本一橋大學、日本廣島大學、日本慶應義塾大學、日本大阪大學、德國明斯特大學、德國科隆大學、歐洲大學研究院、英國蘭開夏大學、英國東安哥利亞大學、澳大利亞格里菲斯大學、加拿大約克大學、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加拿大多倫多大學、香港大學和香港城市大學等世界知名學府留學獲得博士學位、進修或講學。有3位博士後或博士後在站人員。學院聘請紐西蘭前總理、世界貿易組織(WTO)前總幹事長穆爾和世界著名國際法學家馬蘭祖克等為客座教授,聘請李廣鎮、高銘暄和韓德培為名譽教授,同時還聘請梁定邦、馮華健、饒戈平和肖志明等法律界知名人士作兼職教授。
深圳大學法學院
師資隊伍具有以下明顯特點:
1.學緣廣泛且國際化程度高。均畢業或來自數十所國內外知名院校,近半數教師曾分別在世界知名大學留學、進修和交流,其中有十多位教師在國(境)外獲得博士學位。
2.年齡、學歷、職稱結構有優勢。平均年齡不到40歲。高級職稱教師占70%,青年教師全部具有博士學位。
3.同行知名度高。第六屆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1人,第五屆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提名獎1人,國務院特殊津貼獲得者1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1人,廣東省十大傑出法學家1人,2位教授獲得深圳市高層次專業人才榮譽。現有20人(次)任全國性法學學術團體的理事以上職務,12人任廣東省各類法學研究會的會長或副會長。

學院榮譽

深圳大學法學院的國際法學科點於1997年被評為廣東省重點扶持學科,是當時廣東省唯一的一個法學重點學科。1998年該專業獲準設立碩士學位點,在國際私法和國際經濟法和民商法三個專業方向招收研究生。經濟法、刑法和憲法-行政法四個專業也正在申請設立碩士學位點。深圳大學法學院與國(境)外法律界建立了廣泛的學術聯繫,與美國孟菲斯大學和芝加哥-肯特法學院(法律與金融市場中心)、德國明斯特大學、英國蘭開夏大學、澳大利亞格里菲斯大學以及香港各大學等多所學府有著密切的合作關係,每年都有大批畢業生進入美、英、法、德、澳、日等國的知名學府如紐約大學、加州伯克利大學、羅傑斯特大學、劍橋大學、倫敦大學、曼徹斯特大學和悉尼大學等繼續深造。
深圳大學法學院
深圳大學法學院是深圳特區法治建設專門人才培養的重要基地,是檢察官、法官和律師的搖籃,也是WTO高級法律專才的培訓中心。

領導機構

[法學院現任領導]
院長:黃亞英
黨委書記:楊獻軍
副院長:鄒平學
副院長:曾月英
黨委副書記:阮彬

專業設定

法學(廣東省高等學校特色專業建設點)

培養目標:培養具有堅實的法學基礎理論,系統掌握法學基本知識和基本原理,了解國內外法學理論發展及國內立法動態,具有較強的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綜合能力,能較熟練地運用有關法律知識和法律規定從事各類法律工作的專業人才。
主要課程:法理學、憲法學、民法學、刑法學、行政法學和行政訴訟法學、經濟法學、商法學、智慧財產權法學、民事訴訟法學、刑事訴訟法學、中國法制史、國際公法學、國際私法學、國際經濟法學等。
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專門開設《司法實務技能提升課程》,同時在深圳市各級公檢法系統、政府機關法務與公共管理部門、企事業單位法務部門、律師事務所等機構進行為期12周的法律專業實習。
授予學位:法學學士。
社會工作

培養目標:培養具有基本社會工作理論和知識,熟練的社會工作技能和很強的社會工作實踐能力,能在政府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社區和其他社會福利、服務和公益團體等機構從事社會政策研究、社會行政管理、社區發展與管理、社會服務、法律諮詢和調解、心理諮詢等工作的中、高級專門人才。
主要課程:社會學概論、西方社會學理論、社會調查研究方法、社會心理學、社會統計學、社會問題、社會工作概論、社會政策、社會福利與保障、犯罪社會學、法律社會學、心理諮詢與治療、社會工作價值與理念、個案工作、社區工作、青少年社會工作、老年社會工作、殘疾人社會工作、學校社會工作、企業社會工作等。
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在深圳、香港等地的社會工作機構進行為期16周的專業實習。
授予學位:法學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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