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實名制

6月1日,國家工商總局正式公布了《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規定,個人開網店將實行“實名制”,需提交姓名、地址真實信息,但並不強制要求必須辦理工商營業執照。《辦法》首次對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全部過程和各個環節進行了規範,涉及市場準入、商品準入、交易信息、交易契約、交易憑據、交易競爭、註冊商標專用權和企業名稱權等權利的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權益保護等多方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淘寶實名制
  • 發布:6月1日
  • 實施:7月1日
  • 優點:保護消費者,經營者權利
淘寶網信息安全部總監倪良,在他看來,實際上淘寶一直都在做實名制的工作,對淘寶用戶來說,只需要微調。至於被無數賣家擔心的“網稅信號”問題,倪良則表示:“不必‘談稅色變’。”
“網路規範化管理,以後必定是會越來越細,收稅也是繞不過去的。”只是在倪良看來,網店稅的開徵不會在實名制後就拍馬趕到,“諸多賣家應該明白這樣一個道理,買家在哪裡,生意才會在哪裡。而如今網購習慣已經成型,網路經營的規範化管理將帶給買家更多的安全感,這是一個長治久安的措施。也許現在很多賣家會感到不習慣,但是從長期來看,還是會有錢賺。”
不過在徵稅的方式上,倪良也表示應該區別化對待,就像個人所得稅的開徵有槓槓一樣,如果徵稅,也該設定一個標準,達到了這個標準的大賣家自然應該依法承擔社會責任,而一些規模較小,或只是置換一些閒置品的小賣家則該區別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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