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區人民法院

淄川區人民法院

淄博市淄川區人民法院位於淄博市淄川區淄城東路9號。截止2009年2月28日,全院共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135人,其中研究生學歷11人,大學本科學歷117人。轄區人口69萬,轄區面積1000平方公里。院黨委下設17個支部。全院共設25個職能機構:執行局為正科級單位,法警大隊、書記官管理處及五處派出法庭為副科級單位,機關業務庭8個,機關綜合科室10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淄川區人民法院
  • 地址:淄博市淄川區淄城東路9號
  • 職能機構:25個
  • 現擁有法庭:5個
簡介,現擁有法庭,洪山法庭,龍泉法庭,商家法庭,崑崙法庭,雙楊法庭,榮譽展台,2005年獲得,2007年獲得,2009年獲得,

簡介

近幾年以來,淄川區人民法院始終堅持以“公正與效率”為主題,以“司法為民”為宗旨,以深化改革為動力,以規範化建設為主線,以提高司法能力為核心,以隊伍建設為保障,按照審判立院、改革強院、人才建院、科技興院的目標,團結進取,開拓創新,各項工作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以規範化量刑為代表的一系列改革成果取得了顯著效果,促進了“公正與效率”,引起全社會關注。因成績突出,繼榮立集體三等功後,淄川區人民法院2006年1月被市委、市政府評為“全市政法系統公正執法先進單位”,2月被省高院榮記集體二等功,5月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級“文明單位”榮譽稱號,9月被省高院評為“全省法院思想宣傳工作先進單位”,在2007年1月12日召開的平安山東建設大會上,又光榮地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滿意政法單位”榮譽稱號,成為全市唯一一家獲此殊榮的政法單位,2007年7月,被最高院、法務部授予“全國法院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集體”榮譽稱號,2008年,先後被授予“全省職業道德建設先進單位”、“平安淄博建設先進單位”、“全省法院研究室工作先進單位”、“全省法院思想宣傳工作先進單位”、“全市優秀基層黨組織”,2009年2月被榮記集體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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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擁有法庭

洪山法庭

 洪山法庭是淄博市淄川區人民法院的五處派出法庭之一,位於淄川東部,現管轄洪山、太河、峨莊、寨里、黑旺五個鄉鎮,轄區面積331.48平方公里,人口16餘萬人,總計127個村(居)。轄區內大部分是山區,山區人口占轄區總人口的半數以上。轄區人傑地靈,物華秋實。有世界短篇小說之王蒲松齡的故居、峨莊瀑布群太河水庫等旅遊景點,法庭辦公地點現設在洪山鎮般陽東路255號。現有人員15人,其中審判員5人,執行員2人,書記員2人,法警1人,微機速錄員2人,其他人員3人,從事審判工作的人員中均是大專以上學歷,本科占50%。法庭占地面積2400平方米,其中建築面積1550平方米。辦公樓中的一樓為審判區,二樓為辦公區,三樓為生活區,形成了三區分立的格局,審判區內有立案室、三個審判庭和兩個調解室,辦公區有法官辦公室、會議室、接待室,生活區有餐廳、休息室、讀書室、健身娛樂室等。法庭現有辦案用車2輛、微機6台、筆記本電腦1台、印表機3台,較好地保障了審判活動和巡迴審理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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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自設立以來,積極進取,開拓創新,團結實幹,廉潔自律,為轄區改革開放、經濟發展、社區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特別是近五年來,法庭連年被區法院評為“先進單位”,2001年、2002年被團區委、團市委評為“青年文明號”,今年被市委政法委評為“五好政法單位”,2004年底被省高院授予全省首批“五化法庭”,2005年7月被市中院評為“全市優秀人民法庭”。先後有1人榮立個人二等功,10多人次被評為“優秀審判員”,3人被評為“辦案能手”、優秀“審判長”,法庭人員較高的審判業務水平,保證了案件質量。自2001年以來針對山區特點和法庭實際,大力開展便民訴訟服務,實行遠程網路立案、巡迴立案、預約立案等上門服務措施,實行巡迴審理,到事發現場、當事人家中調解、開庭,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在今後工作中,洪山法庭將認真貫徹上級的指示,按照人民民眾的要求,圍繞審判這箇中心工作,全面搞好法庭建設,不斷探索服務山區、方便立案、訴訟的新途徑新方式,為全區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提供強有力的司法服務和司法保障。

龍泉法庭

 泉法庭建於1992年,位於淄川區東南平原地區與東部山區結合地帶的龍泉鎮政府駐地。法庭坐西向東,東部環山,西背平原,湖南路貫通南北並輻射周邊地區。法庭占地面積5000平方米,建築面積1300平方米,轄區包括龍泉西河、東坪、張莊、淄河五個鄉鎮,111個村居委會,轄區總面積251.11平方公里,總人口12.14萬。法庭現有正式工作人員8人,其中庭長1人、副庭長2人、審判員和執行員各1人、書記員2人,均達到大學本科學歷。近年來,在院黨委的正確領導下,龍泉法庭以加強基層法庭司法審判能力、方便基層民眾訴訟為目的,積極實踐“司法為民”宗旨,體現“公正與效率”司法本質,充分調動全體工作人員爭先創優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團結拼搏,勇克難關,為轄區改革開放、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做出了突出貢獻,被省法院授予集體二等功,兩次被市法院授予集體三等功,並授予“經濟審判先進法庭”、“模範法庭”,連續8年被市政府授予市級精神文明先進單位,並多年被區法院評為“先進集體”和宣傳報導調研工作先進單位。2004年法庭在各方面工作成績突出,被省高院命名為全省首批“五化法庭”。在2006年7月25日召開的全市人民法庭表彰會議上,龍泉法庭又被授予“全市人民法庭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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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法庭

淄川區人民法院商家法庭
淄川區人民法院商家法庭位於淄川西部,始建於1993年,1999年由原嶺子、商家黃家鋪三處法庭合併而成。占地面積2200平方米,設“一大兩小”審判庭及立案室、法官室等,現轄淄川經濟開發區和嶺子、商家兩鎮,轄區現有83個行政村,1個社區,總人口10.14萬人,面積172.3平方公里。
商家法庭現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8名,設庭長1人,副庭長2人,審判員、執行員及書記員、法警4人。全庭人員政治思想堅定,業務素質過硬,全部達到大學本科以上學歷。近年來,法庭堅持“公正與效率”主題,以“司法為民”為宗旨,審理了大量民商事案件,為轄區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做出了積極努力,受到轄區黨委政府和廣大人民民眾的好評。2003年被授予“青年文明號”榮譽稱號,2004年被省高院命名為全省首批“五化法庭”,2005年7月被市中院評為“全市優秀人民法庭”。

崑崙法庭

崑崙法庭建於1976年,位於淄川區南部與博山區結合地帶205國道西,淄川區崑崙鎮政府北,是淄川區人民法院最早設立的法庭之一。1991年建成為淄博市第一個標準化法庭 ,1993年在全省法庭評比中被命名為“山東省模範法庭”。2001年2月,被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評為人民滿意的政法先進單位。法庭現駐淄川區崑崙鎮 ,轄淄川區崑崙鎮 、城南鎮磁村鎮,轄區人口10.8萬,面積128室、圖書室、榮譽室、接待室、休息娛樂室、值班室,平方公里個執行室,辦公區設有會議室、立案室、書記員辦公室、法警辦公室、司機辦公室、庭長辦公室、副庭長辦公室、法官辦公室、合議並設有伙房、餐廳、菜園等,實現審判場所、辦公場所相對分開,互不影響;法庭審判區設有三個審判庭、一個調解室。法庭環境優美、整潔。法庭設庭長1人、副庭長2人、法官1人、執行員1人、書記員3人、法警1人。在2004年全省法院“五化法庭”評比中,崑崙法庭一次性通過驗收,被省高院命名為全省首批“五化法庭”,轄區內有43個行政村,2個居民委員會。法庭占地面積2997平方米,建築面積1200平方米,其中辦公樓面積750平方米,三個審判庭建築面積240平方米,其它面積23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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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區人民法院崑崙法庭

雙楊法庭

雙楊法庭坐落於淄川區楊寨鎮政府駐地,是淄川區法院現有的五處人民法庭之一。法庭設立於1982年,管轄三處鄉鎮,70個自然村和居民委員會,轄區面積122平方公里,轄區人口16萬,流動人口4萬。雙楊法庭占地面積2600餘平方米,擁有三層的審判樓一座和帶有接待室、圖書室、會議室、健身娛樂室、餐廳、伙房、宿舍、浴室的二層綜合樓一座,建築面積1500平方米。另有160平方米草坪、20餘株觀賞樹木,審判區、辦公區和生活區三區分離。法庭現有正式工作人員8人,其中法官4人,法警1人,書記員2人,執行員1人,法庭現為副科級單位。多年以來,雙楊法庭認真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立足法庭職能,依法履行審判職責,牢牢把握“公正與效率”主題,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努力踐行“司法為民”宗旨,為轄區經濟發展、構建和諧社會作出了突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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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楊法庭的案件調解率多年以來都保持在75%以上,特別是2004年,調解率達到了89%,全年結案553件,判決的只有61件,占11%。所有判決案件中,只有5件抗訴,且沒有一起發回重審和改判案件;案件的服判、息訴率達到98.7%。連續5年沒有發生一起涉法上訪、纏訴案件,審判效果明顯提高,審判周期大大縮短,平均審限只有27天,取得了最佳的司法效益,實現了辦案的法律效果和政治、經濟、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榮譽展台

2005年獲得

2005年4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人民優秀法庭”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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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獲得

  2007年7月,被最高院、法務部授予“全國法院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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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獲得

2009年1月,被評為2008年度“平安淄博建設先進單位”,其民事審判第一庭榮獲“集體三等功”。同年2月,又被評為“山東省法院刑事審判工作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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